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板工程验收流程图
模板工程施工验收依据如下
(1)模板工程施工质量的基本规定:
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应对模板工程进行验收。模板安装和浇筑混凝土时,应对模板及其支架进行观察和维护。发生异常情况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处理。
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2)模板安装主控项目:
安装现浇结构的上层模板及其支架时,下层楼板应具有承受上层荷载的承 载能力,或加设支架;上、下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并铺设垫板。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对照模板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方案观察。
在涂刷模板隔离剂时,不得玷污钢筋和混凝土接槎处。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
(3)模板安装一般项目:
模板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
⑴模板的接缝处不应漏浆;在浇筑混凝土前,木模板应浇水湿润,但模板内不应有积水;
⑵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但不得采用影响结构性能或妨碍装饰工程施工的隔离剂;
⑶浇筑混凝土前,模板内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⑷对清水混凝土工程及装饰混凝土工程,应使用能达到设计效果的模板。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
用作模板的地坪、胎模等应平整光洁,不得产生影响构件质量的下沉、裂缝、起砂或起鼓。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
对跨度不小于4m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其模板应按设计要求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跨度的1/1000~3/1000。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不少于3面。
检查方法: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预留孔和预留洞均不得遗漏,且应安装牢固,其偏差应符合下表1规定。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
检查方法:钢尺检查。
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的允许偏差 表1
*注:检查中心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最大值。
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偏差应符合下表2规定。
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及检查方法 表2
*注:检查轴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最大值。
预制构件模板安装的偏差应符合下表3规定。
检查数量:首次使用及大修后的模板应全数检查;使用中的模板应定期检查,并根据使用情况不定期抽查。
预制构件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表3
注:L为构件长度(mm)
(4)模板拆除主控项目:
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混凝土强度应符合下表4规定。
底模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要求 表4
对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侧模宜在预应力张拉前拆除;底模支架的拆除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当无具体要求时,不应在结构构件建立预应力前拆除。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后浇带模板的拆除和支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5)模板拆除一般项目:
侧模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受损。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模板拆除时,不应对楼层形成冲击载荷。拆除的模板和支架宜分散堆放并及时清运。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模板验收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使用的材料,必须满足施工要求。
拉接的螺杆,必须牢固、可靠。
有高低模板,挂板必须进行加固。
模板平直度、垂直度、截面尺寸控制在允许范围内。
不得有炸模因素的存在。
不同混凝土标号的交接处,及梁、板中有高低跨处;必须用铁丝网分割开。
跨度大于4m梁、板必须起拱,中间必须的标高往上丈量10~15mm,不得出现两边上拱,中间下沉。
注意相邻部位的标高,避免同一梁、板底高低不一。
预留洞尺寸必须方正,有效的控制方法,严禁出现歪斜洞口。
模板在同一轴线上,同规格柱、墙必须拉线校正,砼混凝土在浇捣完毕后,外墙必须拉线校正。
模板的接缝必须严密,模板脱模油涂刷均匀。
柱模板中的预留梁、板及洞口尺寸,必须正确,严禁墙、柱模板伸入梁、板内。
施工完,支模时的锯沫、木块,脱膜油等应清理干净,拆模后的杂物应及时清理,堆放到指定位置。
支模架必须稳定牢固,墙体对拉螺杆分布均匀,加固方法得当。
剪力墙、柱下口处50~100mm处,预留洞口周边必须焊固定钢筋,防止模板位移,模板内有撑筋,控制模板截面尺寸。
墙体阴阳角均采用阴、阳角模,钢筋加固,在洞口阴阳角处的水平管固定必须有两个以上固定扣件固定,减少单个扣件单点固定而造成混凝土浇筑中截面尺寸变形。
板后浇带、楼梯施工缝必须留设的位置符合施工有关规定要求。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施工要求
立杆垫板或底座底面标高宜高于自然地坪 50mm~100mm。符合下列规定:
(1)底座、垫板均应准确地放在定位线上;
(2)垫板应采用长度不少于 2跨、厚度不小于 50mm、宽度不小 200 ㎜的木垫板。
双排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如果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无法设置连墙件时,应采取撑拉固定等措施与建筑结构拉结。
立杆搭设时,应每隔 6跨设置一根抛撑,直至连墙件安装稳定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
脚手架纵向水平杆在封闭型脚手架的同一步中,纵向水平杆应四周交圈设置,并应用直角扣件与内外角部立杆固定。
脚手架横向水平杆靠墙一端至墙装饰面的距离不应大于 100mm;
脚手架连墙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连墙件的安装应随脚手架搭设同步进行,不得滞后安装;
双排脚手架施工操作层高出相邻连墙件以上二步时,应采取确保脚手架稳定的临时拉结措施,直到上一层连墙件安装完毕后再根据情况拆除。
扣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主节点处固定横向水平杆、纵向水平杆、剪刀撑、横向斜撑等用的 角扣件、旋转扣件的中心点的相互距离不应大于 150mm;
2)对接扣件开口应朝上或朝内;
3)各杆件端头伸出扣件盖板边缘的长度不应小于 100mm。
作业层、斜道的栏杆和挡脚板的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图 7.3.12)
1)栏杆和挡脚板均应搭设在外立杆的内侧;
2)上栏杆上皮高度应为 1.2m;
3)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 180mm;
4)中栏杆应居中设置。
脚手板的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脚手板应铺满、铺稳,离墙面的距离不应大于 150mm;
2)采用对接或搭接时均应符合的规定;脚手板探头应用直径 3.2mm 的镀锌钢丝固定在支承杆件上;
3)在拐角、斜道平台口处的脚手板,应用镀锌钢丝固定在横向水平杆上,防止滑动。
卸料时各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检查验收
1.脚手架及其地基基础应在下列阶段进行检查与验收:
(1)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
(2)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
(3)每搭设完 6m~8m 高度后;
(4)达到设计高度后;
(5)遇有六级强风及以上风或大雨后,冻结地区解冻后;
(6)停用超过一个月。
脚手架使用中,应定期检查下列要求内容:
(1)杆件的设置和连接,连墙件、支撑、门洞桁架等的构造应符合本规范和 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
