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税务筹划空间大的税种
要选择对决策有重大影响的税种作为税务筹划的重点;选择税负弹性大的税种作为税务筹划的重点,税负弹性越大,税务筹划的潜力也越大。
符合税收优惠政策
一般在税种设计时,都设有税收优惠条款,企业如果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条款,就可享受节税效益。
改变纳税人构成
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之前,首先要考虑能否避开成为某种纳税人。比如在年开始实施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企业宁愿选择作为营业税的纳税人而非增值税的纳税人,宁愿选择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因为营业税的总体税负比增值税总体税负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总体税负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总体税负轻。
影响应纳税额的基本因素
影响应纳税额的因素有两个:纳税依据和税率。进行税务筹划无非是从这两个因素入手。如企业所得税计税依据为应纳税所得额,税法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允许扣除项目金额,具体计算过程中又规定了复杂的纳税调增、纳税调减项目,因此,企业进行税务筹划有了一定的空间。
重视财务管理环节
企业财务管理过程中都有税务筹划的工作可做。比如,按照税法规定,负债的利息作为所得税的扣除项目,享有所得税利益,而股息支付只能在企业税后利润中分配,因此债务资本筹划就有节税优势。
企业如何做好税务筹划?说到税务筹划,乍一听,高大上,作为一个深入财务工作十几年的我来说也一直觉得其挺高大上的,也心里一直都对这一模块没有太大的信心,在一个特殊的情况下,我针对税务筹划进行了一个深入的研究,并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对税务筹划进行了一个大概的总结,具体如下:
说到税务筹划,首先要明确我们的目标,我们做税务筹划的目标是什么呢?我觉得主要有以下两点:一点是减少企业的税负,另外一点就是减少企业税务的风险,我认为企业做税务筹划的主要就是围绕着这两点进行的。
怎么减少企业的税负呢?这个又可以分为两个方面进行,一个是基础税务知识的运用并切实执行,另外一个是企业架构方面调整带来的税负减少,我们首先说说基础税务知识的运用,说到基础税务知识的运用,首先我们要保证我们日常账务处理等的正确性,保证不出现税务错误,降低因为低级错误出现的税务处罚。其次我们要学会运用税务知识,比如说福利费不要超过工资总额14%,业务招待费尽量少计入,因为他只有60%(或者是收入的5%,二者取低值)可以进行税前扣除,广告费不能超过收入的15%,这些科目费用计入时,一定要注意,实际执行的时候一定要选择最有利于企业的做法去执行。
另外一个是企业架构调整带来的税负减少,这个就是企业战略层面的决策,比如说不同地区的税收优惠作为企业怎么来运用,成立公司,业务转移等运作,尽最大努力的运用好地域性的税收优惠。
如何减少税务风险?
首先,日常账务处理的合规性,这个非常重要,还要注意票据的真假,现在税务有连带性,给企业万一带来伤害就是大伤害。
我们不要试图偷税、漏税,如果想要企业做大做强,我觉得这个法律底线一定不要触碰。
税务筹划能用到的方法。
我们可以利用头脑风暴法,把财务相关人员召集到一起,对本企业的税种进行逐个讨论,找出企业税负最重的那个模块,大家讨论有什么办法能合理降低税负,然后在实际的工作中进行运用并检查。
还有一个我认为最最重要的,就是每月最少要和税务专员进行一到两次的沟通,充分了解有没有最新的企业优惠政策,例如今年疫情期间,国家就给出企业很多的税收优惠,这些优惠政策是要充分运用的,运用得当,会给企业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
这个是我对于税务筹划进行一个总的大概的轮廓的总结,因为我们涉及到是税种较多,每个税种的灵活运用都能给我们带来不同的收获,这个就需要我们在税务方面投入精力,这样才能为企业带来更大的实惠。
企业怎么做税务筹划法律分析:很多企业会遇到税种、税费缴纳的问题,而且往往因为费用过高,带来了很重的负担,那么这个时候就需要进行税收筹划,来优化企业的税务负担,但是税收筹划不是指偷税,逃税等非法的行为,而是通过合法途径来规划设计的方案。
首先,税收筹划的意思是在按照税法的规定范围内,对经营活动进行优化、合理专业的进行一个筹划和安排,使企业可以通过节税来降低一定成本。
其次,在节税方案中,可以考虑选择注册地节税,地域不同,对税率也有不同的要求,有些地方为了招商引资,增加经济发展,会出台一些政策,采取进行低税率的办法来吸引企业入驻,对一些符合标准的企业在税收上会有相对比例的优惠税率,以及对收入一定程度总额减计。
另外,还可以选择企业性质来达到一定程度的节税目的,譬如国家重点扶持项目中,高新企业税率按照15%征所得税,基础设施建设则享有三免三减半税收的政策优惠,农林渔业则是免税政策等。
最后,还可以进行主体业务的拆分,重新定义公司的组织形式,由统一纳税分割为单独纳税,减轻税收负担。
税收筹划在实际运用中,可以根据企业的不同性质具体规划,所以需要专业的机构来为企业出谋划策。
法律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