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管所办理。
在汽车改装前,机动车所有人要填写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并向所在地车管所递交机动车所有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等一系列证件。
车管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查验并收存机动车挡案,确认机动车,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改装,车辆改装后,机动车所有人还需要再去车管所重新登记相关改动信息,若改装造成车体外观出现变化的,还需要为车辆重新拍照、打印新行驶证。
享受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如何填写备案表本表主要目的
(1)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本年度内享受相关文件规定的资产加速折旧、摊销和一次性扣除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对其相应资产的折旧、摊销金额进行纳税调整,以调减其应纳税所得额。
(2)实施减免税核算。对本年度内享受上述文件规定的资产加速折旧、摊销和一次性扣除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核算其减免税情况。
填报原则
纳税人享受文件规定资产加速折旧、摊销和一次性扣除优惠政策,应按以下原则填报:
按照上述政策,本表仅填报执行加速折旧、摊销和一次性扣除政策的资产
不执行上述政策的资产不在本表填报。
(2)自该资产开始计提折旧、摊销起,在“享受加速政策计算的折旧摊销金额”大于“按照税收一般规定计算的折旧摊销金额”的折旧、摊销期间内,必须填报本表。
“享受加速政策计算的折旧摊销金额”是指纳税人享受文件规定资产加速折旧、摊销优惠政策的资产,采取税收加速折旧、摊销或一次性扣除方式计算的税收折旧、摊销额。
“按照税收一般规定计算的折旧摊销金额”是指该资产按照税收一般规定计算的折旧、摊销金额,即该资产在不享受加速折旧、摊销政策情况下,按照税收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以直线法计算的折旧、摊销金额。对于享受一次性扣除的资产,“按照税收一般规定计算的折旧摊销金额”直接填报按照税收一般规定计算的 1 个月的折旧、摊销金额。
(3)自该资产开始计提折旧、摊销起,在“享受加速政策计算的折旧摊销金额”小于“按照税收一般规定计算的折旧摊销金额”的折旧、摊销期间内,不填报本表。
摊销本年先后出现“税收折旧、摊销大于一般折旧、摊销”和“税收折旧、摊销小于等于一般折旧、摊销”两种情形的,在“税收折旧、摊销小于等于一般折旧、摊销”期间,仍需根据该资产“税收折旧、摊销大于一般折旧、摊销”期内最后一期折旧、摊销的有关情况填报本表,直至本年最后一次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
(4)以前年度开始享受加速政策的,若该资产本年符合第(2)条原则,应继续填报本表。
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一)行次填报
1行“一、加速折旧、摊销(不含一次性扣除)”:根据相关行次计算结果填报。根据《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在第 1.1 行、第 1.2 行……填报税收规定的资产加速折旧、摊销(不含一次性扣除)优惠事项的具体信息。同时发生多个事项的可以增加行次,但每个事项仅能填报一次。一项资产仅可适用一项优惠事项,不得重复填报。
第2行“二、一次性扣除”:根据相关行次计算结果填报。根据《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在第 2.1 行、第 2.2 行……填报税收规定的资产一次性扣除优惠事项的具体信息。发生多项且根据税收规定可以同时享受的优惠事项,可以增加行次,但每个事项仅能填报一次。一项资产仅可适用一项优惠事项,不得重复填报。
(二)列次填报
列次填报时间口径:纳税人享受加速折旧、摊销和一次性扣除优惠政策的资产, 仅填报采取税收加速折旧、摊销计算的税收折旧、摊销额大于按照税法一般规定计算的折旧、摊销金额期间的金额;税收折旧、摊销小于一般折旧、摊销期间的金额,不再填报本表。同时,保留本年税收折旧、摊销大于一般折旧摊销期间最后一期的本年累计金额继续填报,直至本年度最后一期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
第1列“本年享受优惠的资产原值”
填报纳税人按照文件规定享受资产加速折旧、摊销和一次性扣除优惠政策的资产,会计处理计提折旧、摊销的资产原值(或历史成本)的金额。
第2列“账载折旧摊销金额”
填报纳税人按照文件规定享受资产加速折旧、摊销和一次性扣除优惠政策的资产,会计核算的本年资产折旧额、摊销额。
第3列“按照税收一般规定计算的折旧摊销金额”
填报纳税人按照文件规定享受资产加速折旧、摊销优惠政策的资产,按照税收一般规定计算的允许税前扣除的本年资产折旧、摊销额;享受一次性扣除的资产,本列填报该资产按照税法一般规定计算的一个月的折旧、摊销金额。
所有享受上述优惠的资产都须计算填报一般折旧、摊销额,包括税收和会计处理不一致的资产。
提 示
