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登陆当地的电子税务局,进入电子税务局主界面后,点击页面上方的申报缴税。
进入申报缴税界面后,点击页面左边的缴款查询及打印。
进入缴款查询界面后,选择查询条件,可以选择缴款日期起止日,或者税款所属期起止日。
选择查询日期之后,把页面拉到最右边,点击查询。
点击查询之后,页面下方就会弹出相应条件下企业的纳税情况了,包括税目、缴款日期、缴款金额等。
除了在电子税务局查询企业的纳税情况,也可以进入企业的网上银行,把对账单下载成Excel表格,把企业的缴税流水筛选出来,就可以看到企业的纳税情况了。
除了在网上查询,也可以去税局前台打印电子缴款书,就可以看到企业的纳税情况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怎么查询公司的纳税资质查询公司的纳税资质的方式如下:1、登陆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在右侧查询中选择资格查询,然后输入公司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点击查询即可;2、登陆电子税务局,在我要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中查询;3、访问当地税务局官网,在我要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中查询;4、如果您是通过代理记账公司进行记账报税的,也可以向代理记账公司咨询该公司是否具有纳税资质。
查询公司的纳税资质流程:1、登陆电子税务局,在我要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中查询;2、访问当地税务局官网,在我要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中查询;3、如果您是通过代理记账公司进行记账报税的,也可以向代理记账公司咨询该公司是否具有纳税资质。
综上所述,纳税指税收中的纳税人的执行过程,就是根据国家各种税法的规定,按照一定的比率,把集体或个人收入的一部分缴纳给国家。
税收是伴随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
物质前提是社会有剩余产品,社会前提是有经常化的公共需要,经济前提是有独立的经济利益主体,上层条件是有强制性的公共权力。
【法律依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本办法所称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进行核算。
第四条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一)按照政策规定,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二)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
第六条纳税人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程序如下:(一)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附件1),如实填写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等信息,并提供税务登记证件;(二)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信息一致的,主管税务机关当场登记;(三)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信息不一致,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税务机关应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公司税务登记号怎么查公司税务登记号方法如下:1、单位技术监督局发的机构代码证上可以查询;2、单位的税务登记证上可以查询;3、发票上和发票专用章上可以查询;4、可以到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查询;5、营业执照上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就是税务登记号;6、询问企业财务人员;7、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号一般是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号加识别码。
税务登记证的使用主体: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3、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综上所述,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外,纳税人办理开立银行账户、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等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有关证件、资料。
第十五条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