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附表一中的“未开具发票”栏填负数表示什么含
“未开具发票”栏是已经销售成立的未开具发票部分 最小值为0,不能是负数。
“未开具发票”是指对外销售不用开发票部分填写的。如果前月申报时有未开发票销售额,这部分后又开了发票,那么本月在这栏填写负数冲回。没有未开发票销售的,该栏就不用填写了。
未开发票不能填负数的,如果这个月有开具负数发票的,在申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不用单独填的,一般是和正数发票汇总在一起申报的。
《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明确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开票收入纳税申报如果上月会计将 增值税 申报表中的未开票收入,做了销售凭证,建议先用红字凭证冲出上月未开票收入,再做蓝字凭证,确认对未开票收入实际金额的调整; 2.申报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一,未开票收入栏: 填负数,并写申报说明,最好与税局专管员打好招呼,能有专管员签字最妥当。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冲减未开票收入申报说明怎么写发生未开票纳税义务期间,申报增值税仍然在“未开票收入”栏填列正数销售额即可,但需要保留有关的证据,如合同、收款记录等,以备日后查证。
如果对未开票收入在日后开具发票,则对开具发票期间, 申报增值税在“未开票收入”填列负数冲减,系统会启动异常比对处理程序,需要到大厅接受审核,并提交前期取得未开票收入的记账凭证、当期开具的发票等作为证明,申请正常申报和解锁税控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