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纳税人在一般情况下纳税税务登记变更手续的,需要提供的资料要求如下: A、单位变更应报送以下资料: (1)《 变更税务登记 表》; (2)变更后工商营业执照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书复印件; (3)工商局《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涉及营业执照内容变更的); (4)变更后代码证复印件(名称、经营期限、地址变更的); (5) 税务登记证 正、副本原件(涉及证件项目内容变更的); (6)外经委批复、批准证书复印件(外资企业变更需提供); (7) 股东会决议 、章程修正案(涉及章程内容变更的)复印件。 特殊事项: (8)变更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9)变更经济性质、股权、注册资金或投资比例: 股权转让协议 、验资报告复印件(涉及注册资金变动的需提供)。变更后投资方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自然人股东 的 居民身份证 、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书、税务登记证); (10)变更地址:《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变更后的企业经营地址证明材料: (1)自有房产,提供自有房产的房产证、 土地使用证 复印件; (2)承租房产,提供租赁合同、出租方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11)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变更为其他经济性质企业(反之亦然):应至原征管分局缴清税款并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然后国、地税分别按以下规定办理: ①国税:持国税《税务事项通知书》及相关资料办理开业税务登记。 ②地税:持地税《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及相关资料办理开业税务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十六条的规定,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登记。
企业迁移税务如何办理企业纳税人应当通过预约迁入地以及迁出地主管税务机关,携带资料于迁入地以及迁出地税务机关现场进行办理。
携带的资料具体如下:1、《税务登记变更表》;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3、新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包括提供自有房产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复印件,承租房产提供租赁合同、出租方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复印件、企业公章等资料。
企业迁移,指的是纳税人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行政审批中心或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的行为。
公司变更地址税务迁出流程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跨县(区)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管辖权变更(跨区迁出)。
纳税人办理时限: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
税务机关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应提供资料:(一)验证资料: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明。
(二)报送主表:《税务登记(跨区、区内)迁移申请审批表》 (一式三份)。
(三)附送资料: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部门核准的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一份);2.发票领购簿、未核销发票及当月开具的增值税发票;3.防伪税控一般纳税人的金税卡、税控IC卡;4.《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跨县(区)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管辖权变更(跨区迁出),并向迁入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管辖权变更(跨区迁入)。
纳税人办理时限:在原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管辖权变更(跨区迁出)之日起30日内。
税务机关办结时限:当场办结。
应提供资料:(一)验证资料:经办人身份证明。
(二)附送资料:1.《纳税人迁移通知书》(一式一份);2.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一份);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金税卡、税控IC卡;4.《税务登记(跨区、区内)迁移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