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赁的分类与税务处理
按照租赁资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分类,租赁分为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两种形式。
融资租赁是指本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如果一项租赁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那么该项租赁应分类为融资租赁。
对于融资租赁,其税务处理如下:
(1)融资租赁发生的租赁费不得直接扣除,承租方支付的手续费,以及安装交付使用后支付的利息等可在支付时直接扣除;
(2)融资租赁设备可以计提折旧并在税前扣除,而租赁费高于折旧的差额也可以税前扣除;
(3)租赁费通过举债支付,其利息可以在税前列支。
如果一项租赁实质上并没有转移与资产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那么该项租赁应归类为经营租赁。所以,一项租赁归类为融资租赁还是经营租赁依赖于租赁的实质而不是合同的形式。
对于经营租赁,其涉税处理如下:
(1)可以避免因长期拥有设备而承担的负担和风险;
(2)支付的租金冲减企业的利润,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3)当出租人和承租人同属一个大的利益集团时,租赁形式最终将会使该利益集团可以实现利润合理转移,这是典型的租赁节税效应。
(二)租赁形式的选择
对于融资性租赁,由于会计处理要求确认租赁资产和租赁负债,作为一种表内筹资方式,会给承租人带来不利影响:由于企业债务金额上升,已获利息倍数、净利润率、资产收益率、股本收益率等指标就会下降,资产负债率就会上升。承租人一般不欢迎租赁合同被划分为融资租赁,那么如何才能规避呢?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定,对租赁的分类,应当全面考虑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所有权是否转移、承租人是否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租赁期占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的比例等因素;同时依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考察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来具体区分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一般在租赁合同中不要涉及资产所有权的转移和廉价购买权问题,或将租赁期设定为租赁资产有效经济年限的75%稍短一些即可,这样可以避免被认定为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的税务如何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定,在一项租赁中,如果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则可称为融资租赁。出租人对融资租赁的账务处理为:在租赁期开始日,出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
融资租赁业务的税务处理方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第514号)规定,对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所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无论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是否转让给承租方,均按《营业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未转让给承租方,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下面举例说明出租方未取得融资租赁权开展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
2007年11月,柯瑞公司(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乙公司签订了一项租赁合同,由柯瑞公司出资购入设备一台,以租赁方式租给乙企业。租赁合同规定设备于2008年1月1日运抵乙企业,租赁期为5年,每年年末支付租金35100元,租赁期满设备归承租企业。2008年1月1日设备运抵乙企业,当日的公允价值为100000元,预计使用5年。
分析:①判断租赁类型: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设备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满足租赁新准则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该项租赁应认定为融资租赁。
②由于该项租赁合同规定设备的所有权最终转移给承租企业,按税法规定,柯瑞公司的此项租赁行为应纳增值税。在纳税义务时间的确认上,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对于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③租赁内含利率为22.3%(计算过程略)。
租赁开始日的会计处理
最低租赁收款额=租金×期数+行使优惠购买权支付的金额=35100×5+0=175500(元)。
借:应收融资租赁款175500
贷:融资租赁资产100000
递延收益75500.
未实现融资收益分配的会计处理
(1)未确认融资收入分配表(实际利率法)
2008年1月1日,租赁投资净额余额100000元。
2008年12月31日,租金35100元,确认的融资收入22300元,租赁投资净额减少额12800元,租赁投资净额余额87200元。
2009年12月31日,租金35100元,确认的融资收入19445.6元,租赁投资净额减少额15654.4元,租赁投资净额余额71545.6元。
2010年12月31日,租金35100元,确认的融资收入15954.67元,租赁投资净额减少额19145.33元,租赁投资净额余额52400.27元。
2011年12月31日,租金35100元,确认的融资收入11685.26元,租赁投资净额减少额23414.74元,租赁投资净额余额28985.53元。
2012年12月31日,租金35100元,确认的融资收入6114.47元,租赁投资净额减少额28985.53元,租赁投资净额余额为0.
作尾数调整(由于实际利率法不是采用直线法以平均分配的方式确认融资收入,所以最后一年须作尾数调整):6114.47=35100-28985.53;28985.53=28985.53-0.
(2)2008年1月~12月,每月确认融资收入时(22300÷12=1858.33):
借:递延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 1858.33
贷:主营业务收入——融资收益 1858.33.
2008年12月31日,收到第一期租金时:
借:银行存款 35100
贷:应收融资租赁款35100
借:主营业务收入5100(35100÷1.17×17%)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00.
通过上述涉税会计处理,从而实现了“递延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租赁期内以不含税金额分配。这样处理也符合所得税的处理规定,因按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应就租赁净收益缴纳所得税。
2009年~2012年的会计处理分录同2008年(2)、3,只是递延收益的计量金额须按实际利率法确认的租期内各租金收取期应分配的未实现融资收益金额计量。
另外,整个租赁期企业开展此项融资租赁实际缴纳增值税=35100×5÷(1+17%)×17%-100000×17%=8500(元)。
融资租赁业务会计与税务处理融资租赁会计处理分录怎么做?需要缴纳什么税?融资租赁会计处理分录怎么做?需要缴纳什么税?这是会计人员普遍关注的问题,融资租赁业务主要用于租赁大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本文就针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分录及涉及的税种做一个相关介绍,来一起了解下吧!
融资租赁会计处理分录
融资租赁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赁
贷:其他应付款
承租人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租赁开始日的会计处理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最低租赁付款额)
初始直接费用的会计处理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初始直接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贷:银行存款
借:财务费用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履约成本的会计处理
借:管理费用等
贷:银行存款
租赁期满时的会计处理
(1)返还租赁资产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2)优惠续租租赁资产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3)留购租赁资产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贷:银行存款
同时,将固定资产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明细科目转入有关其他明细科目。
融资租赁出租方相关的会计分录
融资租赁需要缴纳什么税?税率是多少?
答:融资租赁需要缴纳增值税,不动产融资租赁税率为11%,而有形动产融资租赁税率为17%。
融资租赁指的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用户) 的请求,和第三方(供货商) 订立供货合同,根据此合同,出租人出资购买承租人选定的设备。就目前而言,这是最为普遍,也是最基本的非银行金融形式。
融资租赁由于其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特点,租赁公司在出现问题的时候可以回收、处理租赁物。所以比较适合中小企业融资。
经营性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区别
区别1:两者判断方法不一样
融资租赁的实质是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相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对于确定要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承租企业而言,它是一种分期付款购置固定资产的变通方式。但是经营租赁不一样,它仅仅转移了该项资产的使用权,而对于与该项资产相关的风险和报酬并没有转移。
区别2:租赁期限不
经营租赁期限较短,要比资产有效使用期短,而融资租赁的租赁期限较长,与资产的有效使用期接近。
区别3:设备维修、保养的责任方不一样
对于融资租赁的设备,使用人需要承担维修保养保险等义务。但如果是经营性租赁,使用人没有这个义务。
区别4:目的不
融资租赁以取得设备的所有权为目的,而经营租赁只是短期使用的,其目的并不是取得设备的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