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计税依据、税率、减免税优惠、应纳税额的计算、纳税环节、缴纳方法、纳税地点和违章处理等纳税法规的基础上,重点分析了选择低税率、降低计税依据和外商投资企业印花税纳税筹划的具体做法的案例。
印花税的纳税法规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的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因纳税人主要是通过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来完成纳税义务,故名印花税。
纳税人
凡在我国境内书立、领受属于征税范围内所列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具体包括:国内各类企业、事业、机关、团体、部队以及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在华机构等单位和个人。按照征税项目划分的具体纳税人是:(1)立合同人;(2)立账簿人;(3)立据人;(4)领受人。
征税范围
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条例列举的凭证征收,没有列举的凭证不征税。列举征税的凭证分为五类:即经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和经财政部门确认的正式的其他凭证。其征税范围如下:
(一)经济合
我国印花税只对依法订立的经济合同征税。印花税税目中的合同比照我国《经济合同法》对经济合同的分类,在税目税率表中列举了10大类合同。它们是:
1.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
2.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订做、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合同的总包合同、分包含同和转包合同。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5.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
6.货物运输合同。包括民用航空、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
7.仓储保管合同。包括仓储、保管合同或作为合同使用的仓单、栈单(或称入库单)。对某些使用不规范的凭证不便计税的,可就其结算单据作为计税贴花的凭证。
8.借款合同。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9.财产保险合同。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
10.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
(二)产权转移书据
产权转移即财产权利关系的变更行为,表现为产权主体发生变更。产权转移书据是在产权的买卖、交换、继承、赠与、分割等产权主体变更过程中,由产权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所订立的民事法律文书。
我国印花税税目中的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
(三)营业账簿
生产经营用账册按照反映的内容不同,在税目中分为:记载资金的账簿和其他营业账簿两类,以便于分别采用按金额计税和按件计税两种计税方法。
1.资金账簿。是指载有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的总分类账簿,或者专门设置的记载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的账簿。
2.其他营业账簿。是反映除资金资产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内容的账簿,即除资金账簿以外的归属于财务会计体系的生产经营用账册。
(四)权利、许可证照
许可证照是政府授予单位、个人某种法定权利和准予从事特定经济活动的各种证照的统称。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等。
(五)经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除了税法列举的以上五大类应税经济凭证之外,在确定经济凭证的征免税范围时,需要注意以下三点:
(1)由于目前同一性质的凭证名称各异,不够统一,因此,各类凭证不论以何种形式或名称书立,只要其性质属于条例中列举征税范围内的凭证,均应照章征税。
(2)应税凭证均是指在中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的凭证。
(3)适用于中国境内并在中国境内具备法律效力的应税凭证,无论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书立,均应依照印花税的规定贴花。
印花税的筹划小技巧印花税在税法中属于小税种,征收比例非常的低,很多公司不重视小税种,平时都忽略不交。别看税率低,征收基数大,如购销合同,基本是销售金额为基础的。与企业的类型没有关系,不管你是制造企业还是商贸企业。
如果长期不交是有税务风险的,现在税务部门对小税种也开始关注了。我们不但要给企业降低成本,又要降低税务风险,下面看一个大家都明白的小例子。
飞鸟公司与白云公司长年合作单位,2019年1月1日签订合同,飞鸟公司的一批货物放白云公司的仓库保管一年,约定的保管费为200万元,另外约定飞鸟公司向白云公司购买包装箱子100万个,每个5块钱,合计500万元。但是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没有分别记载金额,仅仅规定合计付款700万元。
根据印花税的条款规定,如果两项交易没有分别记载金额,应该按照较高的税率合并计算印花税。购销合同印花0.3‰,仓储保管合同印花税率1‰。
从高征收印花金额=700*1‰=0.7万元。
如果在合同中分别说明金额,购销合同500万,仓库保管200万,分别计算印花税=200*1‰+500*0.3‰=0.35万元
7-0.35=0.35万元。
尽管金额不大,如果从高征收,增加了企业的税收成本,从低征收长期这样是有税务风险的。正确征收,降低成本与税务风险,还体现了财务人的专业水平。
小税种不缴纳,被税务稽查到,同样需要补交以前年度的,还要需要征收滞纳金,尽管罚款可以谈判,但是滞纳金一分都不能少。
总之,上面的小技巧看起来非常的简单,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你是否真的能灵活运用呢,这就需要自己平时知识的积累。别一看就会,一听就懂,自己一实操就两眼发晕。
公司分立税收筹划包括哪些内容?根据我国相关法规的规定,分立后的新企业将作为独立的纳税主体进行纳税。公司分立后进行税收筹划的内容主要包括营业税的筹划、增值税的筹划、企业所得税的筹划和印花税的筹划等内容。
企业分立,是指一家企业(以下称为被分立企业)将部分或全部资产分离转让给现存或新设的企业(以下称为分立企业) ,被分立企业股东换取分立企业的股权或非股权支付,实现企业的依法分立。 公司分立之后税收筹划涉及以下内容: 1、营业税 (1)企业分立涉及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 不征收营业税。 但前提条件是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 债务和劳动力一并转让才能免征营业税。 (2)企业分立过程中,只涉及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与其关联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没有一并转让的,要按规定征收营业税。 2、增值税 (1)企业分立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但前提条件是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 债务和劳动力一并转让才能免征增值税。 (2)企业分立过程中,只涉及货物转让, 与其关联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没有一并转让的,要按规定征收增值税。 3、企业所得税 (1)企业重组分立的企业所得税处理分特殊性税务处理和一般性税务处理。 (2)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的,被分立企业继续存在,股权支付对应的资产部分暂不确认转让所得或损失的;其非股权支付仍应在交易当期确认相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被转让资产的计税基础) ×(非股权支付金额÷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 (3)一般税务处理:被分立企业继续存在,对分立出去资产应按公允价值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被分立企业不再继续存在的,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 (4)企业发生符合规定的特殊性重组条件并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当事各方应在该重组业务完成当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 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备案资料, 证明其符合各类特殊性重组规定的条件。 企业未按规定书面备案的, 一律不得按特殊重组业务进行税务处理。 (5)证明重组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的资料,包括分立后企业各股东取得股权支付比例情况、以及 12 个月内不改变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原主要股东不转让所取得股权的承诺书等。 4、印花税 (1)企业重组分立,分立企业新启用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凡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2)企业改制前签订但尚未履行完的各类应税合同,改制后需要变更执行主体的,对仅改变执行主体、其余条款未作变动且改制前已贴花的,不再贴花。 (3)企业重组分立,分立企业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予贴花。 近年来随着企业兼并重组的不断加快,关于企业税收的相关法规也不断进行完善。企业分立属于企业重组的一种,为了降低企业涉税风险,在企业分立的过程中,企业税务人员应该把握好相关的税收政策,从而更好地进行进行税收筹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