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管证丢了怎么办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8-18 04:15:43

登报声名作废

申请(附件为登报声名作废的条子)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规定:

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以下简称《外管证》)。

第三十三条 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管证》,《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第三十四条 纳税人应当在《外管证》注明地进行生产经营前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资料:(一)税务登记证件副本;(二)《外管证》。  纳税人在《外管证》注明地销售货物的,除提交以上证件、资料外,应如实填写《外出经营货物报验单》,申报查验货物。

第三十五条 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应当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并结清税款、缴销发票。

第三十六条 纳税人应当在《外管证》有效期届满后10日内,持《外管证》回原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办理《外管证》缴销手续。

第三十九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并将纳税人的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税务登记证件有效期、发证机关名称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上作遗失声明,凭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

因而,请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并按照上述的规定进行处理。

外管证丢了 怎么办

先在媒体刊登遗失公告,并到经营地税务机关开具已开票和未开票证明,再去主管分局办理核销和重新。

外管证丢失没法销号怎么办

  外管证丢失没法销号的解决办法:要书面说明情况,并持劳务发生地开具的发票及完税凭证,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缴销手续。

  温馨提示: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应当在《外管证》有效期届满后10日内,持《外管证》回原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办理《外管证》缴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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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遗失了外管证是吧?根据第三十九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并将纳税人的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名称、税务登记

外管证怎么核销

外管证核销办法,具体如下:1、直接拿着外管证去税务部门核销即可,如需再办,执合同原件、公章、外管证申请表,在税务部门,如果遗失,可执复印件或者向税务部门提供外管证编号,也可核销,如都没有,请尽快联系税务部门

外管证怎么在电子税务局办理

外管证在电子税务局办理流程:1、访问网上税收厅,点击涉税申请--证明管理类,输入纳税人税务管理码、密码和验证码后,点击登录系统进入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界面。2、点击证明管理--外经证申请。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