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送万家怎么样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8-02 12:58:45

税收宣传月开展情况工作总结

  税收宣传月制度缘起于改革开放的大潮,缘起于税务部门对税收宣传工作的高度重视。下面税收宣传月开展情况工作总结是工作总结网我想跟大家分享的,欢迎大家浏览。

  第一篇:税收宣传月开展情况工作总结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宣传活动顺利开展

  全系统高度重视4月份税收宣传月工作,早谋划、早部署、早动手,确保税收宣传月活动顺利开展。

  一方面,部署到位。3月中旬,市局分管局领导3次与办公室人员研究活动项目,确保宣传活动有影响、有效果;市局召开办公室会议,专门研究税收宣传月活动方案;3月下旬,市局下发《益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xx年税收宣传工作的通知》,明确宣传重点、活动步骤,要求认真组织策划好各项活动,积极向市政府报告税收宣传月活动的安排意见。同时,各区县(市)局也都切实加强对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领导,成立组织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具体的税收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确定税收宣传项目,安排专项经费,针对每个项目的内容和要求,落实好主管部门和责任人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确保各项宣传活动落到实处。

  另一方面,督查到位。宣传方案后,市局办公室由分管局领导牵头,深入各区、县(市)局,听取各单位宣传月活动部署情况,要求各单位既要精心制定方案,又要按方案有序开展宣传工作;既要发挥办公室宣传主力军的作用,又要加强与税政、征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对一些宣传活动如何出效、出彩以及扩大宣传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对宣传活动开展部署落后的单位,要求马上整改。在宣传活动过程中,通过电话督查的方式,及时了解活动开展情况,并做好文字、图片等内容的收集整理。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各单位都按要求报送了宣传方案和宣传总结。

突出重点,扩大影响,宣传活动有声有色

  在4月份的税收宣传月活动中,市局和各区、县(市)局对照税收宣传方案,围绕税收宣传主题,突出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市局着重抓好六大宣传活动,各区、县(市)局也对照方案抓好税收宣传月活动落实。

  一是举行“全国第xx个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4月1日上午,联合市国税局在益阳大剧院举行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周再华参加并讲话,市地税局和市国税局局长分别讲话,艾华科技、克明面业总经理作典型发言,拉开税收宣传月序幕。会上,宣读《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市纳税先进单位的通报》,授予湖南省烟草公司益阳分公司等10户为“纳税十强”,建设银行益阳市分行等30户为“模范纳税户”。纳税十强及模范纳税户名单位在《益阳日报》公告,扩大企业社会影响。此次活动邀请湖南红网、三湘都市报、益阳日报、市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记者参加,并将活动情况在媒体上刊登,社会反响很好。

  二是开展“税法宣传从娃娃抓起”活动。为进一步扩展宣传阵地,强化宣传效果,我局积极开展了“税法宣传送进学校“活动。市局机关、区县(市)局分别组织干部深入到益阳市朝阳国际实验学校,益阳师范、桃花仑小学等近10所小学校,免费向小学生赠送《税收小故事》500本,税法宣传纸杯10万个,税收知识宣传光盘200个。赫山区局在益阳师范组织一次税法知识有奖竞赛活动,对获得一、二、三等奖者进行奖励,并将试题和结果放到益阳政府网上宣传。同时,该局税政科的业务骨干为益阳市箴言中学的老师们讲授一堂生动的税收知识课。安化县局在该县江英实验学校,开展了上好一堂税法课,“从小诚信做人,长大诚信纳税”千人宣誓、签名,“我是小小税收宣传员”主题书法绘画比赛等系列活动,受到了全校师生的欢迎和好评。

  三是开展“税收服务零距离”活动。此次活动从4月份开始,11月份结束。市局和区、县(市)局逐级组建“税收服务团”,将服务团成员名单、服务专长、电话号码在税法宣传栏、地税网站公开,方便纳税人针对性开展咨询。同时,主动上门收集纳税人在纳税方面的疑惑,切实为纳税人解决了一些实际困难。为做到活动有记载,市局制定《益阳市地税系统税收服务团服务情况登记表》,要求各单位在上门服务时,做好登记。为突出重点,市局选择10户企业,各县市(区)局分别选择不少于5户企业进行重点服务。4月份,全系统共对20多户企业实行上门服务,共为纳税人解答难题60多个。

