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违约金怎么算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8-05 16:04:13

违约金的税务和会计处理方法

  违约金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当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由违约的一方支付给对方的一定金额的货币。在经济活动中,违约金的收付,对当事人来说是双向的,此收彼付或彼收此付,在财务和税收上处理不一。本文就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违约金收付业务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财税处理的区别,简要分析如下。

  违约金并非都作增值税、营业税价外费用处理

  增值税暂行条例明确将违约金作为一种价外收费,一并计算缴纳增值税。对收取的违约金一般视为含税收入,应将其换算为不含税收入后并入销售额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暂行条例同样规定,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时,因受让方违约而从受让方取得的赔偿金收入,应并入营业额征收营业税。

  例如,甲乙双方签订购销协议,甲方将价值100万元(不含税价)的货物销售给乙方(双方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适用税率17%),协议约定,甲方在协议签订后10日内交付货物,乙方于货到之日起30日内付款。如一方违约,须向对方支付5万元违约金。后来,乙方违约,甲方在收取货款的同时收取乙方违约金5万元。则甲方应纳增值税:1000000×17%+50000÷1.17×17%=177264.96(元)。

  当然,并非所有的违约金都要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如果上例中甲方违约,没能按期付货,向乙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对乙方来说,从甲方取得违约金收入5万元,但不符合作为价外费用计征增值税的条件,不作为价外收费征收增值税;同样也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不应征收营业税。对上述业务,甲方可以将违约金和货款一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乙方,乙方可以按照规定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但对因甲方违约、乙方收取的违约金,乙方不能开具国税机关监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同样因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也不得开具地税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

  违约金收付,税收及会计处理要区别对待

  企业所得税法将违约金收入作为税法定义的其他收入,构成企业的收入总额。税法规定,企业的其他收入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应当确认收入:一是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二是收入的金额能够合理地计量。企业其他收入金额,按照实际收入额或相关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明确,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而税法上的违约金,不仅限于合同法规范的各种合同、各种形式的违约金收入,也包括金钱和财物,其内涵大于合同法上的违约金。

  仍以上例为例。对甲企业来说,因乙方违约,取得违约金收入42735.04元(50000÷1.17),应当按照规定,合并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属于税法规定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其他支出,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对于乙企业来说,因本身违约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不属于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的不得扣除的支出,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含税部分42735.04元)可以税前扣除。

  在会计处理上(仍以上例为例):

  甲方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 117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0。

  收到货款时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1220000

  贷:应收账款1170000

  营业外收入42735.0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7264.96。

  乙方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等1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00

  贷:应付账款1170000。

  支付货款及违约金时:

  借:应付账款1170000

  营业外支出42735.0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7264.96

  贷:银行存款1220000。

  支付及收取未履行合同的违约金计征所得税有依据

  在日常经济活动中,企业经常会发生签订业务合同后,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履行合同,其中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的情况。那么,支付及收取违约金的双方应如何进行所得税处理呢?

  对于支付违约金一方来说,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因此,企业因不能履行合同而支付给对方的违约金,不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不得扣除范围的内容,可以在当期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对于收取违约金一方来说,属于税法所称其他收入,应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按企业适用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仍以上例为例。会计处理如下:

  如甲方违约,乙方取得违约金收入5万元,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50000

  贷:营业外收入50000。

  甲方支付违约金,会计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50000

  贷:银行存款50000。

  跨国合同违约税收处理有风险

  对境内公司与境外企业签订的.合同,因境内公司原因而违约,需要向境外公司支付违约金,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中国境内机构和个人支付的合同违约金,应视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负有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同时,如该非居民企业系缔约国一方居民,还要考虑两国税收协定中“其他所得”条款的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近年来,中国居民企业以合同违约为由向境外支付违约金的案例时有发生。究其原因,一是某些中国居民企业利用某些协定中的“其他所得”条款中中国作为来源国无征税权的规定,将财产或者所得转移到境外,甚至虚构违约金支付行为,以逃避纳税义务;二是避重就轻,即使该违约金按10%扣缴预提所得税,但仍规避了居民企业25%的企业所得税,明显有利可图。因此,各级主管税务机关要根据相关事实,全面审查支付违约金行为的真实性与合理性,特别是审查境内外企业所签订的合同对该居民企业究竟有无经济意义,以及在签订合同时境内企业是否具有履行该合同的能力,有无转移利润的嫌疑。

公司收到违约金要交税吗

企业获得的违约金也是需要交税的。在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书当中,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时候,因对方的违约而从受让方取得的赔偿金收入应该交纳营业税。在必要的情形下,企业所获得的违约金还需要缴纳增值税。

