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建筑企业税务操作流程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7-24 04: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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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之后,建筑行业还是变化蛮快的,最初是11%的增值税税率,马上要是9%的税率。财税人员还真是要花很多功夫来应对。建筑行业另一个比较明显的难点是,“清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