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附加税为零怎么申报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7-05 17:02:30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税次数的公告》(2016年第6号)规定: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免于零申报。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不超过9万元)的,地税系统直接提取国税系统申报数据,并自动进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水利基金零申报,纳税人无需再进行零申报。

国税增值税和消费税按月申报税额3万到10万(按季申报9万到30万)申报成功后,因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三项附加税减免,系统会自动对这三项0申报,网报就会提示已申报无法重复申报。目前网报会只显示未申报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在金三核心系统申报附加税时,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专项收入三项以红色显示,并且提示纳税人“列表中红色数据项为增值税附加税(费)和消费税附加税(费)已申报数据时,请务必删除。”

大家都在看

暂无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