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保障金按下列公式计算:
(一)按比例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
(二)应缴金额=(按比例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其计提的时候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残保金
贷:应付职工薪酬—残保金。
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时候,其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等。
残疾人保障金怎么计算【法律分析】:凡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按其差额人数全额征收保障金;差额不足一人的,按差额比例计算缴纳。用人单位安排一名盲人按2人计算。应缴纳的保障金=(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5%-已安排残疾职工人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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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保金怎么计算?残保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是国家保障残疾人合法劳动权益的一项重要规定,目的是确保残疾人与健全人平等享有合法的劳动权利。
那么残保金是按多少比率进行缴纳?残保金的计算方法1、按比例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
应缴金额=(按比例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实际应缴金额=应缴金额-减免金额。
残保金的定义残保金就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未按照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私营非企业单位为保护残疾人权益而缴纳的基金。
残保金的申报方式1、网上申报用人单位登录“地方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办理申报年审。
点击“政务公开”→点击“省残联”→点击“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电子政务系统”→“在线申办”。
申报缴费由用人单位登录“地方电子税务局”进行办理。
上门申报用人单位应当向所在镇(街)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报告上一年度本单位聘用的残疾人人数。
申报缴费由用人单位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
申报信息及报送资料用人单位需填写或现场提交《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申请表》、残疾人身份证、残疾人证、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为残疾人支付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的有效证明。
申请单位需在网上填写或提交《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缴纳申请表》并缴纳保障基金。
残保金的征收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含中央、境外驻莞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