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核查企业账本流程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8-03 05:09: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正)第五十四条规定:“税务机关有权进行下列税务检查:(一)检查纳税人的帐簿、记帐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检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帐簿、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八十六条规定:“税务机关行使税收征管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职权时,可以在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业务场所进行;必要时,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前会计年度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调回税务机关检查,但是税务机关必须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开付清单,并在3个月内完整退还;有特殊情况的,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当年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调回检查,但是税务机关必须在30日内退还。

”根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国税发〔2009〕第157号)第二十五条规定:“调取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时,应当向被查对象出具《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并填写《调取账簿资料清单》交其核对后签章确认。

调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前会计年度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应当经所属税务局局长批准,并在3个月内完整退还;调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当年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应当经所属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并在30日内退还。

”。

公司查账一般都是怎么查

通过会计账面资料查账,通过会计人员提供的会计凭证、账本、会计报表等资料来检查企业经济业务记录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检查的常用方法有审阅法、核对法、数据复核法。 一、通过面上了解虚假痕迹 1、了解企业的概况。查账前,要调阅有关企业的财务报表,如:企业纳税申报表,企业财务报表,发票领、用、存表和企业减免报表等资料,透过这些报表进行分析、对比,使检查人员对企业各种因果关系的数字、互为联动的因素产生大致的了解,建立数据印象,为后面的检查起着一定的引导作用。 2、在与企业人员的交谈的过程中了解生产、经营、核算状况。利用间隙,通过家庭式的询问,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财会人员及相关员工闲谈,了解企业的生产过程、销售方式、工资结构及商品、材料的进货渠道,这些情况和财务的差异就是查账的线索。深入生产车间和经营场地,对企业生产工序、经营范围进行大概了解,对查账工作也很有裨益。 3、从财会人员设置上,或是账页的装订中,找出蛛丝马迹。有些法定代表人和承包人,为节约费用,在人员设置上不规范,一人承担几种责任,或者企业主兼任出纳,忽略了制约作用。假账存在随意性,如对商品明细帐的设置与科目的增减,只要工作中稍加留意,就可以从中找出破绽。 二、识别利用发票做假账舞弊行为 1、对真票虚开舞弊行为的识别 一是注意审查发票的号码与时间,加盖印章的关系。审查同一单位的发票是否多次在某单位报销,如果其发票号码顺序相连,而时间先后颠倒、或者加盖的是几个不同单位的财务公章,就说明是有问题的发票。另外,还可以根据发票各个栏目所列内容之间、发票与用票单位有关经济业务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审核,从中发现问题。发票所列各项内容之间,有其内在的逻辑关系和规律性,如果证明逻辑矛盾,那就说明是有问题的发票。 二是注意审查发票的种类与所填开的经济内容是否相符的关系。审查物品名称是否为用票单位的经营范围。比如,有的发票的种类是商业零售,可开具的却是饮食、娱乐;有的是使用财政发放的行政事业单位收据,开具的是餐饮、打字复印;有的用工业企业普通发票,开具的却是建筑厂房等等;还有的利用别的单位经济业务中止后,剩余发票来为自己经营偷逃税款。这类问题大多是通过熟人关系从别的单位索取来开的发票,以此达到混淆经济活动的目的。 三是注意审查运费发票凭据的运输始发地与终点地的关系。如建材行业购进的原材料石头无发票,有些纳税人在起点就要求运输户将原材料石头打入运费,虚增成本,偷逃企业所得税。这些问题多发生在家庭作坊式的民营企业,财务不健全、核算不准确、收入不入账,其中多为小规模的纳税人。 四是注意审查发票填写的名称、金额之间的关系。重点审查发票报销联的台照、时间、数量、单价、金额是否齐全;审查发票物品名称是否具体、正确、清楚。有的代扣单位私自将发票交给个人,填写栏目不全,如交通运输发票,只填运费两个字,后面就是金额,不知道起点和终点,装载的吨位、单价,以及过路过桥费都不填写。