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公司所需资料:
符合条件的,还可以走简易注销流程,只要公示满20天
所需资料:
营业执照执照正副本原
公章,私章, 财务章,发票章
法人u盾/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有:进出口权,食品经营许可证等也需要给到
在深圳,注销公司的详细流程如下:
第一步:注销国地税:
如果自己的公司不运营了,需要去税局进行注销国地税,如果有税务逾期方面的,需要先补税,把所有税务问题解决才能进行下一步的注销税务;
第二步:登报及清算备案:
按照相关的规定,公司登报注销至少要公示45天,虽然这个时间有点长,但是为了给一些“潜在债主”反映时间,所以时间会久点,毕竟人家需要核实和发现。做清算组备案时需要用法人股东的U盾,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下一步的登报。
第三步:银行注销:
人行颁发的开户核准通知书,开户合同,印签卡片,开户申请书,经办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原件,剩余的支票等所有银行的资料,携带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到开户行办理销户手续。
第四步:工商注销:
当自己的公司注销公式登报45天没有人提出异议,那么自己就可以去当地的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注销了。根据工商局网站的注销操作提示进行操作,然后把填写好的表单以及以下材料带去工商局就能注销营业执照了。
第五步:注销公司所有的章:
以上所有步骤完成后,最后一步是进行销章,拿到销章回执后注销流程方可结束。
天津营业执照注销流程(一)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信息填报”,选择联络员备案登入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入,电子营业执照默认密码为。
(二)进入网址后点击“注销公告填报”,选择“普通注销填报”。
如下图所示:(三)填写内容,注意,记得勾选清算组负责人,填写后,点击“提交”。
返回页面会显示公示结束时间。
:(四)公示结束后,带以下材料到工商注销窗口办理,材料如下: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2.股东决定书或股东会决议原件,若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则需提供“股东决定书”,若为两人或两人以上有限责任公司,则需提供“股东会决议”;3.经确认的清算报告及股东会确认书;4.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5.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6.电子营业执照。
注意事项:a .以上材料的时间均不要写,到窗口询问后填写,以免时间填写错误。
由于股东签名审核较严格,可能需要提供股东手持身份证签字的视频,以证明该签字为股东本人所签。
以上提供的文档文字需简洁。
符合容缺即时办理条件的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时,若资料不齐,可在作出承诺后,税务部门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纳税人应按承诺的时限补齐资料并办结相关事项,若未履行承诺的,税务部门将该失信行为记入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的个人信用记录。
具体容缺条件是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和B级的纳税人;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M级纳税人;省级人民政府引进人才或经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等机构认定的行业领军人才等创办的企业;未纳入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未达到增值税纳税起征点的纳税人。
不符合承诺制容缺即时办理条件的(或虽符合承诺制容缺即时办理条件但纳税人不愿意承诺的),税务部门向纳税人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未结事项),纳税人应当先行办理完毕各项未结事项后,方可申请办理税务注销。
申请注销企业登记。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清算组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其他材料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申请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企业应当自办理企业注销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提交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申请和其他有关注销文件,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在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前,应当清缴社会保险费欠费。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天津营业执照注销流程法律主观:一般 注销营业执照 的具体步骤: (一)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 税务登记证 ,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二)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三)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 (四)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它会收回营业执照。(注意工商注销前要先在媒体上公示三次注销公告,报样要给工商局的)。 二、 有限责任公司 办理注销营业执照,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 (一)备案登记 自注销(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股份有限公司 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应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领取《公司备案通知书》; 清算组成员备案应提交的材料: 1、 法定代表人 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表》(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 委托代理人 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决定)(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提交股东关于成立清算组的书面文件(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4、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二)清算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 通知债权人 ,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注销税务登记及其他清算工作(略) (三)注销登记 公司清算组 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 公司注销登记 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 4、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决定),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法律客观:《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破产申请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