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娱乐业、广告业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为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义务人(以下简称缴费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第三条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费率为3%。
第四条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缴费人应当缴纳娱乐业、广告业营业税的营业额和规定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
计算公式:应缴费额=应纳娱乐业、广告业营业税的营业额×3%第五条文化事业建设费由地方税务局在征收娱乐业、广告业营业税时一并征收。账务处理如下: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文化事业建设费上交时:借:应交税费-应交文化事业建设费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