  四是开展“税收政策万家邮”活动。市局与市邮政局联系,制作《直邮快讯》10000份,印上税收协控联管政策、房地产有关税收政策、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规费政策等内容,免费向党政领导、行政事业单位、企业负责人邮寄,将税收政策送到千家万户。沅江市局与邮政局联系,将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等内容制作成《益邮专送》,随《益阳日报》等报纸一同发送,效果很好。

  五是开展“税收优惠政策进万家”活动。市局加强与《益阳日报》的联系,开设《地税之窗》,宣传地方税收最新税收政策、优惠政策、规费等内容。按照每月一个专题、每期一个重点的要求,突出针对性、注重实用性,4月,市局将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工会经费代征代收有关规定在《益阳日报》上进行了宣传。

  六是开展“税收服务民生”活动。市局在益阳地税网站刊登了“税收促进发展、发展改善民生”宣传标语;在益阳市门户网站刊登了“依法诚信纳税,共建***益阳”宣传标语;通过益阳移动、益阳联通、益阳电信短信平台,向全市所有纳税人发放税收宣传短信。各区、县(市)局分别在辖区内选择1-2个点进行集中宣传,放放宣传资料,全系统共进行集中宣传12余次,发放资料5000余。

县(市)局结合实际召开了大中型企业、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一系列税企座谈会,诚恳征求纳税人对地税部门在规范执法、政务公开、文明服务、廉洁高效和优化税收环境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创新手段,丰富内涵,宣传活动注重实效

  全系统不断创新税收宣传方式,拓宽宣传手段,狠抓落实,确保税收宣传月各项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覆盖范围广。在税收宣传月活动过程中,市局加强与各家新闻媒体的配合,力争得到大力支持,广播、电视、报纸一起上,消息、专题、新闻集中登,集中宣传地税,宣传依法治税,造成了很大的声势。同时,网上宣传、街头标语宣传、汽车广告宣传等全部大张旗鼓地开动起来,税法宣传走进企业、走进学校、走进社区,形成了强大的宣传氛围。

  二是宣传主题明。宣传月活动中,我局坚持围绕中心,做到了三个突出。突出宣传税收职能作用,重点宣传税收在服务益阳后发赶超,促进人本民生、社会***,助推转方式、调结构、抓改革、强基储惠民生等领域作出的努力和贡献;突出宣传涉及民生的税收政策,强化了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营业税新条例及其细则等与公民直接相关的涉税事宜宣传;加强鼓励企业创新、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促进下岗再就业等惠及民生政策措施的宣传;突出宣传地税部门队伍建设和良好形象,集中宣传地税机关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等方面所取得的'主要成就,大力宣传系统内先进单位和优秀工作者事迹,充分展示地税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

  第二篇:税收宣传月开展情况工作总结   我局为了进一步宣传普及税收政策、法规,增强公民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提高税法遵从度,营造良好依法治税环境,提高优质服务水平,提升税务形象,促进税收秩序和阿瓦提县地(国)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阿克苏地区地方税务局 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第xx个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阿地税发〔20xx〕7号)文件精神,按照地区局税收宣传总体要求和统一部署,我局与国税局积极协作,认真开展了税法宣传活动,现将税法宣传月活动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总体思路

  紧紧围绕“深化税收宣传,助力企业发展”的主题,以转变作风、优化服务为重点,以深入贯彻落实各项税收政策为主线,贴近基层,贴近纳税人,贴近社会,结合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着力提高税收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不断提高,服务阿瓦提县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

