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丢失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无论是丢失增值税普通发票还是专用发票,丢失方都应该再发票丢失当日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挂失,并办理发票挂失手续。
在办理了发票挂失手续后,我们就应该按照不同发票属性进行不同的处理。
如果同时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则应该以加盖了发票专用章的记账联的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退税凭证或抵扣凭证。
如果只是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或“抵扣联”如果丢失的是“发票联”,可以用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3.如果只是丢失了“抵扣联”,则可以用发票联的复印件作为退税或抵扣凭证。
如果是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的记账联,因为没有明确规定,所以在通常情况下,都是用与原件核对无误的且需加盖这两个联次的保存方的公司公章的发票联或抵扣联的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或者在开票系统里用A4纸再打印一张发票用来记账。
若是丢失普通发票”发票联”,则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的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若是丢失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则跟上述增值税发票的处理方法一样1.如果同时丢失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则应该以加盖了发票专用章的记账联的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退税凭证或抵扣凭证。
如果只是丢失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联”或“抵扣联”如果丢失的是“发票联”,可以用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3.如果只是丢失了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则可以用发票联的复印件作为退税或抵扣凭证。
如果是丢失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记账联,因为没有明确规定,所以在通常情况下,都是用与原件核对无误的且需加盖这两个联次的保存方的公司公章的发票联或抵扣联的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或者在开票系统里用A4纸再打印一张发票用来记账。
若是丢失普通发票”发票联”,则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的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若是丢失空白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则丢失方应该在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后,填报《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并办理电子发票退回或作废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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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了如何处理发票丢失后需要补办的话,可以采取以下步骤:1.到购买发票的单位或者销售商咨询补办流程和所需材料;2.准备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明、购买凭证等;3.在规定时间内向当地报纸刊登遗失声明,声明内容一般包括遗失的发票号码、金额、开具日期等信息;4.按照要求提交补办申请并缴纳相应的补办费用;5.等待补办手续完成并领取新的发票。
发票丢失了要怎么处理法律分析:不能。发票丢了有以下两种处理方法:1.增值税票丢失:把存根联复印,交客户当地主管税务局确认并出具未抵扣税证明,报本公司主管税务局后,开具红字发票冲原开发票,再重新填开发票给客户。如果已抵扣税不得重开。2.普通发票丢失,复印存根联并盖章给客户入账。财务人员应该设置发票登记本,登记购入发票的数量、号码,开出的发票号码、日期、客户、金额、领取人,送给客户要客户回签,避免麻烦。一般纳税人丢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这种情况的增值税发票丢失怎么办。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到主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这种情况的增值税发票丢失怎么办。可以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 未按规定保管发票,导致发票丢失,税务机关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据此,发票管理相对人违反发票管理有关规定,造成发票丢失,将承担1万元以下罚款的法律责任。而法律责任是法律对过错行为予以否定评价的表现。可见过错行为是引起法律责任的前提条件。现实中造成发票丢失的原因较为复杂,但归纳起来不外乎丢失发票的当事人主观上有过错和主观上无过错两种。尽管两种情况都存在丢失发票这一客观事实,但其所负法律责任不可一概而论,而应区别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