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登记如何办理?要注意什么?领取营业执照后,企业纳税人义务就已经形成,无论是有限公司还是个体户,因此企业要在30天内到税务局进行税种核定登记?那么税务登记如何办理?要注意什么?接下来小编做了相关整理 一、税务登记如何办理? 税务核定登记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有限公司注册税务核定登记,一种是个体户税务登记办理,主要流程如下 1、个体户税务登记办理 虽然个体工商户有免税政策,但是税务登记证是必须办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 2、公司税务登记办理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3)银行账户证明; (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5)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 (6)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需要提供资料 (7)领取审批结果及税控设备及空白纸质发票(如隶属税务大厅不可当场申领发票可在电子税务网厅申请领购自取或邮寄)
税务登记怎么办理的第一,办理的时限,从事生产经营纳税人应当自领取 营业执照 或者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滞纳税义务的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表,填写完整后提交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第二,办理税务登记应提交如下资料。
一,领取税务登记表,并按要求填写。
二,纳税人设立时有关的章程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 明材料。
四,如果是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总机构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复印件。
五,如之前已办理临时税务登记证的,应当提交原件,配合回收。
第三,办证方式是现场办证,向就近税务机构递交资料,合法税务登记证。
《税务登记集中管理实施办法》第七条。
怎样办理税务登记法律主观: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在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后,逾期不改正的,税务机关应当派员实地检查。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一、怎么办理税务登记1、先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然后带着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业主身份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注册资本评估报告,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2、填写税务登记申请表,并缴纳登记证工本费(有的地区规定免缴)。如果是服务业、建筑业、饮食业等缴纳营业税的业户,要到地税局办理:如果是缴纳增值税的业户,要到国税局办理3、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记。逾期办理的会被罚款,税法上规定是2000块钱以下罚款。所以你尽快去办理。4、办理税务登记受理后,主动联系税务管理人员。二、税务登记证的管理税务机关应当加强税务登记证件的管理,采取实地调查、上门验证等方法,或者结合税务部门和工商部门之间,以及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之间的信息交换比对进行税务登记证件的管理。税务登记证式样改变,需统一换发税务登记证的,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并将纳税人的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税务登记证件有效期、发证机关名称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上作遗失声明,凭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需要注意的是,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