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注销税务登记档案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7-26 00:41:06

法律主观:若是一家公司开不下去,是不是不用管就行,这不行,若是公司不经营了,就必须注销。我国对于公司注销有明文规定的处罚,对于不依法正常注销的会受到严重的惩罚。希望对大家会有所帮助。一、公司注销税务登记的办理流程1、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前,首先应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2、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应提交如下资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书;上级主管部门批文或董事会、职代会的决议和其他有关资料。经税务机关审核后符合注销登记条件的,可领取并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3、税务管理部门经稽查、审核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发生变化需改变税务登记机关而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原税务登记机关应在对其办理注销手续后,向迁达地税务机关递解纳税人迁移通知书,并附纳税人档案资料移交清单,由迁达地税务登记机关为纳税人重新办理税务登记。二、注销税务登记需要什么资料企业: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应报送如下有关资料:(1)、书面申请;(2)、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及发票准购证;(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表及资格证;(4)、注销登记的有关决议及复印件;(5)、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部门发放的吊销决定及复印件;(6)、当期(月)申报表资料及完税凭证;(结清税款、缴销发票的相关资料)(7)、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证件和资料。个体: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应报送如下有关资料:(1)、书面申请;(2)、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及发票准购证;(3)、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部门发放的吊销决定及复印件;(4)、当期(月)申报表资料及完税凭证;(结清税款、缴销发票的相关资料)(5)、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证件和资料。三、注销税务登记时限要求依照《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情形及期限包括以下三种:1、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2、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而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3、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我们可以得知,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应提交注销税务登记申请书;上级主管部门批文或董事会、职代会的决议和其他有关资料。经税务机关审核后符合注销登记条件的,可领取并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之后经税务管理部门稽查、审核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法律客观:注销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它情形,不能继续履行纳税义务时,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终止纳税义务的税务登记管理制度。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后,该当事人不再接受原税务机关的管理。一、什么情况应办理注销税务登记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发生解散、破产、撤消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需要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3、纳税人被工商行政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二、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时限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发生解散、破产、撤消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机关办理注销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机关办理登记的,应自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需要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注销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同时,向迁往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开业税务登记;3、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三、税务机关承诺时限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纳税人注销登记;在注销清算过程中未发现纳税人涉嫌偷、逃、骗、抗税或虚开发票等行为的,在办结受理前的涉税事项的,应在受理后2个工作日内办结。四、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有哪些手续?1、纳税人申请办理纳税清算时,首先到所管辖的征收所领取《纳税清算申报表》一式三份,并填写如下内容:计算机代码、企业名称、经济性质、详细地址、注销税务登记申请、纳税清算申报情况、申报书附送的有关资料;2、交回税务代码章、税务登记正副本、税务机关发放的有关纳税资料及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除个体户、定额户之外的纳税人,持征收所签署意见后的《纳税清算申报表》备稽查所检查;3、纳税人经稽查所稽核检查后,持稽查所签署意见的《纳税清算申请表》到纳税服务所办理注销;4、纳税服务所收到纳税人的《纳税清算申报表》后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注销手续。并开具《注销税务登记证明》即为办完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如何办理税务注销登记

