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个人所得税和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即使是个人,工资超过3500也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一、个税申报错误怎么办1、个人所得税申报的应税收入有误、遗漏发现过去的申报数据错误和部分员工未申报的情况,需进行更正申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办理纳税申报后,发现申报表存在错误,完成修改更正。更正申报需全员全额申报,差额扣款。申报错误更正后,如涉及补缴税款,按规定加收滞纳金。需提供收入凭证等资料前往办税服务厅或者网上办税服务厅办理相关流程。网上办税服务厅更正申报流程:点击个税软件左侧的【申报更正】,选中需要更正的该条记录,最右侧,点击【更正】以发起更正请求;此时系统会自动跳转到【报表填写】界面,修改报表数据后重新发送。2、个人所得税申报时自然人信息有误在核对申报信息时发现自然人信息错误,如身份证件号码、姓名、国籍等,目前可以通过自然人多证同用并档来操作。并档需前往办税务厅进行处理,处理前需先采集《个人年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3、自然人存在不止一处个税申报记录自然人在查询过往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时,若发现存在同一时间段内不同单位分别以工资薪金的品目为其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况,需进行合并申报。不同单位分别为其申报工资薪金,会存在重复扣除减除费用3500元的情况。因此纳税人需携带收入证明等凭证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需填写《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如涉及补缴税款,按规定加收滞纳金。二、个税申报需要注意哪些问题1、个人所得是否全部纳入应征所得额范围;即是否将本单位发放给个人的包括现金、实物等形式支付的所有报酬都计入收入总额;是否包括了除工资、薪金之外的津贴、奖金、年终加薪以及与受雇相关的其它所得。2、适用范围的年终奖金计算适用是否正确;虽然将年终奖金纳入了应征范围,但计算方法不一样,会造成个税产生少缴的风险,这也是需要注意的问题。比如是否需要平摊到全年各月,还是不需要分摊,在实务中要分别对待。3、个税申报人数与实际支付所得的所有人员是否一致。按《个税暂行办法》(国税发【2005】205号)规定,“应向地税机关进行全员全额明细扣缴申报。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个税申报错了并且已经缴款怎么撤销个税申报错了并且已经缴款撤销流程如下:1、申请个人所得税的申请表。
在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将之前填写错误的信息进行更正。
提交更正后,需要到税务机关进行核定,并进行退缴款操作。
核定完成后,缴纳的税款将会返还到申报人的个人银行账户中。
个税申报错了撤销需要的资料如下:1、个人所得税申报表:需要提供已经提交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注明需要进行撤销申报。
撤销申请表:填写撤销申请表,注明所需撤销的个人所得税申报的相关信息。
身份证明:提供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或护照等。
其他相关材料:根据当地税务部门的规定,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的材料,如纳税人识别号等。
具体的要求可以向当地税务部门咨询。
综上所述,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更正和退缴款操作有一定的时间限制,具体时间限制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上进行查询,过期后将无法撤销。
因此,在发现申报错误后,应及时联系当地税务部门进行撤销申请,以避免对个人所得税的影响。
同时,建议申报人在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仔细核对填写信息,避免填写错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申请退税时提供的汇算清缴信息有错误的,税务机关应当告知其更正;纳税人更正的,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办理退税。
扣缴义务人未将扣缴的税款解缴入库的,不影响纳税人按照规定申请退税,税务机关应当凭纳税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办理退税。
个税申报信息有误怎么办法律分析:个税申报错了,可以向税务申请更正申报。提供如下资料:1、税务登记证副本、经办人身份证明;2、经修正的对应申报表一式两份;3、申报表错误处理说明一式一份。办结期限,当场办结。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办理纳税申报后,在申报期内发现申报表数据有误,需要对申报数据进行修正,应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纳税人提供的信息计算办理扣缴申报,不得擅自更改纳税人提供的信息。纳税人发现扣缴义务人提供或者扣缴申报的个人信息、所得、扣缴税款等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有权要求扣缴义务人修改。扣缴义务人拒绝修改的,纳税人应当报告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处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保存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的资料。税务机关可以对纳税人提供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抽查,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另行规定。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提供虚假信息的,应当责令改正并通知扣缴义务人;情节严重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理,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实施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