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亲,很高兴为您解答:注册了公司一直没有做税务登记答:亲亲,公司注册完成后不做税务登记是不行的。
只要公司成立,那么伴随着税务产生,所以一定要在第一-时间做税务登记、 记账报税。
工商(现在的市场监管)的风险。
在工商的风险,主要有3点:-个是年报。
由于实际并没有经营,很多人就忽略了这个问题。
但是要注意,不报和零申报是有本质区别的。
不报年报被查到,很可能会进入“异常经营录”。
第二是双随机抽查,如果存在6个月不经营,是有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当然,有可能存在没有被吊销的情况,但是风险还是存在的。
第三是有个营业地址的问题。
虽然公司没有经营,但一定占用了一一个营业地址。
如果长期不经营,这个地址很可能被其他人使用。
如果同一个营业地址被两家公司使用,那么工商会上]来查看场地,发现之前这家公司已经很久不经营了,那么可能会吊销营业执照。
虽然公司有可能暂时没有碰到这些情况,但这种风险还是存在的。
税务的风险。
现在已经是五证合一了 ,税务流程大大简化。
虽然没有去做税务登记,企业要自行判别自已是否确实没有发生纳税义务,确实没有需要申报的事项。
虽然没有需要开票的事项,但如果已经发生了纳税义务,那就一 定要去做登记并申报纳税。
注册公司,30天没有去税务局登记会怎样?注册的公司超过30天没有税务局备案都不会有罚款,可以及时去税务局及时报到就行了。
因为按照规定,新注册的公司在3个月内到国税局以及地税局税务登记就可以了。
注册下来的公司都是需要记账报税的。
这个看你是什么时候成立的,账就从哪个时间起做。
如果被抽查到的话,税务和账本这些资料都需要提交给相关部门的。
逾期的税务补上就可以了。
没有及时税务登记可以进行税务登记补登,超过期限未办理税务登记可以接受处罚后再进行税务登记。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件上登记扣缴税款事项,税务机关不再发放扣缴税款登记证件。
税务机关发放扣缴税款登记证件。
第四十二条: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税务登记应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注册公司超过30天没有去税务局备案都不会有罚款的,新注册的公司在3个月内到国税局以及地税局税务登记就可以了。
但是千万不要存在侥幸心理,不然根据情况有相应的处罚。
要及时去税务局备案。
注册了公司一直没去税务登记怎么办?如果没有办理税务登记,税局可以以查税为由对所在企业进行停业整顿。
像这种情况,可以去税局办理税务登记,但可能面临罚款。所以建议可以先注销营业执照,再进行营业执照申请,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因为是有限责任公司,新注册的企业不再承担已注销企业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二)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三)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
(四)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
(五)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扩展资料根据2015年修正的《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收征管法第15条规定,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2016年修订的个体工商户条例第17条也规定,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
个体工商户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罚则甚至比税收征管法更重。该条例第33条规定,个体工商户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2017年3月23日的报道,2015年10月1日“三证合一”后办理了营业执照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未办理税务登记的,需办理涉税信息补录。
对拒不办理税务登记或信息补录的各类市场主体,除依据税收征管法处罚外,还将判定其为失信行为,相关信息将传递至同级发改委、工商局、中小企业局、工商联、银监会等部门,由相关部门按照《山西省企业信用行为联合奖惩办法(试行)》的规定,对失信纳税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对办理营业执照超过3个月,未进行税务登记或信息补录的纳税人,经实地核查查无下落的,主管税务机关将列入"黑名单",黑名单内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新注册登记办理涉税事宜的,限量供应发票,并进行重点监控。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个体户不办税务登记执照被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