组织领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顺利开展,阿瓦提县地税局、国税局成立第xx个税法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分别由国地税两局局长、分管宣传工作的副局长共同担任,成员由两局局各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别在设县地税局、国税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两局办公室主任担任,共同负责组织开展全县税法宣传活动的组织协调、方案制定、项目策划和宣传报道等工作。

活动情况

  在税收宣传月,我局紧紧围绕宣传主题,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同时吸取以往税法宣传工作经验,按照统一组织筹划与分散灵活开展相结合的原则,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采取生动活泼、行之有效、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自主开展税法宣传月活动,确保税法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一)开展纳税人权益宣传日活动。3月30日周末,我局利用大型市场上人员比较集中这一优势,与国税局联合组织干部在县菜市场和农贸市场门口开展税法宣传活动,通过发放税收宣传单、现场讲解、问题咨询等方式,宣传纳税人合法权利和义务。

  (二)开展发送税法宣传手机短信活动。为进一步扩大宣传的范围,4月11日,我局将税收宣传信息以手机短信的形式发送给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企业法人代表、乡镇党委书记、农村土地承包户和个体工商户,不断提高他们的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

  (三)开展税法宣传进军营活动。4月10日,国、地税联合组织干部到军民共建单位阿瓦提县消防大队,宣传军属及退役军人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与共建单位开展篮球友谊赛等联谊活动,增进军民友情。

  (四)开展对A级信用企业进行授牌仪式。4月28日,在县国税局三楼会议室,我局与国税局联合开展了对阿瓦提县A级信用企业进行授牌仪式,共有5家企业荣获A级信用企业荣誉。结合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活动,我局还在报纸上表彰和宣传,营造全民诚信纳税的氛围,增强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

  (五)开办财政、国、地税纳税人学校培训。4月28日我局在对A级信用企业进行授牌仪式完成后,邀请了阿克苏会计事务所的老师,给县各大企业进行了税法方面的培训,通过专业老师的讲解提升“纳税人学校”层次,使广大纳税人明白政策的具体项目、知晓享受政策的条件标准、懂得操作的程序方法,帮助企业真正从税收优惠政策中获得发展动力。

  (六)开展税法宣传进企业活动。在税法宣传月,我局安排两个专业税务所,三次下企业对纳税人关心的问题,特别是关于电子发票的使用等问题做细致耐心的解答,做到了宣传内容新、效果好、影响大。

  (七)按照地区地税局统一要求,在单位LED显示屏上滚动播放20xx年税收宣传标语口号。

  (八)4月12日开始,在阿瓦提县刀郎广场电视大屏幕中播放我局的宣传视频,以及税法知识视频,在县信用社大楼的电视大屏幕上播放我局的宣传视频,以及税法知识视频。

  (九)4月份,我局按照地区局的要求开展了征文活动,征文以 “我与税收共成长”为主题,体裁不限。积极动员全县关心关注税收事业的纳税人、办税人员、在校学生、文学工作者、税务干部以及其他社会各界人士投稿。

  通过这一系列宣传活动,在辖区范围内营造了较为浓厚的依法治税氛围,增强了我县社会各界的纳税意识,提升了税务机关的社会形象,为进一步规范我县的纳税秩序发挥了一定作用。今后我局将坚持宣传工作的常态化、专业化理念,针对特定、急需的涉税群体开展更加有力的税收新法新规宣传,建设我县更加优良的税收环境,并进一步提升国地税联合纳税服务水平,为县域社会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第三篇:税收宣传月开展情况工作总结   万宁市国家税务局按照总局和省局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深化税收宣传,助力企业发展”这一主题,结合全市税收工作实际,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税收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纳税人的税收遵从意识,营造了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推动了营改增和各项税收工作的开展。

加强重视、严密组织,确保税收宣传工作顺利开展

  为使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和营改增宣传工作顺利推进,市局多次与万宁地税召开联席工作会议,联合成立税收宣传领导小组,印发《万宁市国家税务局万宁市地方税务局第25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方案》,对税收宣传月的重点项目、开展形式和时间步骤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做到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协调通畅、信息共享、经费保障,确保税收宣传月活动的每一项工作都落实到位,活动开展有序推进。

