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地税怎么办对于很多人来说不知所措,新事物的出现必然会挑战旧规则的存在,适应才是硬道理。中达咨询就营改增后地税怎么办和大家说明一下。
“营改增”自2012年1月1日首批试点以来,营改增试点已覆盖10个行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也已在2016年5月1日前全部到位,“营改增”后,地税不再拥有“以票控税”的手段,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地方税收征管,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课题。
营改增后地税面临的困境
地税收入明显减少。多年来,营业税作为地方税源的主体和支柱,一直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其收入的稳定性、管理的可控性、对相关税种的带动性、对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性,都是其他地方税种无法比肩的,因此营改增后地税收入将出现雪崩式下滑。对于丹阳地税局而言,2015年全年共组织入库公共预算收入43.64亿元,其中营业税24.1亿元,占比55.2%。“营改增”全面推开后,将直接导致地方税收规模的锐减,从收入的角度看:个人所得税、城建税、房土两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将成为地税税收收入来源的重要支柱以及管理的重点。
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面临减少。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的规定,2009年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增值税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由国税部门管理,地税部门的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将逐步缩减,据此,对地税部门征收范围及收入总额的影响较大,地税收入总规模将面临萎缩后的尴尬。
主体税源的带动作用缺失。营改增后,营业税转为增值税由国税部门征收,但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附属税种仍由地税部门征收。由于国税、地税分别适用不同的征收系统,信息无法实时交换,只能依靠定期比对补征的方式进行弥补,时间滞后且增加额外工作量,而对于流动性纳税人更是存在较大的税款流失风险。
以票管税优势丧失。营改增后,地税部门行之有效的以票控税的手段将随之失去功效,纳税人尤其是零散户纳税人在国税取得增值税发票后将有可能无视地税管理,有意无意的避开申报地方税费这一环节,漏征漏管的风险增大,地方各税的征管手段弱化,征管难度加大。
综上所述,我们的既有税源管理越来越有难度,部分税源需要我们加强或者优化管理方式,提前布局,防止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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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地税怎么算?营改增后地税怎么算? 按应交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如果还有营业税)计算附加税费主要有: 1、应纳城建税=(应纳增值税+营业税)*7%; 2、应纳教育费附加=(应纳增值税+营业税)*3%; 3、应纳地方教育附加=(应纳增值税+营业税)*2%;(有些地方不交);
营改增后地税怎么报税 根据现行增值税政策,季度营业收入低于9万元免征增值税。这个收入是指的不含税金额,你说的现在含税金额为9万元,那么折算为不含税金额就肯定低于9万元,所以本季度免征增值税。 根据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报相关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附表(也就是你提问中的表格)填0,只需要在主表中填入“免征增值税销售额”的相关栏次即可。 免征增值税后,相应的地税附加税费也无需缴纳,但要进行零申报。
营改增后地税怎么办 毕竟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税、印花税、个税这些税目还是地税负责的。只能说国税今后的负担会重些。未来发展趋势个人觉得会国税跟地税合并吧。
全面“营改增”后地税怎么办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地税的城建税及附加费的计税依据,变成应纳增值税的税额了,其他的,没别的变化。 如果实现有增值税,应该缴纳增值税的同时向地税申报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如果签定有合同,也应按月申报印花税; 如果房产、土地也是企业的,每月应计提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如果有车辆有营运收入,还应计提营业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以及车船税; 此外:还要留意代扣个人所得税。 目前,营改增属于初步探索阶段,营业税改征的增值税,就是原来征收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为征收增值税,地税征收改为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管。目前试点的有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取得的进项可以抵扣。 目前的政策,是在营改增试点期内,仍保持现行财政体制不变,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税款收入,税改后仍归入试点地区财政收入。试点行业原有营业税优惠政策可以延续,并根据增值税特点进行适度调整。纳入改革试点的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可按规定抵扣。在税改向全国推广的过程中,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有效措施和分配方案,以解决国税与地税的分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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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地税还管些税呢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地税征收的税种没别的变化。 如果实现有增值税,应该缴纳增值税的同时向地税申报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如果签定有合同,也应按月申报印花税; 如果房产、土地也是企业的,每月应计提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如果有车辆有营运收入,还应计提营业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以及车船税; 此外:还要留意代扣个人所得税。 扩展阅读: 一、地税税种:城镇、耕地占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契税、屠宰税、筵席税。 二、地税征收: 1、营业税。