企业获得的违约金需要交税吗? 需要,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时,因受让方违约而从受让方取得的赔偿金收入,应并入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 但如果违约方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一方,由受让方收取其违约金,对于受让方来说应不涉及营业税的缴纳。企业收取的违约金属于营业外收入,故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支付违约金时,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084号)第五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扣除。”因此,企业支付违约金取得对方开具的适当凭据可在税前扣除。 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2条作这样的界定:"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这说明,违约金是一种价外费用,属于销售额的范畴,应当缴纳增值税。 合同还未履行即出现违约情况,如未按期支付项目启动款项,导致相关工作无法如期开展,无过错方将向违约方收取违约款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993〕第6号)第三条的规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由此可见,在合同履行前,合同对应的经济活动还未开始,违约款项收取方不需要开具发票;收取方可以向付款方开具自制的收据,有税务机关监制收据的地区,也可以开具税务机关监制的收据。此外,收取的违约款项,是在未销售货物、未提供加工或修理修配劳务及未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的情况下收取的,不属于增值税及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因此也不需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二、法定违约金 合同对违约金作了原则性规定,且有关条例规定了违约金比例,适用法定违约金。在此情况下,由于合同的内容、违约的性质、程度的不同,确定违约金的方法与数额也有所不同。 第一,有关条例明确规定了违约金比例的,即可以按照该比例直接计算出违约金的数额。例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5条第5项规定,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 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这里明确规定了延期交货的违约金比例为每日万分之三。又如《如工承揽合 同条例》第21条第4项规定,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 付违约金。由此可见,延期履行合同的法定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是固定的。各种滞期费、滞纳金等适用如上规定。 第二,有关法规只规定了违约金一定比例范围。这需要通过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或合同仲裁机关确定一定的比率,才能计算出违约金的数额。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 例》第35条第1项规定,供方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通用产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1%至5%。一般来讲,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 的法定违约金为一定的比例范围。 违约金的性质是比较特殊的,违约金要不要交税必须要根据因为什么样的情况而获得了违约金来详细分析。在合同还没有履行的情况下如果发生了违约,一般情况下就不需要再缴纳增值税或者营业税了。因此,对于违约金需不需要交税无法一概而论,要根据违约的性质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有法律问题?鹰潭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合同违约所得税前扣除标准

法律主观:一、合同 违约金 税前扣除标准1、合同违约金基于合同未按约定实现或者未实现,包括合同双方约定的罚则,属于生产经营相关支出,可以税前扣除。同时,对于未按约定履行,包括延期以及由于履行质量产生的折让等,主张违约金一方会产生流转税的应税事项(供货方劳务提供方主张,按价外费用增加纳税;购货方劳务接受方主张,按红字折让抵减成本)。2、根据国税发〔2000〕84号文件的规定,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扣除。但是,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支付的罚款、罚金、滞纳金不得在税前进行扣除,比如对纳税人支付的税款滞纳金就不能扣除。所以,按照该文件的规定,公司的合同违约金可以税前扣除。二、违约金如何做财税处理1、对于不属于价外费用的违约金,由于不是增值税或营业税的应税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三条规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因此对于不属于价外费用的违约金,不开具发票,收取违约金的一方可以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开具收据。对于此类违约金,收取违约金一方应当确认为营业外收入,支付违约金一方应当确认为营业外支出,必须取得由收取方提供的合法、合理的依据,借此证明和判断赔偿行为的真实存在和进行会计及税务处理。比如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仲裁机构的裁定书、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付款证明等等,以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扣除凭证。2、对于属于价外费用的违约金,应当根据应税行为的不同,收款方将违约金作为合同价款的一部分,开具发票给付款方。收款方确认为营业收入,付款方确认资产成本或成本费用列支。3、由于收款方未能完全履行合同,付款方向收款方收取的违约金,无论是增值税、营业税、营改增相关规定,均只规定了收款方向付款方收取的违约金应当作为价外费用,计算缴纳增值税,反过来付款方向收款方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不属于价外费用,不需要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三、违约金的作用第一,违约金具有从属性。违约金与违约金的支付不同,前者一般依违约金条款产生,是从属于合同债务的从债,后者仅使债的标的。正是依违约金约款产生的违约金债务是合同的从债务,违约金才发生其担保作用。因为保证、定金、抵押、质押等传统民法的担保方式也正是为主债实现而设立的从债,因而才具有担保性。第二,违约金的设立可以使当事人预知不履行的后果。在合同订立以后,当事人对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及承担的责任的范围,均能事先了解,而当事人为避免承担支付违约金的责任,就必须正确履行合同。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违约金可以督促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确保债权实现。此点也是违约金与传统担保方式相同之处。第三,第二种观点一般以违约金债务人丧生清偿能力后的实际结果来否定违约金具有担保属性理由不充分。担保不是保险,它只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维护债权人利益的作用,即使传统的民法中的担保方式也不能保证债务人履行到期履行债务。第四,由于惩罚性违约金的数额较多,且多与违约所致损失无关,故更能有效的督促当事人履行合同。综上所述,违约金是一种促进 合同履行 的一种制度,对于合同违约金是可以申请税前扣除的。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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