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建筑公司承包资质范围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10-23 17:44:26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承包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等。

不得承包特种工程和矿山工程,超过本级别承包能力的工程需寻求大型企业协作完成。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是指在建筑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中,由总承包方对各专业工程及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进行组织和协调,承担全部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费用的责任。

其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是指在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评定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中的第三级资质。

该资质可承包一定规模和难度的工程 projects 项目。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的承包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等。

需要注意的是,该资质不得承包特种工程和矿山工程。

此外,对于工程规模超过该级别承包能力的工程,总承包方需寻求大型企业协作完成。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的取得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规定,例如具备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设计、勘察、招标代理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资金实力和信誉度等。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的申请和取得需要哪些手续和程序?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的申请和取得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资料和申请表格,并缴纳相关的费用。

在申请过程中,还需要进行现场审查和考核,以及参加相应的认证机构组织的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

具体的手续和程序可以咨询当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的认证机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的承包范围广泛,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等。

取得该资质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规定,并且需要进行现场审查和考核。

在施工过程中,总承包方应当承担对施工安全、工程质量等方面的责任,并根据发包人的需求选聘专业分包单位进行施工,以确保工程的高质量完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五条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当具有相应资质,并承担对施工安全、工程质量等方面的责任。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当按照建设工程发包人的要求,选聘专业分包单位进行施工。

三级施工企业资质承包范围

三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1)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3)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是根据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制定的标准,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资质标准:1.企业资产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法律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1.4承包工程范围1.4.1一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1)高度20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高度24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2二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1)高度10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高度12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3)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4)单跨跨度39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3三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1)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4)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三级建筑企业资质承包范围

法律分析: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三级承包工程范围: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1)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4)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一)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二)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方面专业承包资质)及预拌混凝土、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三)施工劳务资质(四)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二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二)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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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资质建筑公司承包范围

法律分析:三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1)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3)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4)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法律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

三级施工企业资质承包范围

二级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以承包本专业及与其资质相适应的其他专业的中型建设项目的总承包;三级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以承担普通中小型工业与民用建设项目的总承包。各级工程总承包企业具体承包工程的范围,由资质审批部门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