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开发房地产应如何征税中方将获得的土地与外方合作,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后,不论是按建成的商品房分配面积,还是按商品房销售后的收入进行分配,均不符合现行政策关于"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的规定,因此应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征收营业税;其营业额为实际取得的全部收入,包括价外收费;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收入的当天.同时,对销售商品房也应征税.如果采取分房(包括分面积)各自销房的,则对中外双方各自销售商品房收入按"销售不动产"征营业税;如果采取统一销房再分配销售收入的,则就统一的销售商品房收入按"销售不动产"征营业税;如果采取对中方支付固定利润方式的,则对外方销售商品房的全部收入按"销售不动产"征营业税.(2)关于中方取得的前期工程开发费征税问题.外方提前支付给中方的前期工程的开发费用,视为中方以预收款方式取得的营业收入,按转让土地使用权,计算征收营业税.对该项已税的开发费用,在中外双方分配收入时如数从中方应得收入中扣除的,可直接冲减中方当期的营业收入.(3)对中方定期获取的固定利润视为转让土使用权所取得的收入,计算征收营业税.房地产税征税对象是什么?房地产税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房地产税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房地产税指的是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动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以房地产为征税对象的税种分为以下六种: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1、房产税: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房屋计税价值或房产的出租收入.2、城市房地产税:是对属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商的房屋、土地按照房价、地价或租价的房地产所有人或使用人征收的一种税.房地产税收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即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动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收都属于房地产税收,在我国包括房地产业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投资方向调节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房地产税由产权所有人是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交纳.产权出典者,由承典人交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当地或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者,均由代管人或使用人代为报交.3、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4、土地增值税:以土地和地上建筑物为征税对象.以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计税,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5、契税:以转移土地、房屋使用权的行为为征税对象.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第六条房地产税依下列标准及税率,分别计征:一,房产税依标准房价按年计征,税率为百分之一.二,地产税依标准地价按年计征,税率为百分之一点五.三,标准房价与标准地价不易划分之城市,得暂依标准房地价合并按年计征,税率为百分之一点五.四,标准房地价不易求得之城市,得暂依标准房地租价按年计征,税率为百分之十五.中外合作开发房地产应如何征税?。
企业自用房如何计算房产税按照《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自用房屋房产税的计算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减除比例)×1.2%。
拓展资料:
按照《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国家机关、人民团体自用的房产免纳房产税,对于以上单位出租房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照12%的税率缴纳房产税。
计税余值是指依照税法规定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损耗价值以后的余额。其中:房产原值,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规定,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
包括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以及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而架设于房屋外水管、下水道、暖气管、煤气管的成本不纳入房产原值中。财税[2010]121号进一步明确了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实施<企业会计制度>及其相关准则问题解答》的通知(财会[2001]43号)第九条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前土地使用权价值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而未转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的公司,可不作调整,其土地使用权价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期限平均摊销。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企业房产税
房产税如何计算?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30%)×1.2%。
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12%),以上方法是按年计征的,如分期缴纳,比如按半年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2,按季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4,按月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12。
扩展资料:
房产税缴纳注意事项:
需要注意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收取固定收入,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
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新建房屋交付使用时,如中央空调设备已计算在房产原值之中,则房产原值应包括中央空调设备,旧房安装空调设备,一般都作单项固定资产入账,不应计入房产原值。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关于营改增后契税 房产税 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计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