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地址搬迁后要及时到税务局变更,不及时变更会受到行应处罚。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一)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
(二)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三)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四)其他有关资料。
扩展资料纳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其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一)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二)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税务登记表等);
(三)其他有关资料。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公司搬迁跨区了,要不要办理工商税务手续?公司跨区了,需要到工商局办理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同样的也得到税务局做变更。
现在三证合一,工商局变更后,拿着工商局变更通知书及新营业执照到税务局变更。
公司搬迁未重新办理税务登记,开票地址要不要改?按道理公司如果已经搬出了税务登记地,税务登记地也应该迁出。
如果两个地址都是在同一个税务所管辖地,那么只需要变更一个地址就可以了
开票的地址需要是实际税务登记证上的地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