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建筑 劳务分包 需要资质。根据《 建筑法 》的规定,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 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在最新的施工劳务资质承包范围中,获得资质的企业可以承包各类的建筑劳务作业,不再受到限制。 《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 承包合同 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法律客观:《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建筑劳务分包资质标准是怎样的建筑劳务分包资质标准要求。
1净资产200万元以上。
2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企业主要人员:1.企业注册资本金30万元以上;2.企业具有相关专业技术员或本专业高级工以上的技术负责人;3.企业中级、高级工不少于50%,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4.企业近3年工程质量合格;5.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
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建筑劳务公司资质办理需要什么条件建筑劳务公司资质办理需要以下条件:
企业净资产在200万以上。
技术负责人的工程业绩。
拥有办公经营场所。
技术负责人要求工程序列中级职称或高级工。
企业中级工人数不少于50人。
施工现场管理5人,施工员、安全员、劳务员等配置齐全。
劳务工程的承包需要企业具有相应的施工劳务资质,而在满足了资质申请条件后,企业还需要到主管部门进行申请,通过审核后方能拿到资质证书。
劳务分包资质标准如下:
一级资质标准:
企业注册资本金30万元以上。
企业具有相关专业技术员或本专业高级工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企业具有初级以上木工不少于20人,其中,中级、高级工不少于5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企业近3年最高年完成劳务分包合同额100万元以上。
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二级资质标准:
企业注册资本金10万元以上。
企业具有本专业高级工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企业具有初级以上木工不少于10人,其中,中级、高级工不少于5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企业近3年承担过2项以上木工作业分包,工程质量合格。
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劳务派遣许可证所需要的材料: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可在市区人社局网站下载)(提交原件,一式两份);
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提交复印件);
公司章程(最新)(提交复印件);
验资报告以及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附会计师事务所资质证明)(提供原件与复印件);(已开展业务的应提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自有办公场所应提交房产证明;有偿使用的办公场所应提交经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拥有者房产证明,租期不少于1年,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且与注册地址一致的固定经营场所),(提交复印件);
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备,信息管理系统清单(提交原件盖章);
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提交复印件)及与身份证符合的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以上政府或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材料(相当于无不良记录的身份证明);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文本(提交复印件);
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提交复印件);
派遣用工情况统计表,写明用工单位、派遣人数、派遣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盖公章;
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盖单位公章)(提供原件)。
劳务派遣公司的特点如下:
劳务公司对获得的劳动力具有拥有权;
所拥有的劳动力保持相对的稳定性;
对拥有的劳动力资产承担必要的法律义务。
劳务派遣公司在派出劳务派遣劳动者后并不参与劳动过程;
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务用工关系;
在劳务派遣公司,实际用工单位直接给劳务派遣劳动者分配工作任务;
劳务派遣的业务领域由于各种原因需要企业直接对工作人员进行工作安排和工作过程中的指挥监督,而不能或不便有第三方代为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