有的购买其它用品的,笼统开为办公用品。没有具体的名称和数量,这类发票一般问题较大。 五是注意审查发票的存根联和发票联之间的关系。注意有没有发票联单开、存根联不开或者大头小尾的行为。对于大头小尾发票的审计比较困难,需要审计人员在审计会计凭证时发现疑点。一般来说,这类问题会计凭证的栏信息模糊,凭证后也会缺少必要的原始附件。因而,在审查时要利用相对应的会计科目记录,找出普通发票的发票联,这样才能证明发票联和记账联是否了致,是否是大头小尾发票。 2、对假发票的识别 一是注意审查发票的监制章。注意从票面观察发票的监制章,审视圆的弧度是否一致,圆的宽度是否均匀,圆内字体间距是否均匀、清晰,笔划是否流畅。否则,就有可能是假发票。 二是注意审查发票监制章事项。普通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统一设计式样,套印全国统一的发票监制章。发票监制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税局统一制作发放。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形,长轴为3厘米,短轴为2厘米,边宽为厘米,内环加刻一细线。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下环刻制“地方税务局监制”字样,中间刻制税务机关所在地省、市、县的全称或简称,字体为正楷,印色为大红色,紫外线灯下,呈桔黄色,荧光反映,套印在发票联的票头正中央。如果发现与以上特征不符,就有可能是假发票。 三是注意审查辨别普通发票的纸张弹性、印刷品质、发票联是否统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专用防伪识别标志。审查有没有使用有“SW”字样专用防伪水印纸印制发票联,不加底纹,如果不是专用纸或者还用底纹肯定是假发票。审查有没有使用有色(橘红色)荧光油墨套印发票监制章及发票号码,如发现颜色不清楚或者发票号码模糊必定是假发票。 四是注意审查外地发票。企业记账凭证中有多张从外地取得的发票,这些外地发票不是出自一个单位开具的,但是开票的字体接近或相同,就有可能是假发票。防止企业利用假发票做假账。 三、对存货进行核查 美国的一个全国连锁药店“法尔莫公司”,最初只是一家小药店,但在随后10年的发展中,它收购了另外299家药店,从而组建了全国连锁的“法尔莫公司”。乍看起来,不禁让人觉得这是一家资本运作成功、事业飞速发展并具有潜力的企业。然而,这一切辉煌都是建立在资产照假——“未检查出来的存货高估和虚假利润”的基础上的。 企业对存货的价值进行舞弊,无非在以下三个方面做文章:一是两方面调整存货价值——虚增存货量、调节存货单价;二是对存货盘点环节进行操纵;三是故意将存货“资本化”。所以当下列迹象出现时往往预示着有舞弊的可能:1与以前期间相比,销售成本骤然降低或销售利润骤然升高;2存货的增长快于销售收入的增长;3存货的增长快于总资产的增长;4存货占总资产的百分比逐期增加;5存货周转率逐期下降;6运输成本占存货成本的比重下降;7销售成本占销售收入的百分比逐期下降;8销售成本的账簿记录与税收报告相抵触;9存在用以增加存货余额的重大调整分录;10在一个会计期间结束后,发现过入存货账户的重要转回分录。 当上述现象发生时,应引起检查人员的高度重视,可着重从这些方面进行入手核查:1注意编造虚假资料问题。在一些存货舞弊案件中,企业常常通过对实际上并不存在的存货项目编造各种虚假资料的方法来虚增存货的数量,因为很难对这些伪造的材料进行有效识别,这就要求检查人员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和职业敏感,通过其他途径来证实存货的存在与估价,或者通过后进先出法、先进先出法等来调节存货价值的目的。2注意账外经营问题。对账务处理不健全的企业进行检查时,可发现企业的进货和库存资金较大,资金来源反而更少,在往来的“应付账款”中数额也较大,两者对比,悬殊较大,再看“资产负债表”也可发现问题。3对销售大宗商品企业,从数量上进行检查,能发现它有规律的真相。如:检查一个摩托车销售公司时发现销售数量和购进数量不对称,对比关系有纰漏。检查人员用会计恒等式进行逐月计算,年度累计,通过综合归纳,用事实说明账实不符,使该企业不得不承认有做假账的企图。4在结转成本上进行细查。一般产品的入库、销售出库的结转,在保管手续及会计操作上都比较紧凑。但想做假账的企业,在结转成本上有任意性。有个别校办企业为把利润额套在免税的计税所得额范围内,随便增大销售成本,降低利润额,造成账表不符,检查人员查实后,依法进行补税罚款。 四、在收入、费用上的识查 众所周知收入、费用的大小决定利润、税金的大小。很多企业通过对收入、费用的处理达到粉饰业绩或偷逃税款的目的。对收入、费用的识查是识查假帐的一个重要环节,在收入、费用上的识查应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明转暗问题。有些单位将部分收入、支出放在财务大账之外设立“小金库”,不宜出现在大账上的支出列入其中。如:某单位将收取的租赁设备、房租收入及违规收取所属单位“管理费”另外设账,构成私设“小金库”行为。 2、扩大费用问题。有些企业为了少缴所得税,在费用上做了手脚,如:用工资表虚增人员或随意增大办公和生产费用。检查人员需要检查工资表笔迹是否一人代签或几人互签还要和生产流程对比。 3、上转下问题。不少单位利用存在的上下级关系,将单位自身费用转至下属单位报销。如:某单位将招待费用万元及房屋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费万元转让某单位报销,从而造成本身财务合规的现象,并形成部分账外资产。 4、私转公问题。有些单位的领导干部或其他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由亲信或利益相关的人员办理手续,将与公务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在单位财务账上借机报销,造成形式上的合规,是公是私?别人虽有疑问但难以核实。

