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变更登记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1)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委派代表签署的变更 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或者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的变更决定书。
(3)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委派代表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4)合伙企业变更经营场所的,应当在迁入新经营场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具体要求参见设立登记提交文件第6项),合伙企业变更经营场所跨企业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经营场所前向迁入地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5)法人、其他组织委派的执行合伙事务的代表发生变化的,提交其继任代表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继任委派书。
(6)合伙企业变更企业类型的,应当办理 企业名称变更 ; 普通合伙企业 变更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提交由国家有关部门或授权机构颁发的各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
(7)合伙企业修改合伙协议的,应当提交由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的新修改的合伙协议或者依据设立登记时合伙协议的约定作出的修改合伙协议的决议。
(8)新合伙人入伙的,提交新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入伙协议以及全体合伙人对新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9)合伙人增加或减少对 合伙企业出资 的,提交全体合伙人对该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申请变更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变更合伙企业名称,办理了名称预先预核的,还应提交合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合伙 企业营业执照 》复印件。
(1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应该怎么办理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应当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申请人应当提交相应材料,企业登记机关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准予变更。
变更事项涉及营业执照载明事项的,应当换发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二条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第十三条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有限合伙企业变更合伙人时如何进行税务方面的办理进入退出年度发生变化的合作伙伴关系,应根据实时变化,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到主管税务机关一个新的合作协议。
需提交以下材料:1,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署的“合伙企业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指定的代表或委托代理委托的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填写在申请表格)3,经办人识别一个副本(验原件),企业登记代理机构,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业务许可证(副本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全体合伙人签署的书面决定改变,或在合作伙伴签署了合作协议,决定变更书(原件); 5,所有的人签名并盖章的合作伙伴新的伙伴关系协议或变化的基础上设立登记在合伙协议中决定书(原件); 6,新的合作伙伴资。
如果合伙是自然人,自然人也需要提交计生证明; 7,属于前合伙人转让其份额的财产,须提交转让协议(正本一份转让协议应当经过公证或见证);合作伙伴之间的份额转让物业,应提交通知其他合伙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9,新的合作伙伴之间的所有合作伙伴或实际支付的认购确认书(原件1份); 10。
“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原件1份)及所有副本(原件); 11,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定,国务院决定需要前置审批的批准文件向相关部门提交(原件核对)。
管理合伙人的合伙企业变更,应提交什么材料?需提交以下材料:1,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署的“合伙企业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指定的代表或委托代理委托的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填写在申请表格)3,经办人识别一个副本(验原件),企业登记代理机构,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业务许可证(副本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全体合伙人签署的书面决定改变,或在合作伙伴签署了合作协议,决定变更书(原件); 5,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委派的代表执行合伙事务的变化需要自然人(一式一份)和继任委托书(原件1份); 6,“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所有副本(原件); 7,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定,提交其继任代表的身份国务院决定需要前置审批的批准文件向相关部门提交(原件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