围绕主题、突出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市局紧紧围绕今年的税收宣传月主题,结合万宁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各项工作重点,与市地税局紧密联系,共同开展系列税收宣传活动。

  一是联合举行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暨新闻发布会。4月1日上午与万宁地税联合举办启动仪式,重点发布全面推行营改增工作、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及落实国地税合作规范采取的系列措施,并就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和广大纳税人关注的税收热点进行解答。南国都市报、国际旅游岛商报、新浪海南、法制时报、万宁电视台、万宁时讯、万宁市委新闻办等七家媒体参与发布会报道。

  二是联合开展纳税人培训。4月14日,由市国税牵头组织“营改增”专题培训会,由政策法规科、纳税服务中心和海南大华光明税务师事务所就营改增政策规定、涉税业务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开具发票流程等问题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讲解,有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共计112家纳税人参加培训。

  三是联合举办税收宣传月篮球友谊赛。4月14日下午,通过邀请纳税人、税宣志愿者及国地税两局干部职工参与比赛。比赛过程中还设置了税收宣传环节,共对观赛群众发放宣传资料三百余份,并设置了现场营改增咨询台,为群众答疑解惑。

  四是联合开展“绿色骑行 椰岛税宣”活动。4月15日,联合开展绿色骑行宣传活动,由国地税两局税务干部、纳税服务志愿者、企业纳税人等80余人组成。骑行活动分上、下午举行,上午在万城地区,下午在兴隆地区。途径万宁中学、市政府及市内多个商业热门区域,沿途骑行开展宣传活动。在兴隆地区,骑行宣传队伍还在多家大型房地产企业开展驻点宣传活动,向市民及周边商铺发放宣传资料一千余份。

  五是联合举办营改增税企座谈会。4月21日下午,市国地税联合在兴隆召开营改增税企座谈会,邀请房地产、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27家大型企业参加会议。税企双方就营改增政策涉税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市国地税局对企业所问问题进行一一详尽的现场解答。

  六是联合开展“税法进校园”活动。4月25日上午,市国地税联合在万宁中学开展税法宣传活动,在校园操场利用学生周一早间操时间,对全校师生进行营改增税法演讲。

创新模式、丰富内容,努力构筑立体化宣传效果

  在宣传月活动开展过程中,市局注重开展多重渠道的宣传方式,充分利用万宁国税微信公众号、12366短信平台、万宁电视台等多媒体渠道开展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

  一是充分利用电视媒体和纸媒开展宣传。市局在万宁电视台、万宁时讯等市级媒体全文刊登市国地税新闻发布会局长答记者问,深入宣传营改增工作及国地税合作亮点。并在4月2日南国都市报12版上刊登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新闻稿,详细介绍营改增事宜。4月22日起至5月1日,市局还在万宁电视台轮番播放营改增有关事项通知,全力辅助营改增工作顺利推进。

  二是发掘新媒体开展税法宣传。为扩大宣传受众,市局创新形式,与万宁市委宣传部管理下的“万宁发布厅”微信平台合作,先后利用其平台发布营改增税法知识以及宣传月活动新闻稿,努力在全市范围内营造浓厚的税收宣传氛围。

  三是加大固有宣传渠道的投入力度。市局启动流动宣传车,在万宁主要城区及兴隆、和乐等商业区域热门乡镇进行营改增流动宣传,并在市区主要街道悬挂营改增宣传标语条幅,制作12块税法宣传公交站广告牌等。

  在此次税收宣传月活动中,市局主动对接市地税局,联合开展宣传活动,突出营改增宣传重点,步伐一致、动作划一,切实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重点突出、扎实有效的活动,充分保证了税收宣传的深度和广度,有力推进了营改增工作的开展,税收宣传取得了明显成效。

;

财税2号文是对财税140号文溯及力的否定吗

财税2号文是对财税140号文溯及力的否定吗 不能这么说吧,毕竟要说140号中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错误追溯”的话,那140号中的其他条例如外卖食品、装修服务、武装守护押运等不是也存在“错误追溯”了?这样的话,财税2号应该对140号应该直接开始执行,但是却在2017年7月以后开始执行(财税2号释出于2017.1.10号),中间有半年的时间还执行“错误”的政策?

