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随着国家政策越来越好,网络也越来越发达,现在大多数个体工商户都会选择在网上填写个人所得税申报表。但是,其中还是有一部分人不知道该怎么填写。那么,个人所得税网上申报表该如何填写呢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个人所得税网上申报表怎么填
(一)网上申报流程
使用账号与密码登录电子申报系统,进入电子申报系统。
申报画面中右边有个“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点击“申报”进入个人所得税申报界面
添加明细,添加明细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将表格的数据直接导入,如果人数比较多的情况下可以使用这种。另一种是一个个添加,人数较少且变动大的时候可以用这种。
所有资料填好如图所示,然后点击“检验及计税”按钮,检查一下金额是否正确,没问题的话,点击“申报预览”按钮。
点击“缴税”按钮,进行缴税,个人所得税申报完成。
补充:步骤四的人员资料可以在"个人信息登记“中统一登记,以后直接挑选资料就可以了。
填表说明
纳税人姓名:纳税义务人如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其姓名应当用中文和英文两种文字填写。
身份证照类型:填写纳税人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护照等)名称。
国家与地区:按国家与地区编码表填写,详见国家与地区编码表(附件3)
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怎么填表头项目。
第一,“税款所属期”:填写扣缴义务人代扣税款当月的第一日至最后一日。如:2019年3月20日发放工资时代扣的税款,税款所属期填写“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第二,扣缴义务人名称”:填写扣缴义务人的法定名称全称。
第三,“扣缴义务人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扣缴义务人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表内各栏。
第2列“姓名”:填写纳税人姓名;第3列“身份证件类型”:填写纳税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名称。中国公民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填写居民身份证;没有居民身份证的,填写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或护照等;第4列“身份证件号码”:填写纳税人有效身份证件上载明的证件号码;第5列“纳税人识别号”: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上载明的“公民身份号码”;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第6列“是否为非居民个人”:纳税人为非居民个人的填“是”,为居民个人的填“否”。不填默认为“否”;第7列“所得项目”:填写纳税人取得的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的应税所得项目名称。同一纳税人取得多项或多次所得的,应分行填写。
个人所得税怎么填写申报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应由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所得税源明细表、个人所得发票;办税服务厅核对资料,纳税人填写收优惠栏目;通过财税库银电子缴税系统或银行卡缴纳税款,办税服务厅开具完税凭证。
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应当按以下标准来填写:1、缴税月份:填写取得所得的所属月份。
纳税人编码:填写办理税务登记时,由主管税务机关所确定的税务编码或纳税人身份证号码。
填表日期:填写办理纳税申报表的实际日期。
所得项目:同一所得项目取得时间不相同的,仍填入一行,并分别注明。
减除费用数额:应减除的费用额填入本栏。
不减除费用的,不填等。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网上个人所得税申报流程1.基础信息录入(已有密码和基础信息的除外)2.表格下载(下载到桌面上?以后可长期使用)3.表格填写4.表格上传二、窗口个人所得税申报流程1.个人携带身份证到税务机关2.领取纸质申报表;3.填写申报信息;4.税务机关审核纳税人身份;5.表格上交,完成。
举例:北京市个人所得税网上申报流程一、新办企业以及以前从未在网上报过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企业第一步:在地税局网站登记你单位个人所得税的基础信息1、登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网页:http://gs.tax861.gov.cn,点击:“代扣代缴单位使用”中的“单位基础信息申报”2、进入下一界面进行逐项填写:税务登记证号码18位、单位名称填全称、联系人是财务人员、手机、单位电话必须填主管税务机关选择:开发区分局、纳税服务所。
填完后点击:“确定”后获取账号和密码此密码必须牢记,今后申报时用第二步:在地税局网站上下载明细申报表1、点击:http://gs.tax861.gov.cn/001.htm,下载“明细申报表”文件2、进入下一界面点击下载明细申报表3、指定路径为**的桌面下载成以下文件4、解压缩后生成此文件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六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