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白酒应该缴纳的流转税有 增值税 和 消费税 : 1、 增值税税率 为16%。 2、白酒消费税(包括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采取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相结合,即从价定率的比例税率为20%,从量定额的定额税率为每500克0.5元.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帐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帐凭证及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返利账务处理及税法规定返利账务处理包括单项返利账务处理和交叉返利账务处理,涉及到销售成本、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多方面,需要根据税法规定进行处理,并注意纳税义务申报。
返利账务处理是指企业在向供应商采购货物、服务时,对采购量、销售量、销售额等条件达到一定目标后,由供应商向企业返还一定比例的款项。
返利账务处理包括单项返利账务处理和交叉返利账务处理。
单项返利账务处理是指从一家供应商处获得返利的账务处理;交叉返利账务处理是指从多家供应商处获得返利并进行整合的账务处理。
返利账务处理涉及销售成本、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多方面。
具体来说,企业需要确定返利的依据,计算返利的金额,并将返利纳入企业的财务报表中。
同时,根据税法规定,企业还需要按时申报纳税义务,避免不当行为造成税务风险。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进行返利账务处理时,要根据税法规定进行处理,并注意纳税义务申报。
具体要求包括:核实返利的来源、根据实际情况处理相关账务、遵守相关税法规定等。
返利账务处理中,如何正确处理涉及到的税务问题?返利账务处理中,正确处理涉及到的税务问题需要企业了解税法规定,遵守相关税务法规,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申报纳税义务。
具体来说,企业需要判断返利是否超过成本、是否符合抵扣条件等,并将返利金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同时,企业还应当按时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义务,并避免不当行为造成税务风险。
返利账务处理需要根据税法规定进行处理,并注意纳税义务申报。
企业在进行返利账务处理时,应该按照税法规定处理相关账务,遵守相关税务法规,并及时申报纳税义务,避免造成税务风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
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销售返利涉税问题应如何解决例如商业企业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人,生产企业乙公司是其常年货物供应商。
20X3年7月甲公司共向乙公司购货11.7万元,甲公司按货物销售额的10%与乙公司结算返利,甲公司收到1.17万元的现金返利。
甲公司向乙公司开具名称为“促销费”的普通发票1.17万元,乙公司将此发票作为扣税凭证计入“销售费用——促销费”。
销售反利不能计提销售费用的,只有拿到红票才能冲收入是正确的;如果之前已做收入,为及时收到货款而给予对方折扣的,则计入财务费用。
商业折扣是折扣后列收入,折后计税。
现金折扣计入财务费用,全款列收入,全款计税。
销售折让是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属于你说的价格补偿。
发生在收入确认之后的销售折让应直接冲减发生当期的销售收入。
一般会计处理是借: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当按照有关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税收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36号):一、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部分收入,按照以下原则征收增值税或营业税:(一)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不属于平销返利,不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应按营业税的适用税目税率征收营业税。
(二)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
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应冲减进项税金的计算公式调整为: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税务风险企业亏大了!甲公司错开发票缴错了税,本应该冲减增值税进项税额却错缴了营业税!乙公司作为“销售费用——促销费”的扣税凭证属于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企业所得税税前不得扣除,需要纳税调整。
若是乙公司按照税法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不但在企业所得税上可以冲减收入,而且在增值税上可以冲减销项税额!具体实操处理注意事项先要搞清楚业务实质,到底是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还是营业税应税项目,再根据税法规定看到底应该谁给谁开具发票,开具什么样的发票。
只有根据税法规定开具和取得发票进行税务处理才是最没有税务风险的!(1)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征收营业税。
商业企业不必开具任何发票,由生产企业按照销售折让开具专用发票,一种是在销售时发生的返还费用,将销售额和返还费用(折让额)开在同一张发票上;一种是在开具发票后发生的返还费用,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上述案例,应由乙公司向甲公司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乙企业可以冲减收入1万元和销项税额0.17万元。
商业企业甲公司会计处理: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11700贷:主营业务成本1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700若收到返利时,商品尚未售出,则冲减库存商品,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11700贷:库存商品1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700生产企业乙公司会计处理: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11700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2)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不属于平销返利,不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应按营业税的适用税目税率征收营业税。
因此由商业企业开具服务业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