财税〔2017〕2号档案昨天一公布,立刻引来“打补丁”“会哭的孩子有奶吃”“对140号文溯及力的否定”等评论。 1月6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2号),规定“2017年7月1日(含)以后,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不少人认为,2号档案是对去年12月印发的财税〔2016〕140号档案错误溯及力的修正;也有人认为,这是因为某金融企业去要来的政策,“会哭的孩子有奶吃”。笔者认为,140号文字身没有错误追溯,也未必是因为会哭的孩子有奶吃,而是因为税务干部普遍不熟悉资管产品、金融行业也普遍不熟悉(不重视或者有误解)税收政策,而140号档案来得太突然,这次只是给个缓冲和适应期。 140号文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表面上看,12月印发的档案自5月执行,好像是追溯适用问题。其实不然。 首先,一般来说,法律适用的原则是实体从旧、程式从新,即“法不溯及既往”。如果说140号文的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存在“错误追溯”的问题,那么140号文里其他诸如保本/非保本收益、持有至到期资管产品、外卖食品、武装押运等增值税政策,就不存在同样的“错误追溯”问题了?如果都错了,为何不一并修正?笔者认为,140号文不在于“追溯适用”,而在于“厘清争议”——因为对外卖食品、武装押运等上述增值税专案存在理解上的分歧,140号文才出来“定纷止争”,并不是在新设什么规则。 其次,退一步说,如果140号文存在错误追溯问题,刚出的2号文用来修正的话,只需改为140号文印发之后的某一天开始执行即可,为什么规定2017年7月才开始执行?这不是白白浪费了半年时间吗? 最后,2号档案规定,对资管产品在2017年7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假如真的是“错误追溯”,已纳税额就变成了国家“欠”纳税人的钱,应该直接退还给纳税人才更合适啊! 因此,不能说140号档案本身有问题。财政部税政司和总局货劳税司《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档案部分条款的政策解读中,明确“增值税和营业税一样,均是针对应税行为征收的间接税,营改增后,资管产品的征税机制并未发生变化。”也就是说,140号文是没错的,不存在错误追溯问题。 综上,笔者认为,2号档案留出这半年“缓冲期”是给相关各方一个学习和适应时间:税务干部利用这半年抓紧熟悉资管产品,金融行业利用这半年抓紧熟悉税法。而且,2号档案本身也很简短,具体操作授权给了总局进一步明确。到了7月份,金融行业也差不多意识到怎么回事了、对利益分配的调整也差不多到位了。好好利用这个时间,撸起袖子加油干吧。

财税1995 26号文是否废止 关于对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所属军工企业免征土地使用税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财税字【1995】第026号) 有效

财税〔2009〕79号文是否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全文有效。 建议在税务总局网站下载税法送万家 软体,上面查税法,可以看出是否失效。

财税70号文是否有效 共为你查到两个财税70号档案,请根据结果对照使用: 1、财税[2011]70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仍然有效; 2、财税[2016]70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仍然有效。

财税2013 37号文是否有效 你好,37号档案已经全文失效。宣布该档案失效的档案是财税[2014]42号文。同时应该指出的是,财税[2014]42号文的部分条款也失效:42号附件3第一条第(十二)项城镇退役士兵就业免征增值税政策,自2014年7月1日起停止执行。在2014年6月30日未享受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部分增值税优惠政策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8号),本文附件3第一条第(十)款中“但税务部门应当进行相应的审查认定”、第(十一)款中“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和第(十二)款中“税务机关稽核”内容自2015年5月19日起失效。 应用时,请注意档案的前后衔接问题,谢谢。

2003 16号文是否有效 绝大部分条款仍然有效。 条款失效,第一条第(四)项、第二条第(六)项、第四条、第五条失效。参见:《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若干废止和失效的营业税规范性档案的通知》,财税〔2009〕61号。