(2)地基应无积水,底座应无松动,立杆应无悬空;
(3)扣件螺栓应无松动;
(4)应无超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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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主体验收程序是什么?主体分部验收前,墙面上的施工孔洞须按规定镶堵密实,并作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未经验收不得进行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对确需分阶段进行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时,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在质监交底上向质监人员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质监站同意。
混凝土结构工程模板应拆除并对其表面清理干净,混凝土结构存在缺陷处应整改完成。
楼层标高控制线应清楚弹出墨线,并做醒目标志。
工程技术资料存在的问题均已悉数整改完成。
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规定的主体分部工程施工的内容已完成,检验、检测报告应符合现行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安装工程中各类管道预埋结束,位置尺寸准确,相应测试工作已完成,其结果符合规定要求。
主体分部工程验收前,可完成样板间或样板单元的室内粉刷。
主体分部工程施工中,质监站发出整改(停工)通知书要求整改的质量问题都已整改完成,完成报告书已送质监站归档。
浅谈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流程/程序/必备条件/备案?项目组在完成竣工备案之后,对工程竣工验收流程和内容进行了总结,浓缩的精华如下文所示,分享给工程朋友们参考借鉴!
竣工验收流程“十步走”
01施工单位自检评定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对工程进行质量检查,确认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后,填写《工程验收报告》,并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
02监理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监理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全面审查施工单位的验收资料,整理监理资料,对工程进行质量评估,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及监理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设计单位提出《质量检查报告》
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出书面《质量检查报告》,该报告应经项目负责人及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04建设(监理)单位组织初
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初步检查验收。各方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施工单位整改完成后填写整改报告,监理单位及监督小组核实整改情况。初验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
05建设单位组成验收组、确定验收方案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成立验收组,验收组成员应有相应资格,工程规模较大或是较复杂的应编制验收方案。
06施工单位提交工程技术资料
施工单位提前七天将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交质监部门检查。
07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主持竣工验收会议,组织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如有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监督部门监督人员到工地现场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
08施工单位按验收意见进行整改
施工单位按照验收各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及《责令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写出《整改报告》,经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后送质监站,对重要的整改内容,监督人员参加复查。
09工程验收合
对不合格工程,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其它验收规范的要求整改完后,重新验收,直至合格。
10验收备案
验收合格后五日内,监督机构将监督报告送县住建委。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报县住建委备案。
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
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前,通知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实体进行到位质量监督检查)。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监督机构。
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行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提供的工程档案资料;
查验工程实体质量;
对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总体评价,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验收人员签字。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监督机构进行协调,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必备条件
已完成设计和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
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均验收合格,符合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设计文件规定及合同要求;
工程资料符合要求;
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单位工程观感质量符合要求。
各专项验收及有关专业系统验收全部通过。
由建设单位负责向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授权检测机构申请各项专业、系统验收:
1)消防验收合格文件
2)规划验收认可文件
3)环保验收认可文件
4)电梯验收合格文件
4)智能建筑的有关验收合格文件
5)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
6)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且经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检查符合规定后15个工作日内到备案机关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单位办理竣工工程备案手续应提供下列文件:
1)竣工验收备案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施工许可证;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5)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
6)监理单位提交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设计单位提交的质量检查报告;
8)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9)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10)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11)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汇总表。
12)商品住宅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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