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税务登记证办理流程:1、上报相关资料到分管税务所;2、填写税务登记表(采集卡),填好后加盖公章;3、税务专员核实企业上报资料,核定税款征收方式(定额税或比率税);4、与纳税人沟通,征求意见;(有意见可以反映,没意见走下面程序)5、批准税务登记,如果已经开业一个月以上(以营业执照日期为准),先补交税款,然后下发税务登记证。
到税务指定银行开个存折,并将存折复印件交税务,作为今后扣税的账户。
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需要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签字);房租协议原件(附产权人房产证明复印件,公房的产权证复印件要加盖产权单位公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
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公司税务登记办理流程法律主观:公司税务登记办理流程:1、领取《税务登记表》,并按照表格内容和要求填写表格,填写完毕后交送表格;2、报送资料,将自己所准备的所有资料交与相关工作人员;3、办理并领取纳税的磁卡;4、等待领取税务登记证。
法律客观:《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税务登记证及副本;(二)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税务登记证及副本;(三)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等。
税务登记的基本流程有哪几步?法律主观:税务登记需要的资料有,企业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等资料。企业需要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申报税务登记。
法律客观:税务登记包括:1.开业登记;2.变更登记;3.停业、复业登记: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由于生产、经营等原因需暂时停止经营活动的,应在有关部门批准后,到税务机关办理停业税务登记。停业期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及时到核准其停业的税务机关办理复业税务登记手续。4.注销登记;5.换证、验证、丢失补证;6.初始申报:是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在办理税务登记时,一并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初始申报及纳税核定表》、《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营业税征免界定及计税方法核定表》、《私人机动车车船使用税初始申报》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等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