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单位申请。缴费单位向所在地地税代收机关提出退费书面申请(填写退费申请表),并附缴费凭证原件(核对)和缴费凭证复印件一份(存档)。
代收机关受理审核。代收机关对申请单位的缴费金额是否属实进行审核,符合申请退费条件的签具意见“情况属实”,报县(区)局审核。
县(区)局复核。县(区)局规费部门对缴费入库金额与申请退费金额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签具意见“情况属实”。
代收机关回复。代收机关将加具意见后的“退费申请表”交回申请单位。并提醒申请单位到当地总工会办理退费。
办理退费(总工会部门)
申请单位持地税部门加具意见后的“退费申请表”向所在地总工会办理退费,经地方总工会审核符合退费条件的,由地方总工会办理退费。并提供以下资料:
企业“退费申请表”,及缴费凭证复印件一份;
企业退费月工资清单的会计原始凭证;
企业社保缴费清单;
企业申报个人所得税清单;
企业劳动用工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