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白增票丢了怎么办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8-04 09:25:09

问题一:普通空白发票丢失了怎么办 (一)丢失(被盗)发票原因(或经过)的书面材料,至少应当包括详细说明丢失(被盗)发票的种类、数量、代码、起止号码、已使用份数、未使用份数及盖章情况。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代码章。

(二)如果属于被盗、被抢的,要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报案证明。

(三)在符合要求的公开发行的报刊办理登报挂失声明。

丢失空白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企业丢失专用发票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纳税人应将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名称、发票份数、字轨号码等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指定的报刊等媒介刊登公告声明作废(通常情况下,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被盗的,应当在《中国税务报》登报声明作废),填报《发票丢失被盗登记表》,持IC卡、税控盘等税控设备、相关报纸、登报发票等资料到国税主管机关办理电子发票退回或作废手续,并接受税务机关按照管理办法规定所作出的处罚。

丢失空白普通发票

按规定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并在辖区内的地级市报刊上刊登“丢失声明”(如《深圳特区报》等),填报《发票丢失被盗登记表》,持IC卡、税控盘等税控设备、相关报纸、登报发票到国税主管机关办理电子发票退回或作废手续,并接受税务机关按照管理办法规定所作出的处罚。

丢失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

企业将已经填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应主要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处理。根据丢失发票的联次和丢失时是否认证等情况,具体处理可以细分为下面几种。

同时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

一般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记账联

如果发票开出后尚未寄出,开票单位可以将发票联复印,作为记账凭证;若已寄出,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与从金税卡或税控盘中重新打印一次的记账联,作为记账凭证。

丢失专用发票全部联次

纳税人在认证前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按丢失空白专用发票处理。

纳税人丢失已开具的普通发票处理

普通发票丢失,关系到取得发票一方是否能税前扣除的关键涉税事项,必须依法处理。

纳税人丢失已开具的普通发票的发票联,应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丢失发票,应于发票丢失当日或次日(节假日顺延)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向主管税务机关......>>

问题二:空白发票丢失怎么办 5分 1,纳税人丢失空白专用发票,应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因此,纳税人丢失专用发票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纳税人应将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名称、发票份数、字轨号码等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指定的报刊等媒介刊登公告声明作废,然后填报《发票丢失被盗登记表》,持IC卡到国税主管机关办理电子发票退回或作废手续。

税务机关对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可以按《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包括:(五)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情形,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2,纳税人丢失空白普通发票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丢失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必须自行到辖区内的地级市报刊上刊登“丢失声明”,然后填报《发票丢失被盗登记表》,持IC卡到国税主管机关办理电子发票退回或作废手续。

税务机关对丢失空白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可以按《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包括:(五)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情形,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问题三:空白增值税发票丢失怎么办 一、纳税人丢失空白专用发票,应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纳税人丢失专用发票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纳税人应将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名称、发票份数、字轨号码等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指定的报刊等媒介刊登公告声明作废,然后填报《发票丢失被盗登记表》,持IC卡到国税主管机关办理电子发票退回或作废手续。

税务机关对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可以按《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包括:(五)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情形,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问题四:丢失空白发票怎么处罚 要看是什么样的空白发票了啊

问题五:空白机打通用发票遗失怎么处理? 尽快与专管员联系办理报失手续,无论怎么样都要去税局处理的,否则,后果自负。

问题六:空白增值税普通发票遗失怎么办 空白增值税普通发票不慎丢失,应立即报告税务机关,领取并填写《发票挂失声明审批表》,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后,纳税人填写《<普通发票遗失声明>刊出登记表》,并到市级报社等新闻媒体刊登“遗失声明”。税务机关对纳税人丢失发票的将按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一般按“未按规定保管发票”处理)。

问题七:机打空白已作废普通发票丢失怎么办? 没关系的,只要你确定作废了的话,问题不大

你可以这样,如果整张票(所有联次)都丢了的话,你问问你们的专管员,这个要怎么处理一下,然后和成本会计问一下,她那怎抚做账务处理。最好是和专管打个招呼。没事的,作废的普通发票问题不大。