娱乐业20%缴纳; 2、城建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额*适用税率,这里的适用税指纳税人所在地市区的税率为7%,在县城、镇、大中型工矿企业不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不在市区、县城、镇的税率为1% 3、教育附加费(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额*3% 4、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额*2% 5、水利建设基金(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额*1% 6、文化事业建设费按广告、娱乐业收入的3%缴纳; 7、印花税: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帐本按5元/本缴纳(每年启用时);年度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缴纳(第一年按全额缴纳,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缴纳); 8、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各地规定不一,XX元/平方米); 9、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1.2%缴纳; 10、车船税按车辆缴纳(各地规定不一,不同车型税额不同,XX元辆); 11、企业所得税 12、发放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营改增后地税的发票交国税怎么算税金 以下回答来自于北京诚力财务代理
是不可以的,因为你的申报无法对应,营改增后开出的地税票需要到地税局办理退票退税手续,用国税票重新开具并申报,国税局有公告明确指出,营改增后的试点企业对于增值税的应税服务不得再开具地税票。
今年营改增后地税报税要怎么报? 营改增以后地税的主税营业税取消、只需要申报附加税了,主税就是增值税就得在国税申报了。 季度申报,3个月的销售额累计算
营改增后地税网上怎么申报 1、“营改增”试点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资源税、印花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契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地方税费的主管税务机关仍然是地税机关,应向地税机关申报缴纳。 2、“营改增”试点不改变企业所得税的主管税务机关,试点前由地税机关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在试点后仍应向地税机关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营改增对地方财政的影响?营改增对地方财政的影响是非常广泛的,每个细节都有可能产生不同的影响,在选择的时候要注重。中达咨询就营改增对地方财政的影响和大家说明一下。
“营改增”的原因及范围
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和国际化程度日益提高,新的经济形态不断涌现,货物和劳务的界限日趋模糊。与制造业的增值税相比,对服务业征收营业税的负面效应也变得日益突出起来。
(一)服务业的税负较高
服务业除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和文化体育业的营业税税率为3%以外,餐饮业、广告业等其余服务业的税率为5%,而部分娱乐业税率竟然高达20%。相比制造业,服务业税负明显偏高,制约了服务业的发展。
(二)存在重复征税,不利于专业化分工
服务业按照营业额缴税,但是提供劳务也需要消耗其它货物和劳务,这部分消耗实际上已经缴纳了增值税或营业税,因此存在重复计税问题。
因此,“营改增”是发展服务业,激活市场的必然之路。
所谓的“营改增”指的就是把营业税改为增值税。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范围已推广到对“1+7”行业全面推开。“1”即交通运输业;“7”即现代服务业的七个行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税率将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有形动产租赁适用17%税率,交通运输业适用11%税率,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6%税率;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增值税征收率为3%。
“营改增”对财政收入的影响
“营改增”后,服务业企业的购进货物或劳务可以抵扣,重复征税消除,企业税收负担减轻。而作为财政收入的主力军-税收将产生变化,从而对财政收入,尤其是地方财政收入将产生影响。
(一)对地方财政收入的不利影响
税收能够增加财政收入,提高国家宏观调控的能力。根据现行分税制体制,我国的营业税是地方税,主要对第三产业征收,税收收入归地方所有,是地方政府的主要税收收入;增值税是中央地方共享税,主要对第一和第二产业征收,分享比例是中央75%、地方25%。对于征收来说,营业税由地税局征收,增值税则由国税局征收。而“营改增”将服务业的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征收,将会使地方财政收入减少,对地方财政收入产生影响。这种不利的影响形象地说就是,被收上去的营业税多,被重新分到的增值税少。
“营改增”目前采取的是原营业税收入改为增值税后原划归地方的80%仍归地方所有,看似不会对地方财政收入构成影响。但“营改增”后,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言,可以进行进项税抵扣。这将会鼓励更多企业从企业利益最大化方面考虑而改变企业组织结构,减少缴纳增值税,从而减少地方政府收入。同时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在“营改增”后,购进服务可获得较以前更多的进项税抵扣,如运费抵扣由原来的7%上升到11%,因而会减少缴纳的增值税,相应减少地方财政收入。随着增值税收入的下降,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作为流转税的附税,其收入也会相应降低。2013年8月1日起“营改增”全国推行后,据财政部税政司统计,2013年减税规模超过1400亿元,相应城建税等附加税就要减少将近200亿元。城建税等作为地方税,完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收入的减少将对地方财政产生较大的影响。
营业税是地税收入增长的主力军。“营改增”扩大范围后,地税收入中营业税将全部或大部分丧失,企业所得税因新增企业随着“营改增”变为国税征管而失去新的增长空间。如:广告业的文化建设事业费随着“营改增”后,主体税种增值税征收权转移到国税,文化建设事业费也转移到国税,减少地方税收。“营改增”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与改革范围、不同地区的服务业发展水平和结构,以及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担能力密切相关。推广过程中,对税负增加的企业,地方政府采取由地方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给予财政补贴的做法,缓解和消化改革增加的税负,顺利推进改革。但财政补贴将加重了财政负担,增加财政支出。发达地区服务业较为发达,财政承担能力较强,补贴能力较强,服务业发展潜力大。而欠发达地区财政承担能力相对较弱,改革后通过服务业发展来增加税收收入的潜力也较弱。
(二)有利影响
“营改增”减少营业税重复征税,使市场细化和分工协作不受税制影响,减轻企业税负,增加企业活力,从而带动其他税种的增税。
“营改增”后将加大服务业的发展力度,促进企业调整产业结构,完善和延伸二三产业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试点行业及上下游企业互相作用、共同发展,促进各类投资和生产要素向现代服务业聚集,减少财政收入随工业经济的波动性,增强地方财政收入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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