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税务筹划咨询热线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8-12 12:01:50

我国小微企业迅速发展,在增加收入、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促进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税务部门也相应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为了帮助小微企业准确掌握和及时适用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对小微企业税费优惠政策进行了梳理,形成了本指引。如果需要,纳税人还可以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电话咨询。

税费优惠政策

(一)增值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未超限额免征增值税

【享受主体】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

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

(1)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办理流程】

纳税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条件并自行计算减免税额,通过纳税申报享受税收优惠。

阶段性减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

【享受主体】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

自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黑龙江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政策依据】

(1)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3)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4)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

【办理流程】

纳税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条件并自行计算减免税额,通过纳税申报享受税收优惠。

(二)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

【享受主体】

小型微利企业

【优惠内容】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政策依据】

(1)财税[2019]1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2)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

【办理流程】

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内容,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三)个人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普惠性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

【享受主体】

个体工商户

【优惠内容】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政策依据】

(1)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办理流程】

个体工商户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时均可享受减半政策,享受政策时无需进行备案,通过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减免税事项报告表相关栏次,即可享受。对于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将自动为其提供申报表和报告表中该项政策的预填服务。实行简易申报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按照减免后的税额进行税款划缴。

(四)资源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50%资源税。

【享受主体】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我省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实行减征50%资源税。

【政策依据】

(1)财税[2019]1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2)黑财规审[2019]1号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税务局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办理流程】

纳税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条件并自行计算减免税额,通过纳税申报享受税收优惠。

(五)城市维护建设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50%城市维护建设税。

【享受主体】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我省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实行减征50%城市维护建设税。

【政策依据】

(1)财税[2019]1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2)黑财规审[2019]1号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税务局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办理流程】

纳税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条件并自行计算减免税额,通过纳税申报享受税收优惠。

(六)房产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50%房产税。

【享受主体】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我省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实行减征50%房产税。

【政策依据】

(1)财税[2019]1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2)黑财规审[2019]1号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税务局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办理流程】

纳税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条件并自行计算减免税额,通过纳税申报享受税收优惠。

困难行业企业房产税阶段性减免

【享受主体】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

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自用房产,免征2020年3月至12月属期的房产税。纳税人(包括一般纳税人)将房产出租给个体工商户,并在疫情期间免收一个月以上(含)租金的,在免收租金期间,对免收租金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免税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政策依据】

(1)黑财办[2020]9号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统筹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若干财税政策的意见

(2)黑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6号黑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困难行业企业阶段性税收减免政策兑现指南》的公告

(3)黑政办规[2020]11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具体措施的通知

【办理流程】

实行“以申报代申请”的办理方式,由纳税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政策、自行申报享受优惠。

(七)印花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50%印花税。

【享受主体】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我省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实行减征50%印花税。

【政策依据】

(1)财税[2019]1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2)黑财规审[2019]1号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税务局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办理流程】

纳税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条件并自行计算减免税额,通过纳税申报享受税收优惠。

(八)城镇土地使用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50%城镇土地使用税。

【享受主体】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我省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实行减征50%城镇土地使用税。

【政策依据】

(1)财税[2019]1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2)黑财规审[2019]1号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税务局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办理流程】

纳税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条件并自行计算减免税额,通过纳税申报享受税收优惠。

困难行业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阶段性减免

【享受主体】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

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自用土地,免征2020年3月至12月属期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包括一般纳税人)将土地出租给个体工商户,并在疫情期间免收一个月以上(含)租金的,在免收租金期间,对免收租金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免税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政策依据】

(1)黑财办[2020]9号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统筹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若干财税政策的意见

(2)黑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6号黑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困难行业企业阶段性税收减免政策兑现指南》的公告

(3)黑政办规[2020]11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具体措施的通知

【办理流程】

实行“以申报代申请”的办理方式,由纳税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政策、自行申报享受优惠。

(九)耕地占用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50%耕地占用税。

【享受主体】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我省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实行减征50%耕地占用税。

【政策依据】

(1)财税[2019]1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2)黑财规审[2019]1号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税务局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办理流程】

纳税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条件并自行计算减免税额,通过纳税申报享受税收优惠。

(十)社会保险费

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

【享受主体】

各类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优惠内容】

2020年2月至12月,免征对应属期内各类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对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

【政策依据】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黑龙江省统计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实施意见》(黑人社发[2020]6号)、《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黑龙江省统计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发[2020]24号)

【办理流程】省人社厅会同省统计局、省税务局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确定的名单开展企业划型,划定类型为中小微的企业自动享受减免政策,不需企业申请。

(十一)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减征优惠

【享受主体】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实行减征50%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政策依据】

财税[2019]1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黑财规审[2019]1号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税务局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办理流程】

纳税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条件并自行计算减免费额,通过纳税(费)申报享受税(费)收优惠。

(十二)文化事业建设费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文化事业建设费优惠

【享受主体】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

广告服务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政策依据】

财税[2016]2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办理流程】

纳税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条件并自行计算减免费额,通过纳税(费)申报享受税(费)收优惠。

(十三)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暂免征收小微企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享受主体】

对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

【优惠内容】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小微企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政策依据】

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的通知

【办理流程】

纳税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条件并自行计算减免费额,通过纳税(费)申报享受税(费)收优惠。

如何寻找需要代理记账的客户?