企业纳税 税务局进行查账的方法有哪些

税务稽查基本方法是指稽查人员实施税务检查时,为发现税收违法问题,通常采取的手段和措施的总称。主要介绍查账方法、分析方法、调查方法等内容。

(一)查账方法 查账方法按照审查方法分为审阅法和核对法,按照审查的详细程度分为详查法和抽查法,按照查账顺序分为顺查法和逆查法。 1.审阅法 审阅法是指对稽查对象有关书面资料的内容进行详细审查、研究,发现疑点线索,取得税务稽查证据的一种检查方法。审阅法适用于所有企业经济业务的检查,尤其适合于有数据逻辑关系和核对依据内容的检查。审阅法的审查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与会计核算组织有关的会计资料;二是除了会计资料以外的其他经济信息资料以及相关资料,如一定时期的内外部审计资料、购销和加工承揽合同、车间和运输管理等方面的信息资料。 (1)会计资料的审阅 (2)记账凭证的审阅 (3)账簿的审阅 对账簿的审阅除了审阅总账与明细账、账簿与凭证的记录是否相符以外,重点应审阅明细分类账。 (4)会计报表的审阅 审阅会计报表时不能仅仅局限于对资料本身的评价,更主要的是对资料所反映的经济活动过程和结果做出正确判断或评价。 (5)其他资料的审阅 对于会计资料以外的其他资料进行审阅,一般是为了进一步获取全面信息。在实际工作中,应视检查的具体情况审阅有关资料。一般可审查以下几方面的资料: 应注意:一是对于上述资料的审阅,除审阅其本身的合法性、合理性外,还应结合所掌握的其他资料进行审阅。二是对于时间逻辑关系的审阅,应审核资料所反映日期与经济业务发生日期、会计核算记录日期是否存在前后矛盾的情况。 2.核对法 核对法是指对书面资料的相关记录,或是对书面资料的记录和实物进行相互核对,以验证其是否相符的一种检查方法。 核对法作为一种检查方法,在检查过程中用于查实有关资料之间是否相符是有一定限度的,在采用核对法对稽查对象的会计资料或其他资料进行核对和验证时,必须相应结合其他检查方法的运用,才能达到检查目标的要求。 (1)会计资料之间的相互核对 (2)会计资料与其他资料之间的核对 (3)证证核对 (4)账证核对 进行账证核对时,一般采用逆查法,即在查阅有关账户记录时,如果发现某笔经济业务发生或记录存在疑问,可以将其与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进行核对,以求证是否存在问题。 (5)账账核对 通过账账核对,可以发现诸如利用存货账户直接转销的方式隐瞒销售收入、在建工程耗用自产货物或外购货物未记销售或未作进项税额转出、以物易物销售货物未记销售等涉税问题。 (6)账表核对 其目的在于查明账表记录是否一致,报表之间的勾稽关系是否正常。 (7)账实核对 账实核对是指采用实物盘存与账面数量比较、金额计算核对的方法,核实存货的账面记录与实际库存是否一致,查明实物是否真实、数量是否正确,账面记录是否真实、准确。 核对时,稽查人员要有计划、有重点的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主要和重要财产进行盘点和核对。 3.详查法 详查法,又称全查法或详细审查法,是指对稽查对象在检查期内的所有经济活动、涉及经济业务和财务管理的部门及其经济信息资料,采取严密的审查程序,进行详细地审核检查。 详查法适用于规模较小、经济业务较少、会计核算简单、核算对象比较单一的企业,或者为了发现重大问题而进行的专案检查,以及在整个检查过程中对某些(某类)特定项目、事项所进行的检查。详查法对于管理混乱、业务复杂的企业以及税务稽查的重点项目、事项的检查,一般都能取得较好的效果。 4.抽查法 抽查法,亦称抽样检查法,是指从稽查对象总体中抽取部分资料或存货进行审查,再依据抽查结果推断总体的一种方法。抽查法具体又分为两种:一是重点抽查法,二是随机抽查法,对于抽查结果与实际情况差异比较大的,应进一步查明原因,必要时可以扩大抽查范围,或者放弃抽查结果。分析时应注意进行准确性和可靠性的分析。 5.顺查法 顺查法,又称正查法,是指按照会计业务处理程序,依次进行检查的方法。顺查法适用于业务规模不大或业务量较少的稽查对象,以及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混乱、存在重大问题的稽查对象和一些特别重要项目的检查。 6.逆查法 逆查法,又称倒查法,是指按照会计处理程序的相反方向,由报表、账簿到凭证的一种检查方法。从检查技术上看,逆查法主要运用了审阅和分析的技术方法,根据重点和疑点,逐个进行追踪检查。逆查法主要适用于对大型企业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内部控制管理严格的企业的检查,但不适用于某些特别重要项目的检查。 (二)分析方法 分析方法是指运用不同的分析技术,对与企业会计资料有内在联系的财务管理信息,以及税款缴纳情况进行系统和重点的审核分析,以确定涉税疑点和线索,进行追踪检查的一种方法。常用的分析法包括控制计算法、比较分析法、推理分析法、技术经济分析法、经济活动分析法、因素分析法和趋势分析法等方法。 1.控制计算法 常用的方法有:以产控耗,以耗控产,以产控销和以支控销等。 2.