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遗失国税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证号:*国税字**号,声明作废。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七号) 第三十九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并将纳税人的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税务登记证件有效期、发证机关名称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一般指本地市级以上的报刊)上作遗失声明,凭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
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怎么填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7-12 16:11:04
大家都在看
怎么写发票遗失证明?
1、发票证明由丢失票据的一方写明。开头文档正中间写“证明”二字,开头称呼则是主管税务机关的全称。2、正文开门见山直接说明,在什么时间,为谁开具的发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