法律主观: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一、申请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它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或迁出主管税务机关管辖地的,在办理工商登记注销前或终止日起十五日内或迁出前,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领取并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DJ012)。1、纳税人持填写完毕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DJ012),到税务登记受理环节,办理以下手续:(1)持《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FP016)或《普通发票领购簿》(FP018)和空白发票,办理缴销发票及《发票领购簿》;(2)清缴税款;并提交以下资料:(1)主管部门或董事会(职代会)的决议以及其它有关证明文件;(2)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吊销决定;(3)税务机关原发放的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4)主管国税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二、受理、审核税务登记受理环节受理纳税人填写完毕的表格,审阅其填报的表格是否符合要求,所附资料是否齐全。对于资料不符合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条件的,一次性告知应补正的内容并退回纳税人补正;符合条件的,分以下两种情况进行处理:1、对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的,只要纳税人按规定缴销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未用完的空白发票,无欠缴税款、滞纳金、罚款且无违法违章在案的,持《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税务登记受理环节当场办理。2、对其他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的,制发《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WS003)交纳税人。税务登记受理环节按以下程序进行:(1)通知税政部门对申请注销纳税人已享受税收优惠情况进行确认。(2)收缴发票购领簿和空白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必须先进行抄税处理并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消认定手续,通知管理环节收回纳税人的金税"两卡一器"上缴有关部门。涉及其他税务资格的,同时取消相应资格认定。(3)通知稽查环节办理申请注销纳税人注销前的税款清算事宜。(4)清缴税款。(5)收缴税务登记证件。(6)将各环节已签字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DJ012)及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制发《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DJ013);纳税人凭《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WS003)据以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3、纳税人因生产、经营地点发生变化需改变主管税务机关的,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原主管税务机关在对其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制发《纳税人迁移通知书》(DJ014),并注明纳税人已经或正在享受税收优惠的情况;纳税人凭《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WS003)据以领取《纳税人迁移通知书》(DJ014),到迁达地税务登记管理环节重新办理税务登记。原主管税务机关将"纳税人税收征管档案"附《纳税人税收征管档案资料移交清单》(DJ014-1)移交给迁达地税务登记管理环节。4、如纳税人已被吊销执照仍继续生产经营的,应告知、督促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同时要求其办理临时税务登记。三、违章处理对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按税务违法、违章工作程序进行违章处理。四、调查管理环节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已注销的纳税人进行巡查,发现纳税人虚假注销逃避纳税义务的,责令其限期改正,按税务违法违章工作程序进行违章处理。并告知纳税人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法律客观:注销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它情形,不能继续履行纳税义务时,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终止纳税义务的税务登记管理制度。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后,该当事人不再接受原税务机关的管理。一、什么情况应办理注销税务登记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发生解散、破产、撤消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需要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3、纳税人被工商行政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二、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时限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发生解散、破产、撤消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机关办理注销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机关办理登记的,应自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需要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注销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同时,向迁往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开业税务登记;3、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三、税务机关承诺时限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纳税人注销登记;在注销清算过程中未发现纳税人涉嫌偷、逃、骗、抗税或虚开发票等行为的,在办结受理前的涉税事项的,应在受理后2个工作日内办结。四、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有哪些手续?1、纳税人申请办理纳税清算时,首先到所管辖的征收所领取《纳税清算申报表》一式三份,并填写如下内容:计算机代码、企业名称、经济性质、详细地址、注销税务登记申请、纳税清算申报情况、申报书附送的有关资料;2、交回税务代码章、税务登记正副本、税务机关发放的有关纳税资料及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除个体户、定额户之外的纳税人,持征收所签署意见后的《纳税清算申报表》备稽查所检查;3、纳税人经稽查所稽核检查后,持稽查所签署意见的《纳税清算申请表》到纳税服务所办理注销;4、纳税服务所收到纳税人的《纳税清算申报表》后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注销手续。并开具《注销税务登记证明》即为办完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税务清税注销流程

法律分析:1、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前,首先应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2、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应提交注销税务登记申请书、上级主管部门批文或董事会、职代会的决议和其他有关资料。

经税务机关审核后符合注销登记条件的,可领取并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3、税务管理部门经稽查、审核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发生变化需改变税务登记机关而办理注销税务登的,原税务登记机关应在对其办理注销手续后,向迁达地税务机关递解纳税人迁移通知书,并附纳税人档案资料移交清单,由迁达地税务登记机关为纳税人重新办理税务登记。

如有缴未结清的税款,需要结清税款后,才能办理注销续。

所领购的发票,尚未进缴销,需要缴销发票后,才能办理注销续。

税盘尚未办理注销,需要注销税盘后,才能办理注销续。

企业被纳正常户,需要先补充纳税申报、补缴税款并缴纳相应的滞纳和罚款,解除正常状态后,才能按照正常程序提交注销申请。

法律依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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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公司税务需要什么资料和流程

第四步登报4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所需资料:1、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2、税务注销证明文件3、公司股东会决议4、公司清算报告5、工商局领取的表格6、公司原始档案第五步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注销需要什么材料

6、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7、房地产权属证明文件和房屋土地租赁合同及复印件;8、办理税务登记的书面申请打印件两份(要求包括营业执照上的各项内容);9、主管国税或地税机关需要的其它资料、证件;10、办理税务

公司注销之后的档案怎么处理?

就算是注销了,也是可以查询的到资料,无论是电子档案或者是书式档案资料,政府部门都必须保留下来的,而且书式档案资料一般是永久保存。【法律分析】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