财税2005(25)号文是否有效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5】第025号) 有效

总局令和财税文 谁的层级高?财税文可以否定令吗 财政部的层次最高,财税档案第二,税务总局令最低。财税档案可以否定和代替税务总局令。

请问财税〔2001〕5号文是否失效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5号全文有效 档案连结::202.108.90.178/guoshui/action/GetArticleView1.do?id=1815&flag=1

温州市税收知识有奖问答

全省2007年税收宣传月活动专辑一

杭州市局一是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同城通办”新举措;发布2006年度杭州市国税收入十强百佳企业名单。二是开展“送税进万家”活动。活动由各局组织,切实为纳税人服务。三是举办纳税十强企业座谈会。共同探讨“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和谐社会”。四是继续举办涉外税务沙龙活动。五是开展税收知识网上有奖竞赛。六是举办国税杯“和谐税收、美在杭州”摄影比赛。七是制作《前进中的杭州国税》专题电视片。八是编印《杭州国税十年回顾》画册。九是开展正反典型宣传。

绍兴市局一是积极参与总局“税收在我身边”有奖征文活动和省局“我与国税这10年”比赛及“纳税辅导课件”征集活动等。二是做好启动工作,在绍兴主街道、市场张贴宣传画,向企业发送税收宣传月主题、问候语及《马斌说税》相关信息。三是召开记者招待会,宣传新《企业所得税法》,通报近期国税主要工作和税收宣传月活动安排。四是整合网站宣传资料,充实网站常见问题库内容,对“纳税咨询”栏目等组织“回头看”,曝光典型税案。五是开展走访活动。局领导带队走访企业,帮助解决问题并征求意见和建议。

湖州市局该局在完成税收宣传月活动要求的同时,结合实际,体现特色:一是与深化管理创新工作相结合。借助《湖州日报》、湖州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宣传管理创新工作及取得的成效。二是与加强国税文化建设相结合。与市书法家协会联合举办“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和谐社会”书法赛。三是与推进作风建设相结合。开展“税法进企业、进市场、进社区、进学校”活动,完善市局领导班子联系服务重点税源企业、民营企业制度。

金华市局4月2日下午,该局联合金华市地税局共同表彰了2006年度纳税额1500万元以上的31家纳税大户,拉开税收宣传月活动序幕。该局表示,在税收宣传月活动中,将与金华市地税局联合开展“轮滑宣传”和“网上局长接待日”等宣传活,同时,还将开展“正反两方面宣传”和“四送税法”活动。金华市委副书记、市长葛慧君参加表彰会并充分肯定去年金华市局各项国税工作取得的成绩。

衢州市局一是开展“国税局长进企业宣税法”活动,宣传税收政策,帮助解决涉税疑难,听取意见和建议。二是组织业务骨干深入农村,帮助农村纳税人了解涉农税收及其他与农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税收政策。三是深入学校讲授税收知识,宣传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的税收政策。四是在衢州国税网站开设有奖知识竞赛栏目,举办“网上税收知识竞赛”。五是与《衢州日报》和衢州电视台合作,集中报道各项税收宣传活动。

舟山市局一是邀请当地党政领导发表宣传月主题电视讲话;二是将《税收征管法》及其他税收法律法规列入普法宣传工作;三是邀请“两会”代表、特邀监察员和新闻记者到经济大岛视察、采访;四是送税法到社区、学校和企业;五是利用“手机报”和“税务短信通”系统,向纳税人发送税收短信和宣传标语;六是组织小学生开展以税收为主题的风筝比赛;七是在公共场所展示舟山国税分设十年取得的成绩;八是与新闻、教育部门联合,开展“和谐税收,从我做起”征文比赛。

苍南县局一是成立活动领导小组,扎实开展前期准备。二是提早下发宣传文件,要求积极行动,人人当好宣传主角。同时,提前订制印刷宣传材料、宣传展板和标语条幅。三是切实做好宣传活动预案,与地税部门联手打造精品活动项目,确定人员和经费。

