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结转出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2、同时,要确认当月应交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在缴纳增值税的时候: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增值税是指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来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从计税原理上来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者商品的加值所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期末,企业有应缴但是未缴的增值税的时候,应当将“应交增值税”的明细科目,转入到“未交增值税”的明细科目。
缴纳增值税的账务处理缴纳增值税的账务处理方法如下:1、计提增值税会计分录: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2、下月交纳时: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3、如果上月已缴税金,上月交纳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银行存款。
月末结转: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增值税月末如何结转:1、结转进项税额: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结转销项税额: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3、结转应缴纳增值税(即进、销差额):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4、实际交纳时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
综上所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
“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从“应交增值税”或“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当月应交未交、多交或预缴的增值税额,以及当月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增值税的账务处理是怎样的?增值税会计科目的设置:
“进项税额”专栏
记录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已交税金”专栏
记录企业已交纳的增值税额。企业已交纳的增值税用蓝字登记;退回多交的增值税用红字登记。
“销项税额”专栏
记录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收取的增值税额。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销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销售货物应冲销销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出口退税”专栏
记录企业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退税而收到退回的税款。出口货物退回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而补交已退的税款,用红字登记。
“进项税额转出”专栏
考虑到有些企业在购进货物时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进项税额已经记录到“进项税额”专栏,但具体使用时又用于非应税项目,或者发生正常损失,或者其他原因,按照税收条例规定,这些进项税额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而必须由有关的承担者承担,相应转入有关的科目。因此,设置了“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企业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照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账务处理:
根据出纳转过来的各种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编制记账凭证
根据记账凭证登记各种明细分类账
月末作计提、摊销、结转相关成本、费用,对所有记账凭证进行汇总,编制记账凭证汇总表,根据记账凭证汇总表登记总帐
对账.做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编制会计报表,做到数字准确、内容完整,并进行分析说明
将记账凭证装订成册,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