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骤有以下3个:1、登录网址进入首页。
在查询位置输入公司名称。
点击查询显示公司详情。
注:因“三证合一”的原因,税号就等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三证合一”,就是将企业依次申请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一证,提高市场准入效率。
“一照一码”则是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通过“一口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实现由一个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拓展资料:查询企业的纳税人识别号的方法:1、该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有纳税人识别号;2、税务登记证上有纳税人识别号。
可登陆该公司的网站看下,很多公司的网站会在证书版块里放上税务登记证;3、通过该公司企业法人的名字或公司名称,向税务工作人员查询;4、向该公司财务部门咨询。
以上方法都有一定的局限性,建议通过该公司内部人员查询,比如以开展采购为名义,要求该公司的业务人员提供公司资质信息。
税务登记证号应在办理营业执照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并提供以下资料:登记申请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件代码证书公司合同、章程、协议书银行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号编码规则是:纳税人识别号是指税务登记号(分组织机构代码和身份证注册)税务登记证号由六位行政区划代码加九位组织机构代码组成。
组织机构代码是质量技术监督局发放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九位数字与大写拉丁字母,这个组合是唯一的。
个体经营者办理税务登记证的由:旧的身份证15位码加5个0或新的身份证18位码加2个0;如果同一身份证办多户税务登记的,则第二户的税务登记证后两位改为"01",第三户改为"02"。
税务登记证,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所颁发的登记凭证。
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外,纳税人办理开立银行账户、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等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
纳税人应将税务登记证件正本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办公场所公开悬挂,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按照国务院部署,自2016年12月1日起将在全国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两证整合。
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后,公民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个体工商户工商及税务登记。
将原来由工商行政管理、税务部门分别核发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改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该营业执照具有原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功能,税务部门不再发放税务登记证,实现工商和税务部门的个体工商户数据信息实时共享。
税务登记号怎么查税务登记号查询方法:1、向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查询。
询问该企业财务人员。
询问与该企业有业务往来的企业的相关人员。
一般来说,单位纳税人税务登记号的前六位即是纳税人所在地区的国家行政区划代码;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证号一般是其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号码加识别码。
看发票上的印章 增值税发票的看发票上的印章和税务登记号栏可以查到。
一般发票要通过取得对方税务登记证才能查到。
税务登记办理1、相关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表,填写完整后提交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办理税务登记应提交税务登记表、纳税人设立时有关的章程、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办证方式是现场办理,向就近税务机构递交材料。
税务登记证的使用主体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3、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有关证件、资料。
第十五条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怎么查税务登记证号法律主观:税务登记证就是为了企业缴纳税收设立的证件,在营业执照办理后必须进行税务登记。一、税务登记证如何查询三证合一前:1、该单位技术监督局发的机构代码证上可以查询(6行政区码+机构代码、个体工商户为身分证号码+两位);2、该单位的税务登记证上可以查询;3、发票上和发票专用章上也可以查询;4、还可以到税务机关查询。三证合一后,营业执照上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就是税务登记备案号。二、税务登记证相关法律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有关证件、资料。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4、《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制定、第36号修改)第五条: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实施属地管理,采取联合登记或分别登记的方式办理税务登记。有条件的城市,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可以按照“各区分散受理、全市集中处理”的原则办理税务登记。5、《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制定、第36号修改)第十条: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6、《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制定、第36号修改)第十条第二款: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7、《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制定、第36号修改)第二十九条: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自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登记证查询分为三证合一之前的查询以及三证合一之后查询方式,之前的查询比较麻烦点,之后的话就直接看营业执照上面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律客观:《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六条 税务局(分局)执行统一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按照纳税人识别号代码行业标准联合编制,统一下发各地执行。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并将纳税人的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税务登记证件有效期、发证机关名称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上作遗失声明,凭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到主管税务机关补办税务登记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