第六十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第六十七条 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第4列“享受加速政策计算的折旧摊销金额”
填报纳税人文件规定享受资产加速折旧、摊销和一次性扣除优惠政策的资产,按照税收规定的加速折旧、摊销方法计算的本年资产折旧、摊销额和按上述文件规定一次性税前扣除的金额。
第5列“纳税调减金额”
纳税人按照文件规定享受资产加速折旧、摊销和一次性扣除优惠政策的资产,在列次填报时间口径规定的期间内,根据会计折旧、摊销金额与税收加速折旧、摊销金额填报:
当会计折旧、摊销金额小于等于税收折旧、摊销金额时,该项资产的“纳税调减金额”=“享受加速政策计算的折旧摊销金额”-“账载折旧摊销金额”。
当会计折旧、摊销金额大于税收折旧、摊销金额时,该项资产“纳税调减金额” 按 0 填报。
6 列“享受加速政策优惠金额”:根据相关列次计算结果填报。本列=第 4-3 列。
表间关系
(一)表内关系
1 行=第 1.1+1.2+…行。
2 行=第 2.1+2.2+…行。
第 3 行=第 1+2 行。
第 6 列=第 4-3 列。
(二)表间关系
行第 5 列=表 A200000 第 6 行。
案例操作
【案例】
该企业符合加计扣除政策也符合一次性扣除政策,其中一次性扣除项目中的“按照税收一般规定计算的折旧/摊销额”当月计提折旧10,000元,具体会计数据,如图所示:
填表说明总结
(1)不享受资产加速折旧、摊销和一次性扣除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无需填报。
(2)加计扣除和一次性扣除政策,要分别填写,分为上下两部分,切记不能弄乱次序。
(3)要想理解整个申报表的用途,必须首先了解,折旧或摊销的财税为什么会有差异,差异的原因是什么,这点很关键。
填写纳税申报表
第1步:填写A201020《资产加速折旧、摊销(扣除)优惠明细表》
【特别关注】 其中一次性扣除项目中的“按照税收一般规定计算的折旧/摊销额”当月计提折旧10,000元,按照要求:对于享受一次性扣除的资产,“按照税收一般规定计算的折旧摊销金额”直接填报按照税收一般规定计算的1个月的折旧、摊销金额。申报数据填写
第2步:附表填写完成,形成主表数据
固定资产清理到税务局怎样备案根据《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第十条:后条以外的资产损失,应以专项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企业无法准确判别是否属于清单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可以采取专项申报的形式申报扣除。
根据《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第九条:下列资产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一)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
(二)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
(三)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
(四)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
(五)企业按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通过各种交易场所、市场等买卖债券、股票、期货、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
根据《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在中国境内跨地区经营的汇总纳税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以下规定申报扣除:
(一)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发生的资产损失,除应按专项申报和清单申报的有关规定,各自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外,各分支机构同时还应上报总机构;
(二)总机构对各分支机构上报的资产损失,除税务机关另有规定外,应以清单申报的形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报;
(三)总机构将跨地区分支机构所属资产捆绑打包转让所发生的资产损失,由总机构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专项申报。
扩展资料:
现金损失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
(一)现金保管人确认的现金盘点表(包括倒推至基准日的记录);
(二)现金保管人对于短缺的说明及相关核准文件;
(三)对责任人由于管理责任造成损失的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的说明;
(四)涉及刑事犯罪的,应有司法机关出具的相关材料;
(五)金融机构出具的假币收缴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