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已经是三证合一了,所以在我们领取了营业执照之后的30天内就要开始办理报税以及税务的一些登记了,这其中就包括国税与地税两个地方。一般来说,公司刚刚成立的时候都不会有太多的业务,而且规模都比较小。在这里我们需要记住的是,即使我们的公司没有发生任何的业务往来同样也需要报税。当我们去了国税与地税局进行申请自动扣税款之后,我们还需要在网上申请报税,我们在地税填表的时候会有专门人员给一个注册的编码,然后我们在网上进行操作报税就可以了。
携带营业执照,公章,到税务办理税种认证,也可以网上登记。携带银行代扣代缴协议,办税人员需要带着身份证,进行实名认证,第一次申报的时候可以到大厅申报,也可以在税务局网站上进行申报。
新公司税务登记流程是怎样的新企业办理税务登记流程,欢迎关注,点赞,业务办理请私信,一、事项名称 企业开办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临沂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开办 三、涉及审批事项 企业(公司)设立登记、印章刻制备案、涉税办理(发票申领,含税控设备初始发行)、企业社会保险登记、医疗保险单位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预约银行开户 四、实施机构 市县(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公司)设立登记〕;市县公安局(印章刻制备案)、税务局(涉税办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企业社会保险登记)、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险单位登记)、住房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银行(预约银行开户) 五、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为市级层级事项,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为县级层级事项 六、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年12月通过,2018年10月修订) 2.《公司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6月国务院第156号,2016年2月修订) 3.《税务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 4.《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年修订) 6.《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 7.《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02年国务院令第350号、2019年国务院令第710号修订) 8.《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不断提升企业开办服务水平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1〕24号)《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的通知》(国市监注〔2020〕129号)《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持续深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国市监注〔2019〕79号)、山东省《再造企业开办流程实现“全程网办”实施方案》、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聚焦企业和群众关切深化“一窗受理 一次办好”改革的措施》(鲁政办字〔2019〕83号) 七、办理条件 在全市范围内新成立的有限公司、股份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及上述企业分支机构,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企业申请企业登记、印章刻制、涉税办理、社保医保登记、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银行开户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八、申请材料 通用材料 (“一窗通”系统可自动生成)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3.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件或自然人身份证件 4.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5.住所使用证明(住所申报承诺书) 全程电子化登记无需提交任何纸质材料 个性材料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6.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
自己身份证办的营业执照怎么申报税自己怎么申报营业执照办理之后,相关信息会传送到税务部门,行申报纳税。
相当于已经办理了税务登记,可以在第一次申报期去税局进行涉税信息补录、涉税事项办理即可,同时申报纳税。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完成。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向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书面报告的法律行为,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依据,是税务机关税收管理信息的主要来源和税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
扣缴义务人的纳税申报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主要内容包括:税种、税目、应纳税项目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项目、适用税率或者单位税额、计税依据、扣除项目及标准、应纳税额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额、税款所属期限等。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发生法定纳税义务后,按照税法或税务机关相关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内容,在申报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及应缴税款的法律行为。
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并根据不同的情况相应报送下列有关证件、资料:
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
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
税控装置的电子报税资料;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
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