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收筹划,选择投资区域和产业。
合理利用企业组织形式进行税收筹划。
充分利用税法和税务文书的规定。运用这种方法进行税收筹划,要求企业充分了解国家税收政策。
充分利用财务会计制度,转移税收负担。
税务筹划是利用开支扣除准则的选择来进行的。
税务筹划问题企业因管理不善,购自农场的一批粮食,其账面价值17400元,作待处理损失处理,则按规定应转出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C)
3366元B.2574元C2600元D1980元
解析:购买农产品允许抵扣13%的增值税,购买时
借:原材料17400
应缴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2600(17400÷(1-13%)×13%=2000×13%=2600)
贷:应付账款等科目20000
做转出
借:原材料或者制造费用的等科目
贷:应缴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2600(17400÷(1-13%)×13%=2000×13%=2600)
豆腐作坊(小规模纳税人)某月销售豆腐,取得含税收入8000元,应纳增值税(C)元
A320B480C452.83D307.69
解析:不含税收入=8000÷(1+6%)=7547.169811(按照以前的6%的税率计算的)
应纳增值税=7547.169811×6%=452.8301887
销售货物的增值税起征点为月销售额(A)
A2000-5000B1500-3000C1500-5000D100-200
解析:按照旧的税法规定,对个人销售未达到起征点免征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
销售货物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600–2000元:
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200–800元;
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50–80元。具体由省税务局在规定幅度内确定。
从2003年1月1日起,销售货物起征点幅度提高到2000-5000元;
销售应税劳务征点幅度提高到1500-3000元
按次纳税的起征点幅度提高到每次(日)150-200元。
2004年1月1日,对于销售水产品、畜牧产品、蔬菜、果品、粮食等农产品的个体工商户,起征点月销售额5000元,每次(日)销售额200元。
某商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5月购进童装150套,“六一”儿童节前以每套98元的含税价格全部零售出去,则应纳增值税为(A)元
38B588C832.08D882
解析:按照旧的税法规定。适用4%的增值税率计算。
不含税收入=150×98÷(1+4%)=14134.61
应纳增值税为=14134.61538×4%=565.3846154
税收筹划的问题,会的大神来帮我解答下吧~~~方案一
增值税=3200/1.17*0.17-2400/1.17*0.17
城建税和教育附加=增值税*(7%+3%)
企业所得税=(3200/1.17-2400/1.17-26-城建教育附加)*0.25
现金流=3200/1.17-2400/1.17-26-企业所得税-增值税
方案
营业税=3100*5%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营业税*(7%+3%)
企业所得税=(3100-2100-营业税-城建和教育附加)*25%
现金流=3100-2100-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附加-企业所得税
方案三
花卉是免税农产品,不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所以
企业所得税=(2600-1000-200)*25%*50%
现金流=2600-1000-200-企业所得税
计算一下结果,现金流最大的就是最优方案,可能答案会不考虑城建税和教育附加,你自己考虑下要不要算城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