  代理记账指的是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以小企业为服务物件所进行的包含代办纳税、报账、记账以及算账等业务。下面是由我分享的,希望对你有用。

电话营销

  这是目前代记账公司的主流销售手段,通过购买一些公开的企业黄页、名录等,挨个挨个的进行“电话骚扰”,属于典型的广种薄收的业务模式。电话营销要保证成功率,名单的准确性十分重要,除了传统的电信黄页,还有一些专业的名单销售公司,他们的资料来源各种各样,要仔细鉴别,如果资料来源不合法的话,可能会有潜在的法律风险,自己去把握吧。

扫街和上门陌生拜访

  如果电话营销的效果不明显,可以考虑扫街和陌生拜访的形式进行客户开发,针对一些小微企业比较集中的批发市场、写字楼、工业区、电商产业园、创业孵化器等进行上门拜访,上门拜访优点是一般都能找到关键负责人,能有具体的效果,但缺点也很明显就是效率比较低。

报纸广告

  在当地的晚报、商报等报纸刊登豆腐块广告,价格也不是很贵,在过去网际网路不是很发达的时候,效果很好,现在网际网路尤其是移动网际网路越来越发达后,基本很少有人去看报纸了,报纸广告的效果也越爱越差。

传单、小广告

  在工商局附近发传单,也是常用的业务开发手法,因为有些客户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会自己去工商局排队办理,优点是这些客户相对精准,缺点是在工商局附近发传单和小广告的竞争对手特别多,不只是你一个人在那里发。

网路推广

  网路推广在未来会占到越来越重要的位置,做网路推广你通常需要有一个网站对你的业务做一些基本介绍***如果公司预算充足,可以花钱专门定制一个好一点的模板,提高转化率***,然后通过SEO、百度竞价等方法来让客户主动找你。不过这些常规的推广手段,也面临竞争日益加大的困难,而且投入也越来越大。

  如果对于初创型的代记账公司或刚入门的业务人员,自己去做网站和百度竞价都不太现实,投入太大,但可以选择一些门槛低的方法。比如去一些分类资讯网站释出推广资讯,不需要有自己的网站,然后花几十元一天的费用做置顶,这样就能以极小的成本把业务开展起来,当积累了一定的客户量后,再去设计自己的网站做SEO、百度竞价、开通分类资讯网站的年费会员等把业务做大做强。

  代理记账存在的问题

对于《会计法》代理记账的宣传力度不够,造成目前许多小型经济组织、特别是广大的个体工商户,对“代理记账”知之甚少,认识不足,理解不够。

对于“代理记账”的措施不是很得力。当前对于应当委托代理记账的小型经济组织和应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而言,主要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应当建账而不建账的现象十分普遍,二是许多“受托代理记账人”不具备合法资格。这不仅干扰了法律的严肃性,而且容易派生出许多其他问题。

在代理记账法律关系中,受托人的法律地位问题,应该说一直没有得到彻底的解决,实践中争议很大。

代理记账机构潜力未充分发挥。目前代理记账机构的数量在不断增加,但整体规模普遍较小,代理业务范围不宽。真正能提供受托单位会计核算、税收筹划、纳税申报、内部审计、工商税务注册年检、财税咨询等全方位会计服务的机构很少。

代理记账机构设立不规范。代理记账机构必须有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且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必须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但实际执行中,相当部分的代理记账机构不符合此规定。

代理记账机构内部管理混乱。实际执行中很多代理记账业务操作不规范、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现象十分普遍,部分代理记账机构的内部管理制度即使制定也是形同虚设。

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质量不乐观。会计核算方面尚存在许多不规范之处,一些会计核算未能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对所代理公司未按《公司法》计提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的现象也较普遍,代理编制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都只有基本会计报表,均未按制度规定的要求提供会计报表附注的内容等。

是代理记账业务收费标准混乱。在收费标准上,各家代理记账机构悬殊较大,有些代理记账机构甚至通过低价进行恶意竞争,还有部分代理记账机构自身的经营收入核算不规范,隐匿收入现象也较普遍。

  代理记账的好处

费用节省,享用专业团队的服务。

运用计算机技术,高效,低差错率。

*** 审批,专业正规,保障经济责任,免除企业后顾之忧。

避免因会计人员变动造成企业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同时也节省了专职会计住房、社会保险开支。

避免专职会计技能单一,影响会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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