法律主观:企业变更地址后需要携带资料到税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具体需要携带以下资料:1、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2、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3、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4、其他有关资料。
法律客观:《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一)工商登记变更表; (二)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三)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四)其他有关资料。
营业执照地址变更后税务登记证怎么变在营业执照变更后一个月内,到税务局变更税务登记证。
纳税人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行政审批中心或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不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也应当自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行政审批中心或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拓展资料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变更税务登记表》
《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工商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对纳税人提交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变更登记信息;纳税人提交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补正通知),一次性告知纳税人需补正的内容;依法不属于本机关职权或本业务受理范围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告知纳税人不予受理的原因。
变更登记涉及税务证件内容化的,由受理方机关收缴并核销原税务登记证件,重新发放盖有双方印章并标注同一纳税人识别号的务登记证件。
改变注册(住所)地址或经营地址;
(1)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2)《发票缴销登记表》(一式二份)(若经营地迁移到市内其他行政区的需提供)。
(3)进出口业务的纳税人需提供经进出口税收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的《出口货物退(免)税注销认定通知书》。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变更税务登记
变更地址后税务怎么变更法律主观:税务变更地址的具体流程:1、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受理后5到1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法人代表的执照;2、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受理后2到3个工作日后领取;3、到税务部门变更登记证;4、变更公司基本户并变更公司法人的预留在银行的印鉴和公司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