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们明确一个原则:以个税申报系统的金额为准。具体分两种情况: 一、如果大家在工作中遇到工资表中的个税金额跟个税申报表中的个税金额不一样的时候,时间还来得及,可以直接调整当月的工资表即可。二、如果时间来不及了,可以尝试下面的方式:1、当工资表的个税金额比个税申报系统里的个税金额大的时候: 比如,工资表里应发工资总额是10万元,在不考虑社保公积金的情况下,代扣个税金额为500元,个税申报系统里自动计算的个税金额是元。 这个时候,需要做的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 100000 贷:银行存款 99500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500 实际缴纳税款的时候: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在这样的情况下,“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就出现了元的贷方差,也就是工资表里多扣了一些员工的个税,多扣的这部分,我们在下个月补给相关员工即可。 这样,在下一次发工资的时候,差额就实现了冲销: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那么当工资表中的个税金额比个税申报系统里个税的金额小怎么办呢? 同样是上面的例子,只不过换成工资表里需要交个税元,但个税申报系统里自动计算的个税金额为500元。 其实原理上也是一样,在这样的情况下“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会出现元的借方差,代表着少扣了某些员工的个税。在下次发工资的时候,将少扣的个税从相关的员工工资里代扣回来就行了。 这个方法只是一个救急的方式,我们还是建议会计尽量保证每个月的个税不要出现类似的差额。想要不出现差额其实也简单,利用好个税系统里的“离线算税”功能就行。
比如你要测算11月所属期(11月份发放的工资)的个税,我们需要在综合所得申报页面把税款所属期选成11月,然后导入工资表,并预填一下专项附加扣除数据,进行离线算税。
然后以系统算出来的结果明细作为标准,在进行扣税,就不会出现令人讨厌的差额了。 不过,在具体操作之前,大家需要记得在系统设置-申报管理那里先勾选上离线算税。不然算出来的数据会不准确。
个税申报系统与个税计算差异10元,但总数一样怎么办以个税申报系统的金额为准。
当工资表的个税金额比个税申报系统里的个税金额大的时候,多扣的这部分,在下个月补给相关员工即可。
当工资表中的个税金额比个税申报系统里个税的金额小,在下次发工资的时候,将少扣的个税从相关的员工工资里代扣回来就行了。
单位把个人所得税扣多了怎么办单位代扣个人所得税工资多扣了,解决措施如下:1、与公司协商。
公司扣工资的,应当说明扣工资的理由,甚至所依据的相关规章制度,且相关规章制度是已经过事前公开公示,否则,公司属于无正当理由克扣工资,属于无理的违法行为,职工可以要求公司全额支付工资及相应利息损失。
如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协助处理解决。
如仍未解决的,可以至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处理解决。
如劳动仲裁生效后,公司拒绝执行并拒付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
拖欠工资的处罚: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金,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或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