比较分析法 比较分析法是指将企业会计资料中的有关项目、数据,在相关的时期之间、指标之间、企业之间及地区、行业之间,进行静态或动态的对比分析,从中发现问题,获取检查线索的一种分析方法。比较分析法的种类较多,常用的有绝对数比较分析法、相关比率比较分析法、构成比率比较分析法。 A.绝对数比较分析法 例如,对企业各个不同时期的货物运输费用或销售收入进行对比,对各个不同时期的库存商品(存货)的购销存数量进行对比,都属于绝对数比较分析。通过这种对比,可以揭示被查事项的增减变动是否正常,是否符合经营和核算常规,从而发现存在的问题。 在税务稽查过程中,绝对数比较分析法适用于对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会计报表中相关项目真实性的核查,以及成本计算表(单)、纳税申报表、有关账户余额和有关明细账户特定项目的检查。当这些项目的增减变动超出了正常的变化幅度和曲线值时,便可以认为这种变动存在某种涉税疑点或问题。 B.相关比率比较分析法 相关比率比较分析法,又称相对数比较分析法,是指通过计算被查项目的百分比、比率或比值结构等相对数指标的比较,揭示其中存在的差异,并对这些差异进行对比,以判断问题的性质和程度。如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结构、税收负担率、存货(运输)费用比率等指标的计算与对比,就属于相关比率比较分析。 在税务稽查中,有时运用相关比率比较分析法比绝对数比较分析法更容易发现问题。比如,稽查人员在运用绝对数比较分析法对被查项目进行分析后,为了确保分析判断的客观和正确,可以运用相关比率分析法予以验证。 (三)调查方法 调查方法是指在税务稽查过程中,采用观察、查询、外部调查和盘点等方法,对稽查对象与税收有关的经营情况、营销策略、财务管理、库存等进行检查、核实方法的总称。根据稽查对象和稽查目的的不同,调查方法可分为观察法、查询法、外调法和盘存法。 1.观察法 观察法是指稽查人员通过深入检查现场,如车间、仓库(包括外部仓库)、营业场所以及基建工地等,对被查事项或需要核实的事项进行实地视察和了解,考察企业产、供、销、运各环节的内部管理状况,控制程序和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从中发现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获取相关证据的一种方法。 2.查询法 查询法是指对审查过程中发现的疑点和问题,通过调查、询问的方式,查实某些问题,取得必要的资料,以帮助进一步检查的一种调查方法。根据查询方式的不同,查询法可以分为面询法、函询法。 3.外调法 外调法是指对有疑点的凭证、账项记录或者其他经济业务,通过派出稽查人员到稽查对象以外、与该项业务相联系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实地调查,或者委托对方税务机关协查,以查实问题的一种检查方法。外调法主要用于外部证据的核实、取证,包括函调和派人外调。 根据检查需要和外调目的,确定外调的重点和内容,适当调配外调人员,保证外调工作顺利开展。对外调过程中获取的信息资料,要进行分类和分析,去伪存真,证据材料要注意印章齐全、内容具体。委托对方税务机关调查的,获取的证据应附对方税务机关的证明和有关说明材料。 4.盘存法 盘存法是指通过对货币资产、实物资产进行盘点和清查,确定其形态、数量、价值、权属等内容与账簿记录是否相符的一种检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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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是国税局的,那就是主要检查增值税的计交情况和企业所得税:(1)增值税的话,你应该准备好如下资料:A、本年度的销售收入;B、销项税额分月总计;C、进项税额分月总计;D、进项税额转出数的分月总计;

税务机关有权检查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

法律主观:税务机关有权进行下列税务检查:(一)检查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检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二)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检查纳税人应纳税

税务局怎样查银行账户

税务局查询银行账户的渠道1.您可以直接在您的公司查询。经县级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有权随时查询企业银行账户2.审核通过后可以直接去银行3.您可以到企业与银行查询交易《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经县以上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