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往来款的税务风险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7-25 12:06:14

据悉,在日常代理记账中,往来账项目是企业账务核算中的重要组成,这个项里面存在着各样的风险,稍出差池就会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为了降低其中的涉税风险,一起来看看哪些环节有意外出现需要注意的。

往来账的常见涉税风险环节: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风险根据规定,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不得扣除,符合规定并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坏账损失可在税前扣除。

股东借款的风险依据规定,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无法偿还的应付款项未结转收入根据规定,企业取得财产转让收入、债务重组收入、接受捐赠收入、无法偿付的应付款收入等,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非货币形式体现,除另有规定外,均应一次性计入确认收入的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关联公司间无偿借款的风险根据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视同销售服务。

企业对于往来账要建立应有的内控机制,做好赊销审批,权责分离,及时查看客户的信用[KEY_14],对于不履行还款义务的,通过法律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企业应定期对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往来核算问题不积累,风险不堆积。

企业年底应及时清账,来年再借,避免长期挂账。

对方企业若资金长期短缺,可考虑债转股的方式处理,将债权转为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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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给法人转账,风险大吗?

要分析公司与公司法人之间互相转账的税务风险,应从法人主体现金流量表主要的三种项目分别分析:1、经营性活动法人主体间的资金往来公司法人之间因经营性活动互相转账通常情况下,属于正常的经营活动往来,重点关注增值税及增值税附加税费,继而产生的企业所得税;二、公司与法人代表(个人)间互相转账的税务风险公司与法人代表之间相互转账的税务风险,在现实工作中主要表现为以下三方面的内容:1、利益输送现实工作中,股东或者高管通过向公司“借款”等形式,长期(累计长期)占用公司货币资金,达到变相侵吞公司货币资金时间价值; 法律并没有禁止公司与法人之间的正常资金往来,但频繁、巨额、无正当理由的款项往往会被监控。

这个范围不仅仅局限于法人,公司的核心人员,包括财务、高管、部门副总之类的个人账户,都最好不要与企业对公账户有不正常的资金往来。

关联企业资金往来的税务风险

法律主观:关联企业之间借款的涉税解决:1、关联企业之间借款按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关联企业之间无偿借款应视同销售,自然人无偿借款给企业不征收增值税。2、关联企业无偿借款,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3、企业与企业或个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不属于“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无需缴纳印花税。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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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收代付税务风险

遇到这种情况一下要小心谨慎,不能仅凭对方业务人员或财务口头通知,一定要有相应的书面委托或通知,否则可能遇到以下风险:债权单位委托第三方单位代收时,债权单位可能声称自己没有收到款项,要求重新支付;债务单位委托第三方

...企业B隔日转回给企业A,这么转钱有什么税务风险和法律风险啊?_百度...

这种转款方式存在很大的风险隐患。首先,你转出去对方有不转回你的风险,这个风险自己评估和控制情况。其次,你是建筑企业,按照税法规定收到预收款就产生应税义务,所以B转钱给你,税务有可能认定你是收到的过程预收款,要求

其他应付款的税收风险有哪些

就会出现异常,我们的风险因此大增。3.恶意延迟纳税行为。公司将收到的当期应税收入记入其他应付款长期挂帐,不作销售。不仅使得流转税没有按时交,由于没有确认收入,当期利润减少,所得税也延迟缴纳。此行为同样会被税务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