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企业吸收合并的程序: 1、制定合并方案,召开股东大会,经过参加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代表表决通过; 2、与被合并企业签订企业并购协议,并双方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4、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合并后注销流程是什么公司合并后注销需按流程处理:1、公司依法向工商登记部门申请注销登记;2、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合并各方签订的合并协议,公司作出的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等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
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吸收合并步骤及主要涉税事项主要步骤 1、合并各方公司的股东会须分别作出同意合并的决议。
合并各方分别就公司目前经营状况,编制会计报表。
各方签署合并协议,合并各方就合并后公司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合并后,协议各方债权债务的继承方案,人员处理等事项拟定协议并签署。
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
自作出决议之日起30日内,在报纸上登个公告,登报。
各公司财务合并等会计处理。
合并报表后,对合并后的公司进行实收资本的验资。
向登记机关申请工商登记,子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集团公司申请变更登记。
主要涉税事项 1、增值税 (1)货物转让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规定:“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2)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 财税(2016)36号文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二)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
2、企业所得税 由于属于企业重组业务,因此企业可以考虑适用财税(2009)59号的“特殊性税务处理”或财税(2014)109号的“资产划转”处理。
无论选择哪种处理模式,在合并时都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被合并公司是否需要经过审计 如果是国资之间的吸收合并,一般需要对被合并子公司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另外,如果合并的公司将来计划上市,则一般也要对被合并子公司进行审计。
除此之外,看公司各股东的具体判断,以确定是否进行合并基准日的专项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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