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发票系统不支持手工作废。
如果发生退货或电子发票开具错误,开票人应开具红字发票进行核销。
电子发票开具的红字发票应与相应的物流、资金流信息一致。
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电子发票如何作废?电子专用发票如何作废
电子发票应通过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销作废。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作废条件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点:
(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开发票。
禁止非法代开发票。
电子发票“红冲”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销货方电子发票未入账、购货方电子发票也未入账的,销货方收回原电子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与存根联及其他联次一起粘贴备查;
销货方电子发票已入账、购货方电子发票未入账的,须收回原电子发票联,方可开具相同内容的红字电子发票,红字电子发票记账联撕下作为人账凭证,其余联次不得撕下,收回的电子发票联随红字电子发票存根联装订;
购货方电子发票已人账的,销货方电子发票不论是否入账,销货方必须取得购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企业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销货方以购货方出具的《企业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和红字电子发票记账联为原始凭证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发票怎么空白作废空白发票作废操作: 一、进入“防伪税控开票系统”选择“发票管理”模块。 二、选择“发票开具管理”菜单下的“未开发票作废”。 三、逐份确认要作废的空白发票号码,直至出现“取当前发票号失败”。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条 发票的基本联次包括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存根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留存备查;发票联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为付款原始凭证;记账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证。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发票管理情况以及纳税人经营业务需要,增减除发票联以外的其他联次,并确定其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