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企业收到政府补助不需要纳税。根据法律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财政补贴收入要交税吗财政补贴收入要交税吗《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第七条规定,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根据《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1、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2、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3、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企业取得的政府补贴符合上述三项规定,则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如何判断取得的财政补贴是计入"营业外收入"还是计入"递延收益"企业收到财政补贴,首先判断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与资产相关的财政补贴,计入"递延收益",当资产分期折旧摊销时转入"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的财政补贴,还要区分是用于补偿以后发生的成本费用还是补偿以前发生的成本费用.用于补偿以后发生的成本费用,计入"递延收益",与日常经营活动有关的递延收益,在实际发生费用的时候结转入"其他收益";或者与日常经营活动无关的递延收益转入"营业外收入".对用于补偿以前发生的成本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日常经营活动有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经营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财政补贴收入要交税吗?按照相关的规定,是企业的收入就应该缴纳增值税,而财政补贴是否交税取决于这部分补贴是什么样的性质,具体的政策中也有明确规定,小编已经整理到了上文中,大家学习之后,对于这个问题了解了吗?。
企业收到的政府补助资金还需要缴纳所得税吗?怎么算?一家农产品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只有投入,没有任何收入。
于今年2月份收到一笔政府补助金。
关于企业收到的政府补助资金,是否需要缴纳所得税呢?该怎么算?政府补助资金还需要缴纳所得税吗?怎么算?参考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根据相关规定可得,如果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通过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而取得的,那么同时符合以下这些情况的,则应当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从收入总额中进行减除。
企业可以提供政府补助资金相应的资金拨付文件,并且文件中对于资金的专项用途已作相应规定。
企业所获得的政府补助资金,具备相应的专门资金管理办法或者具体管理要求(由财政部门或者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规定)3、对于这笔政府补助资金及其发生的支出,企业已作单独核算。
注意:依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可得,以上不征税收入产生的费用如果是用于支出方面,那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进行扣除。
对于资产(由于支出而形成),其折旧、摊销方面的计算,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也不得进行相应的扣除!如果企业所获得的政府补助资金,已作不征税收入处理。
则发生以下情形,应当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
5年之内未发生支出,并且属于未缴回财政部门的部分;2、5年之内未发生支出,属于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综上所述:如果企业获得政府补助资金,符合以上3种情况,则不需要缴纳所得税。
对于科目核算补贴收入、市政公共设施费用将会进行单独设置。
假设不符合以上情况,则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
深空网温馨提示:对于企业收到的政府补助资金是否需要缴纳所得税,应当依据其是否属于不征税收入具体判断。
不征税收入指的是,如果企业所取得的财政性资金,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这一条件,则将视为不征税收入,并且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候,将准予从收入额中进行相应减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