拱墅区局一是积极营造宣传氛围,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画册;二是分行业召开税收政策例会,举办行业税收政策辅导;三是联合地税、财政下企业、听意见、送政策、送服务;四是通过乡镇、街道税收工作站,做好协税人员岗前培训,签订责任协议,实施片区责任宣传;五是通过拱墅报、信息简报、涉税须知、移动短信实施多方位宣传;六是开展纳税人问卷调查。

桐庐县局一是利用广播电台、《今日桐庐》报等,宣传税收知识,提倡诚信纳税。同时,悬挂横幅、制作宣传灯箱和宣传纪念品,营造宣传氛围。二是以税收征管法和税收新政策为主要内容,宣传先进典型、曝光涉税违法案件。三是将宣传对象分为企业、社区、学校,针对不同特点制定不同方案。

洞头县局一是与地税部门联合,在主要交通路段设置税收宣传标语等税收宣传广告牌。二是举办国税成就图片展,以图文结合形式宣传国、地税机构进一步分设10年来取得的主要成就。三是借助全县青年文化节活动,举办税收宣传为主题的书法比赛。四是将税收宣传资料小册子送到纳税人手里。五是曝光近年来涉税违法企业典型案件,开展反面宣传教育。六是深入重点税源企业送政策、送服务并征求意见和建议。七是召集重点企业,着重对新《企业所得税法》进行培训。

诸暨市局一是举办“依法诚信纳税大家谈”座谈会,邀请社会各界人士畅谈税收认识。二是深入农村发放《涉农税收优惠政策》,到织袜、五金、珍珠养殖等专业村召开税法宣传会。三是在职业学校开设税收法规课程,定期讲课。四是到社区张贴宣传标语,宣传车辆购置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等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税收政策。五是利用电视台、报纸及国税网站等媒体,公告AAA级纳税信用等级企业,曝光典型税案。

平阳县局一是划分类别。按行业类型、地域、规模等划分类别,制订相应服务和宣传方案。二是“佐料”收集。汇总、整理纳税人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作为制作“套餐”的主要依据之一。三是上门送“餐”。通过税收业务服务队、税收宣传小组等,“一对一”服务、发送税收宣传资料。

淳安县局一是组织百名干部开展“双百结对1+1税收宣传活动”,“零距离”宣传税收政策。二是组织税收宣传队,环绕千岛湖公路和农村康庄工程开展流动宣传。三是开展网站宣传活动,公告纳税信用等级企业,曝光典型案例。四是与电视台合作,制播电视新闻。五是到鼓山园区和坪山工业园区开展税法咨询辅导座谈会。六是到少年税校讲授税收知识课。七是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总局和省局主办的相关比赛活动。

平湖市局日前,该局通过电话宣传、上门走访等形式,对景兴纸业、晨光电缆、茉织华印务、南桥箱包等企业进行税法宣传。重点对新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内容进行解释辅导,消除纳税人特别是外企纳税人因不了解新法而带来的恐慌紧张心理,并征求意见和建议。

海宁市局一是积极构建政府领导、税务主导、社会配合的宣传格局,开展“乡镇领导话税收”等活动。二是继续沿用标语横幅等宣传形式,同时,依托互联网,宣传“国税十年”成就,向纳税人发送宣传月主题,举办中小学生“税收杯”风筝节活动。三是扩展城区和乡村,印发宣传资料,深入社区、农村及工业园区,举办税收政策现场咨询辅导会。

浦江县局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宣传方案,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二是开展送税法进企业、进园区、进农村活动,深入企业帮助解决问题,深入农村优化纳税服务。三是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报刊及政务信息等载体,进行大范围宣传。四是面向纳税人,举办新企业所得税专题培训和税收业务知识培训。

武义县局一是与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相结合。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能。二是与切实维护纳税人的权益相结合。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行为,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净化税收环境。三是与建设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相结合。进一步深化送税收知识到企业、到工业园区、到乡村、到社区活动,现场释疑解难。

