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经证缴销理由怎么写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7-07 06:09:28

  缴销外经证需要的报验单是指外经证报验联拿回开具外经证明的税务机关报验。   若外经证上的金额没有开完且外经证未到期,则办税大厅受理窗口在办理报验登记后,在外经证上加盖“已报验”章。当外经证上的金额全部开完或外经证到期时,需持外经证至主管税局办理外经证缴销手续。特殊情况,外经证上的金额未开完也未到期但需要办理缴销的,可至主管税局申请。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是指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之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管证》,《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缴销:   1、符合缴销条件的,税务机关在“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上签署意见并办理缴销手续,收回“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证明联。   2、对逾期(超过半年)未缴销的,税务机关应督促纳税人办理缴销手续。   3、对未在经营地足额完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及时办理税款结算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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