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企业发生的销售费用中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了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