常山县局一是借助常山“柚都石城”文化节,在主要景点摆放国税10年成就展板、发放宣传画册、悬挂标语、设立咨询服务台。二是利用流动宣传车,在城乡进行巡回宣传。三是组织宣传小分队,走进政府、企业、社区、学校和集贸市场,向纳税人面对面讲解政策。四是在县城及乡镇设立咨询站,发放宣传资料,讲解政策并受理举报。五是邀请纳税人及行风建设特邀监察员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

台州市黄岩税务分局一是跟移动、电信公司合作,免费发送税收政策宣传短信;二是同乡镇街道协作,制作税收宣传橱窗进村居;三是在《今日黄岩》报上开设“税收在我身边”专栏;四是在黄岩电视台《沟通》栏目开设“税收—你我他”讲座;五是跟宣传部门、文艺馆协商,在“文艺下乡”活动中插入以税收宣传为主题的文艺节目。

临海市局一是举办一期农业合作社的涉税知识培训;二是悬挂宣传横幅、更新税法宣传栏内容、在办税服务厅提供宣传资料;三是深入乡间田头,为茶场、柑桔专业户送去涉农税收优惠政策宣传手册;四是加强与新闻媒体联系沟通,扩大宣传效果。

天台县局一是开展“税企恳谈”进市场,进企业、进社区,帮助纳税人解决实际困难。二是建立健全“在线恳谈”日制度,借助天台效能网,每月固定一个工作日与网民交流恳谈。三是推广税务QQ、税务信箱,落实专人负责,定期发送税收政策。四是开展纳税人维权月活动,结合局长热线电话开通维权热线,及时处理纳税人涉税咨询、政策解释及涉税投诉。

缙云县局一是与地税部门联合,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画报,发送宣传短信。二是在当地电视台滚动播放税收宣传标语和公益广告,在县局网站开辟宣传专栏,积极动员干部参加征文、书法、摄影和FLASH比赛。三是邀请当地政府领导,联合地税部门举行2005年度纳税信誉企业授牌仪式。四是深入新碧、壶镇、五东三个工业园区,举行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宣讲会。

景宁县局一是面向党政领导和机关公务员,宣传国税职能和对地方经济的贡献,展示国税机关依法治税成果。二是面向青少年,普及税收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推动税法宣传进校园、进课堂。三是面向企业人员,举办新企业所得税法宣讲活动,适时曝光典型涉税违法案件,同时听取意见和建议。四是面向农民群体,宣传涉农税收优惠政策。

龙泉市局一是面向重点企业。组织业务骨干深入重点企业宣传税法,帮助企业解决困难。二是面向农村。开展“送税法下乡”活动,宣传涉农税收优惠政策。三是面向特色行业。深入五金工业区、青瓷、宝剑等特色园区开展宣传,进一步提高行业纳税意识,规范税收秩序。四是面向中小学生。组织校园税收宣传小组,走进职业高中、中小学课堂进行税法宣传教育。

大家都在看

“一带一路”,企业如何走好税收路

[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副司长蒙玉英]2014年以来,税务总局连续三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相继推出21类70项便民办税措施,形成了“春风送暖花千树、便民办税惠万家”的良好氛围。为进一步优化服务,减轻跨境企业、非居民企业纳税人的

服务社会的个人事迹

知法、懂法、宣传法,税收法律万家XX年在延庆青年志愿服务活动总结表彰大会上,吴广增认识了同样被评为“优秀青年志愿者”的张军,张军自费宣传法律知识的事迹和无私奉献的精神感动了他,便自愿地加入到了张军的义务普法宣传队并参

法制宣传个人工作总结模板

大力开展普法资料进送万家,利用社员大会,以简单易懂的宣传资料送到村民手里,并且当场接受群众的咨询。各村(社区)利用法制大讲堂的机会,进行法制文艺演出,观看法制电影,为创建平安和谐__县、服务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营造了浓厚的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