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没有进项,那只能按照正常税率计算纳税,即按销项税额交税。
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包括两种,一般计税方法(购进扣税法)和简易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在大多数情况下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具体公式如下: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不含增值税销售额×适用税率=含增值税销售额÷(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在特殊的情况下也可以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具体公式如下: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
按照规定,只有取得了进项的情况下才会涉及到抵扣的问题,否则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这会导致企业当期税负较重。
企业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处理:①赶紧催促上游供应商尽快开具购货发票;②对下游客户销售发票争取延后处理;③财务部门需做好增值税税负的筹划工作。
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以下的纳税人一般就属于小规模纳税人,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大多则属于一般纳税人。
个体户没有进项票怎么办?是否按照营业额交所得税?猎银为你解答纳税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而随着行业的发展,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都选择干个体,毕竟个体行业会更加的自由,那么个体工商户如果没有进项票该怎么办呢?是否会按照营业额交所得税呢?今天猎银财税的就为大家一一解开答案。 个体工商户往往规模都是比较小的,而本身营业额也是比较小,如果这个时候让他们去建账核算,找个会计来记账的话,这是不现实的,所以税务机关会对个体工商户的税收管理往往都会比较灵活,区分不同的情况来确定如何缴税的问题。
免交增值税以及个人所得税 如果月营业额低于10万元或者季度营业额低于30万元的,这种情况下是可以免交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的,现实中大多数个体户是享受这项免税政策的,不需要取得进项发票,这也是国家减税降税的政策,这也可以为大家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
核定征收 这种情况这适用于月营业额高于10万元或者季度营业额高于30万元的,但是连续12个月营业额低于500万元的个体工商户,如果具备以上建账条件,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实行查账征收,如果不具备建账条件的税收就会实行核定征收政策,个人所得税的核定征收率一般会在营业额的2%左右,或者是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政策,而这个时候也是不需要取得进账发票。
查账征收 这种情况是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虽然注册的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但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无论是增值税还是个人所得税均实行查账征收政策,这也是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前提之一,只要能够正确的进行财务处理,准确的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而对于实行查账征收取得的经营所得,是按照年计算个人所得税,以每一纳税年度收入的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于5%~35%的超额累积进税。
个体工商户一旦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建议立刻注销,再注册一家公司进行经营因为个体工商户以及家庭资产对于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及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于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既然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就不能够再享受免税或者是核定征收政策,所以这个时候还不如再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来进行经营,这样就完全可以减少自身的风险了。
没有进项发票要交多少税如果没有进项,按照所开具发票上注明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看你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
若是一般纳税人,按适用税率,若是小规模纳税人,按3%缴纳。
进项发票增值税中列计进项税额的发票叫做进项发票。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条例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
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抵扣途径:(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2)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3)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4)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增值税进项发票的认证在税务机关的认证系统进。
纳税人在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以后,就可以到税务机关大厅进行增值税发票的认证,认证的目的是确认增值税发票的真假,只有通过认证的发票才能抵扣。
认证的过程很简单,只需要将发票准备好,拿到国税申报大厅,由税务工作人员将发票信息扫入系统,由系统自动进行比对,就可以确认发票的真假。
对于开展网上认证的地区,纳税人可以在自己单位将发票通过扫描仪扫入,将数据文件传给税务机关就可以完成认证。
增值税发票认证的期限为从开票之日起180日内,(从2010年1月1日前认证抵扣期限是90天,从2010年1月1日开始,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期限延长为180。
即从开票之日起顺延180天,在180天内可以认证抵扣,超出期限可以认证,但不可以抵扣销项增值税。
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期延长至360日,360日以内可以认证抵扣)认证发票可以在网上认证,也可以到税务局认证。
当月认证的发票必须在当月抵扣。
否则,不予抵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