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税务风险由谁承担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8-14 02:05:02

企业在税务稽查中被查出了问题,应该说相关责任人都会承担一定的责任,并受到一定的处罚。至于谁的涉税风险最大,还取决于涉税风险的严重程度。 对于企业涉税方面的问题,在《刑法》《征管法》和《会计法》中均有相关方面的阐述。因此,在经营中,无论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还是财务负责人,在经营企业和做人方面应坚持自己的底线,尤其是偷税漏税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是坚决不能做的,否则后悔都来不及,且也没有办法补救。

那么,企业在涉税中被查出了问题,谁的风险最大,主要取决于企业违规的性质和直接责任人的违规行为。 1、如果企业被查出的违规行为,涉案金额很小,且是财务人员由于工作失误造成的,没有主观故意,一般情况下,税务机关只是要求企业补缴税款、加收罚款和滞纳金,因此,不会对财务人员和法定代表人进行刑事处罚。 这种违规行为,一般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是不清楚的,是由财务人员失误造成的,那么企业会对财务人员的行为给予一定的处罚。 2、而如果企业被查出的偷税金额较大,且性质恶劣,完全是主观故意,那么企业和相关的责任人就需要承担相关的经济处罚和刑事处罚。 《征管法》第三十六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种故意偷税的行为,如果是老板授意财务人员,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导致企业少缴税款,或不缴税款,那么财务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企业的财务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的风险还是很大的。 如果企业授意相关人员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以非法方式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导致企业少缴税款、或不缴税款的,那么,直接参与的相关人员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此,需要强调的是财务人员在涉税方面的风险很大,如果被税务机关查实财务人员直接参与企业的偷税行为,那么后果真的很严重,职业生涯基本毁了。

因此,如果被税务机关查实有偷税行为,只要是直接参与者,风险都很大,很难明确说明到底谁的风险更大。守法经营,才是最没有风险的。 2020年12月7日

如果公司的税务或财务出了问题办税人员要承担什么责任

如果公司的税务或财务出了问题办税人员要承担什么责任 《刑法》第二百另一条: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 以下罚金。

公司抽逃税款, 如果构成刑事犯罪的话,由法定代表人承担刑事责任,公司并处罚金数额很大,就涉嫌单位刑事犯罪了。对单位处罚金,对直接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判刑罚。

构成单位犯罪,主要责任人员按偷税罪定罪量刑。

第一责任人:法人代表第二责任人:财务负责人第三责任人:会计

一般纳税人公司欠税被封户,身为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分别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您好,会计学堂李老师为您解答 一般没什么责任的,不是主要负责人 主要由法人及股东承担 欢迎点我的暱称-向会计学堂全体老师提问

公司财务发票和帐目出了问题法人和财务各承担什么责任 参看《会计法》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 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不依法设定会计帐簿的; (二)私设会计帐簿的; (三)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 (四)以未经稽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帐簿或者登记会计帐簿不符合规定的; (五)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 (六)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 (七)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帐本位币的; (八)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九)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 (十)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会计人员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 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有关法律对第一款所列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三条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 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 *** 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四十四条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储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 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 *** 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四十五条 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储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第四十六条 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以降级、撤职、调离工作岗位、解聘或者开除等方式实行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应当恢复其名誉和原有职务、级别。 第四十七条 财政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条规定,将检举人姓名和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单位和被检举人个人的,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同时违反其他法律规定的,由有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法进行处罚。

如果公司财务出现问题,要承担责任吗 首先单位行由单位负责修改 违行恶劣纠违行区主要责任或要责任追究责任

企业的财务人员、办税人员和财务负责人会承担哪些税务风险?麻烦懂的大神告知一下,特别担心 会计方面有《会计法》规定做假账会受到处罚,严重可以取消从业资格,不过现在已取消资格证书了。税务方面主要是法人和财务负责人要承担责任,直接人员会处于罚款。

税务系统办税员承担责任 税务系统办税员,责任重大。因税务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法律、法规性很强的专业。

金三税务系统怎样修改财务人员跟办税人员 各地可能渠道不一样。北京的话要通过北京国税的网站进入网上办税服务大厅,在大厅里做一个变更,就是网上填张表,附件里上传相关人员的证件就可以了

如果集团财务报表出了问题 这个责任谁能承担呢? 集团财务报表出了问题 ,责任承担如下: 1.集团专案组对财务报表的审计责任 (1)集团专案组对整个集团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审计意见负全部责任,这一责任不因利用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的工作而减轻; (2)集团专案合伙人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集团审计意见负全部责任; (3)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基于集团审计目的对组成部分财务资讯执行相关工作,并对(组成部分财务资讯)所有发现的问题、得出的结论或形成的意见负责。 2.集团专案合伙人对审计质量控制的责任 (1)集团专案合伙人按照职业准则和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确信执行集团审计业务的人员(包括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从整体上具备适当的胜任能力和必要素质; (2)集团专案合伙人应当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业务; (3)集团专案合伙人应当确定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否适合具体情况。 3.对集团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不应提及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 (1)注册会计师对集团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不应提及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2)如果法律法规要求在审计报告中提及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应当指明,这种提及并不减轻集团专案合伙人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集团审计意见承担的责任; (3)如果因未能就组成部分财务资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导致集团专案组在对集团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集团专案组需要在导致非无保留意见的事项段中说明不能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的原因。 除非法律法规要求在审计报告中提及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并且这样做对充分说明情况是必要的,否则不应提及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

办税人员变动要向税务部门填什么表? 直接到税务部门去问就行啦!

财务人员让人骗走公司钱承担什么责任 需要认定责任的。 如果财务人员已经按照要求, 做到了稽核工作要求,由于对方单位或者其他个人,提供了伪造的单据等其他证明 造成了钱财被骗,是伪造人负担法律责任 是不负法律责任的。 如果财务人员渎职,没有做到应做的义务。 构成渎职罪,承担法律责任。 满意请采纳@~

公司法人承担什么风险

作为一家公司的法人,其承担的风险是多方面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合同风险:作为公司法人,其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公司违反合同条款,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如果公司签订的合同存在漏洞或不完善,也可能导致公司面临损失或纠纷。

财务风险:公司法人需要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如果公司财务出现问题,如财务造假或资金流失等,法人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税务风险:公司法人需要对公司的税务状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如果公司存在逃税或偷税等问题,法人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知识产权风险:公司法人需要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如商标、专利和版权等,如果公司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法人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劳动法律风险:公司法人需要遵守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如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和劳动保护等,如果公司存在违法行为,法人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之,作为公司法人,其需要对公司的各项事务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以避免公司面临各种风险和法律责任。

如果公司存在违法行为或违反法律规定,法人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甚至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因此,公司法人应该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公司内部管理,确保公司合法经营,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五十八条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

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十九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第六十条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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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查账,查出了问题,公司中谁担的风险最大?

1、不管哪位财务做账,如果税务机关查处涉税违法问题,均由公司承担责任。但如果涉嫌犯罪,除了公司会被处罚金外,公司法人代表、相关责任人员等承担刑事责任,继任的会计,没有刑事责任;2、不配合税务检查,不肯交资料,通常是对单位处罚。根据

我是股东,如果公司税务出现问题,股东担什么责任

公司税务出问题对公司股东是没有什么影响的,公司是独立的法人,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税务方面出了问题,税局只会找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欠税清缴也是由公司承担,找不到公司的股东即出资人头上的。但是如果股东滥用权利导致的

如果公司的税务或财务出了问题办税人员要承担什么责任

都要承担责任,具体如下:1、《会计法》第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单位负责人应当承担以下责任:通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采取通报方式对违法行为人予以公告、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