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是指以风险防控为导向,通过查找、梳理、评估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中的各类风险,制定、完善并有效实施一系列制度、流程、方法和标准,对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风险进行事前控制、事中防范、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管理过程和机制。
税务内部控制方法税务内部控制方法如下:1、将购进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视同销售货物计算缴纳增值税。
核查营业费用、营业外支出、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等科目,将自产、外购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以及将自产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或个人消费未计增值税;2、从事货物生产及销售的企业发生除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当缴纳增值税。
核查销项税金科目,审核销售合同,对属于应征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行为的计提销项税额;3、把内控机制建设作为税收体制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结合税制、征管、内部行政管理等改革,积极完善内部岗责体系,优化流程,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形成权力层层分解、工作环环相扣、相互联系制约的科学严密的管理链条,从源头和机制上防范腐败风险。
因此,如何对两权税收管理权、税收执法权进行有效监督控制,是当前各级国税部门高度关注、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本文对如何进一步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探讨。
法律依据:《税务稽查风险内部控制制度(试行)》第三条税务稽查风险内部控制的目标是保证税务稽查执法活动合法合规,有效防控执法风险、行政管理风险和廉政风险,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提高工作质效。
企业税务风险内控机制如何建立加强大企业税务风险内控机制建设特提出以下建议:
完善大企业税务风险内控机制的制度规范,要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目前,我国企业税务风险内控机制建设方面的法律还是空白,有关部门应尽快将税务风险内控机制建设纳入国家法律范畴,使大企业在处理内部税务风险时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税务机关在开展对大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工作时有明确的执法依据。
提升大企业税务风险内控机制组织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对于行业跨度大和涉税事务复杂的大企业设立相对独立的税务管理部门。对于经营行业比较单一、涉税事务较复杂的大企业成立税务风险管理组,隶属于财务部。对于经营行业比较单一、涉税事务较简单的大企业设置税务总监或者税务管理岗位。
积极发挥税务机关在大企业税务风险内控机制建设中的作用。在自愿、平等、公开、互信的基础上,税务机关与企业签订税收遵从协议,共同承诺税企双方合作防控税务风险。税企双方确定税收遵从协议签订意愿后,依序进行共同磋商、起草协议文本、签订协议等工作程序。税务机关通过掌握公司治理结构、机构设置、人员分工、内部审计等不同岗位职责,帮助企业了解税收风险相关知识,并通过对人员培训,使其熟悉潜在税收风险及如何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