问题八:国税的空白普通发票丢了怎么办 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并填写《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1份,提供刊登遗失发票声明的版面原件和复印件及刊登“遗失声明”时取得的抬头是你公司名称的发票,到税务机关进行报告查验。对于你公司丢失发票行为,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35条规定,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问题九:空白普通发票丢失怎么处理 没关系的,只要你确定作废了的话,问题不大

你可以这样,如果整张票(所有联次)都丢了的话,你问问你们的专管员,这个要怎么处理一下,然后和成本会计问一下,她那怎么做账务处理。最好是和专管打个招呼。没事的,作废的普通发票问题不大。

问题十:空白发票丢失应该怎样处理,希望哪位懂的可以帮帮我 不需要引咎辞职,但要按受罚款。

发票丢失的处理:

如果您的企业发生了丢失立即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办理相应的挂失手续。  (一)办理流程

1.发生丢失发票的,到发票管理窗口领取刊出登记表,到报社办理遗失声明;

2.报纸刊出后携带应提交资料递交发票管理窗口,对不按规定保管发票而发生丢失的纳税人,发票管理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发票管理窗口办理发票缴销等事项。

(二)提供资料

1.《发票挂失声明申请审批表》

报纸(遗失声明)

领的空白发票丢了怎么办

领的空白发票丢失后解决方法如下:1、纳税人如果丢失空白发票,无论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增值税普通发票,首先都应在当日或者尽早向当地税务机关报告,其次通过相应媒介主管税务机关所制定的报刊,刊登作废声明的公告。

接着完成《发票丢失被盗登记表》的填报,最后向国税主管机关申请电子发票退回或者作废相关手续的办理;2、购买方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凭借销售方所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

假设已认证相符,那么在通过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的审核后,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可以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3、可以根据发票的号码、代码、校验码、开票日期等信息重新领取发票。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第二十九条开具发票应当使用中文。

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空白发票丢失如何处理

目前中国的税收征管都是凭票证进行征收的,因此对于发票的管理是有严格规定的,发票对于纳税人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应当妥善保存。那么,空白发票丢失如何处理呢?今天,我就带着您一探究竟,下面,一起来看看我为您搜集整理的相关资料吧。

向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并登报声明。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一旦丢失空白专用发票,应该自发现丢失发票的当日向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并且要登报声明作废。 所以,发票丢失空白增值税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一定要按照规定程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纳税人要将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名称、发票份数、字轨号码等情况登报声明作废,然后填写《发票丢失被盗登记表》并提交至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持金税盘或税控盘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电子号码退回或办理作废手续。 对于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一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二、持金税盘或税控盘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电子号码退回或办理作废手续。 纳税人丢失增值税普通发票后,必须按照规定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并到下去内的地级市报刊刊登“丢失声明”,然后填报《发票丢失被盗登记表》,持金税盘或税控盘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电子号码退回或办理作废手续。 税务机关对于地市空白普通发票的纳税人,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一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三,空白发票作废步骤: 1,如果在开票系统内的发票已经作废,而纸质发票没有作废,只需要在纸质发票各联次注明“作废”字样即可; 2,如果是纸质发票已作废,而开票系统内没有作废,可进入开票系统,在发票管理——发票作废中选中该发票,作废即可。 3,,纸质发票空杯,开票系统中该发票没有作废,也不用作废,可以在发票查询中直接选中该发票,重新打印,在打印是一定要把发票号对准,不然又要多出一张作废的发票。 丢失空白增值税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一定要按照规定程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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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可以按发票管理办法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情形,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2.纳税人丢失空白普通发票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丢失普通发票的

增值税专票遗失需要怎么处理?

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1、丢失空白未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首先按规定程序向销售方当地主管税务、公安报失,接受税务处罚;其次,由主管税务代收取“挂失登报费”,并将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名称、发票份数、字轨号码、盖章与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